《2026年防止贿赂条例(修订附表1)令》刊宪

  政府今日(十一月六日)在宪报刊登《2026年防止贿赂条例(修订附表1)令》(《命令》),指明洪水桥产业园有限公司(产业园公司)为《防止贿赂条例》(第201章)(《条例》)所指的公共机构,使其受较私营机构更严格的防贪监管。
   
  《命令》指明产业园公司为公共机构,产业园公司董事局全体董事及雇员因而成为《条例》下的公职人员,并须就其与产业园公司工作有关的往来受更严格监管,包括禁止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此外,与产业园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士,亦须受《条例》的相关条文规管;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与公共机构及公职人员有关的贿赂及贪污交易,均属犯罪。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产业园公司由政府透过财政司司长法团全资拥有,负责发展和营运洪水桥产业园,以加速北部都会区(北都)的产业导入。鉴于产业园公司肩负为北都招商引资的公共职能,并须与外界人士往来,将产业园公司纳入为《条例》所规管的公共机构符合公众利益。事实上,《条例》附表1目前已指定超过140个公共机构,当中亦包括一些负责推动产业发展的类似机构。」
   
  《命令》将于二○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三)的立法会会议上提交议员省览。待立法会完成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后,《命令》会由二○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完

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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