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司副司长兼署理房屋局局长黄伟纶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今日(十月三十日)举行改革楼宇维修监管制度和支援服务记者会。以下是他们的开场发言:
财政司副司长兼署理房屋局局长:各位传媒朋友,大家好。行政长官昨日对宏福苑火灾,导致168人死亡,1 984个家庭受影响,带给灾民悲痛、社会哀伤,表示道歉。我和甯汉豪局长在此再次向广大市民致歉。行政长官对政治团队提出了两个很清楚的要求:第一,继续于各自岗位上,在推行的改革和未来需要处理大量工作之中,全力以赴;第二,汲取教训,更大发挥领导作用,更大力度落实「以结果为目标」的施政理念。我们会按照行政长官的指示,竭尽所能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因应独立委员会(就大埔宏福苑火灾成立独立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就一些大维修工程,这是与发展局和房屋局的工作息息相关的,因此我们在推动工作的时候,有五个主要考虑因素,这些因素是贯串了房屋局和发展局的工作:
第一,必须对应独立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彻底改革,改善现行制度,提升监管职能;
第二,要善用业界资源,同时要确保业界严格履行责任。由过去工程监管主要依赖业界自律,转为政府更主动作出更强、更有力的监管。在适当利用专业人士技能的同时,落实更加有成效、更加有规矩、更加严谨的监管制度;
第三,提出的改革措施,必须务实可行。能够优先做的,我们会马上启动;部分要较长时间部署的,可能亦包括立法工作,我们会合理地作分阶段推展;
第四,精准统筹,综合处理。透过以区或以项目为基础的规管及服务提供,集中聚焦解决不同问题,加强与各方的沟通;
第五,必须以民为本,全方位协助居民履行楼宇维修责任。
接下来,我将时间交给发展局甯汉豪局长。
发展局局长:首先,行政长官昨日代表特区政府,就宏福苑火灾向灾民及广大市民道歉。我作为特区政府的发展局局长,同样表示道歉。行政长官昨日亦十分清晰指出,他对于问责团队有两个要求。第一是往后的改革工作要全力以赴,第二是我们要汲取教训,加大力度做好领导,让本届政府的施政理念落到实处。
事实上,接下来由发展局牵头带领的一些改革工作有好几方面。我昨日简单作了介绍,现在我比较详细地再向大家讲解。
首先,在楼宇维修方面,我们一个十分重要的改革就是要做到支援业主,以及在法例执管、规管方面是相辅相成,权责亦要分得很清楚。支援业主方面,会新成立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专注负责这项工作。在规管工程质素,专业人员和承建商是否按法例行事,这是政府的行为,屋宇署要负责。
由发展局牵头的改革工作,主要有三个课题。刚才我提到首两个,一个是成立新的支援及服务局,另外是修订《建筑物条例》。第三就是屋宇署的架构重组。我现在逐一向大家简介。
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
首先是成立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这个服务局是非法定组织,有四大职责范畴,大家在投影片可以看到。首先它要按政府的政策制订及更新楼宇维修措施;另外就是稍后我会详细介绍的,要提供全新支援服务;第三,提供这些服务时,很自然地它一定要善用科技,就一些工程价格及一些不当招标,透过科技,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展现出来;第四,就是执行目前市建局负责的各个楼宇维修资助计划,这部分将会稍后分阶段由市建局(市区重建局)过渡至这个新机构。市建局现时正协助政府执行四个由政府出资的资助计划,如果连同大型楼宇维修资助计划,共有五个计划。其中,我们时常提及的大型维修资助计划,与我们日后全流程支援服务的关系会比较重一些,但还有一些维修资助,例如渠务或一些有需要人士的家居装修等,这些资助计划现时都是由市建局负责处理申请及审批,市建局本身亦有一些自资的资助计划。我们往后都希望分阶段将这些与楼宇维修相关的资助计划,全部交由这个新成立的支援及服务局处理,让市民更容易明白由单一机构处理所有支援他们的事情。不过,这需要分阶段进行,因为我们现时首要希望快些做好并推出全新的全流程支援服务。
这个全流程支援服务包括甚么呢,我请大家先看看投影片中「标准收费服务」栏目。首先,一切从验楼开始,因为楼宇维修很多时要按法例先做验楼报告,检视有没有病,如果有病,病在哪里。就验楼我们希望日后这个收费服务,不需要再就逐项楼宇维修进行招标验楼,而是由这个支援及服务局预早代办,招聘一定数目的验楼顾问。当有业主申请使用这个服务时,它就指派这位验楼顾问,由业主与该验楼顾问签约。
当验楼报告完成并经过核实后,就进入准备维修工程阶段。那就要按这验楼报告决定进行哪些维修,而去部署工程。在这个环节,这个新的局将会协助委聘监督工程的顾问,亦会委聘施工的承建商。有别于现时「招标妥」服务用一个平台协助招标,但没有协助评标,日后这个支援及服务局,将会直接协助业主进行招标及评标,亦会制定评标标准,然后为业主推荐最多三份它认为可以推荐的标书。假如它认为可以推荐的标书不足三份,亦不会硬性推荐三份,而是要它认为可以推荐的标书有三份,让业主可以有所选择。
如果是申领楼宇维修资助的业主,既然使用这个服务,必须在推荐的标书中作出选择。如果并非申领政府楼宇维修资助,那会有些自由度。但如果不选择支援及服务局为你推荐的顾问或承建商,该服务就会在该阶段终止,业主自己要继续负责。
在施工期间,目前市建局的「招标妥」服务在施工期间是没有特别支援的,因为它主要是协助招标。日后支援及服务局在施工期间亦需要负责监察工程监督顾问有否尽其职责协助业主,定时定候提供进度报告,亦会藉此了解监工顾问的表现,因为如果表现欠佳,日后是否还继续将其列入我们的「预审名单」呢?这些过往的表现纪录,在这里就会体现出来。另外如果施工期间该项目承建商或监工顾问建议要大幅修改工程范围,或者增加工程费用,都必须事先征询支援及服务局,让其可以给予业主独立的意见。
大家可能会问,如果有人不想使用这个服务,因为刚才我说过,如果你申领政府楼宇维修资助,你必定要使用这个服务。但如果你并非申领楼宇维修资助,你可以选择不使用这个服务。但我们亦有一些基本的参考资料去协助你,包括「预审名单」有哪些顾问、承建商,一些标准的合约范本、招标范本,以及过去一些已完成的工程价格,这些都是免费提供的参考资料。
我经常强调,日后加强楼宇维修制度,让它做好,是相辅相成的。相辅相成是指支援及屋宇署的监管。我希望透过以下几张投影片,向大家说明如何相辅相成。
我们先讲验楼阶段。验楼的时候,业主首先会收到屋宇署发出的强制验楼通知。他收到的时候就要决定真的要进行验楼,不能不做,因为这是法定要求。我们期望业主首先要决定是否使用这个支援服务。当然他要清楚,如果他准备拿取政府资助去维修,他必定要使用这个服务。当他决定使用这个服务,刚才我提到,支援及服务局就会派一个验楼顾问给他。屋宇署在这个阶段有工作要做,因为验楼的时候,屋宇署就会实地突击巡查负责验楼的顾问是否亲自验楼,有否做妥应该验的环节,这是突击巡查。
当验楼顾问做好报告,无论支援局或屋宇署都有其责任,但两个责任有些不同。屋宇署的责任是一个法定审批的责任,要看验楼报告是否符合一般对验楼通知期望包括的环节。然后,要在接受了这个验楼报告,由屋宇署接受的验楼报告,才可以作为日后维修工程的基础。
支援及服务局方面,因为是它协助聘请验楼顾问,所以也要看看这个验楼顾问有否按合约定时定候做好报告。例如他有否按合约清楚向业主解释,即他的服务是否到位。所以在这里大家都有一个角色。
去到验楼报告接受了,按这个报告安排工程,进入筹备工程招标阶段,支援及服务局就会为业主找一个监工顾问。由这个监工顾问拟备维修建议书,然后进行工程费用的估算。
接着又回到支援及服务局,按着这些筹备的工程施工方案和一些标准的要求,为业主代办,找一个承建商入场。但最后选择承建商,都是由业主根据服务局所推荐的去选择。
大家看到这里我没有提屋宇署,因为这是招标、找顾问,而不是一个法定规管的环节。当承建商都进场时,监工顾问和承建商就要根据法例要求,申报他们并无业务关连,这是法例要求。
再到施工阶段,又再出现支援及服务局和屋宇署作为法例规管方,大家都有其工作。去到施工阶段,现时业主可能觉得没有援助,不知道万一承建商做得不好,应该找哪个。将来在这个服务下,我们很清楚,第一线去协助业主督促承建商做好工作,是招聘的监工顾问。
但维修支援及服务局会监察这个监工顾问的工作,同样是看他的工作是否到位,有否定时处理业主提出的投诉,与管理公司的沟通做得好不好,这些都是服务式的。
但如果我们讲到这些监工顾问和承建商,在施工过程有否按法例履职,有否违反图则的情况,有否用一些不应该用的物料,施工工序是否正确等等,这些就是屋宇署根据法例做法定的规管。
所以大家看到我们往后加强的,首先是施工前要得到屋宇署审批,给予许可才可以,要知道用甚么施工方案,怎样搭棚。另外,就是施工期间每半年要向屋宇署提交监督报告。屋宇署亦会至少每半年巡查,另外就加一些按需要的突击巡查,完工时亦会抽查报告,亦是以抽查方式进行实地审查。这些都是今日我们在楼宇维修工程,有些环节是未有的,要透过法例修订加入。
这个非法定组织,新成立的支援及服务局,我们期望它自负盈亏运作,因为它提供的服务,为业主提供服务,都是收费服务。我们暂时已经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案预留3亿元,其中1亿元是起动资金,因为它要做很多筹备工夫,亦要进行招聘。另外2亿元就用来为业主获取这个服务,他们要付费,但我们希望为有需要的业主提供一些费用宽减,所以现时预留2亿元。
大家可能都有兴趣知道,这个多了很多环节的收费服务,日后收费多少。具体的费用我们要从长计议去部署,亦要待维修支援及服务局成立后,在其董事局要有讨论。但我们现时初步评估,因为它的服务由代办、招标、评标,亦有施工期间的一些督促、监管的服务,所以它的成本,每户我们相信是要数千元。
相对于今日一个很简单的「招标妥」服务,提供招标平台,然后为标书做简单的概括和撮要,今日每户的成本是几百元,也就是说是几百元和数千元的分别。
今日的服务,简单的「招标妥」服务,是高度补贴的。即使成本只是几百元,其实政府费用寛免的补贴程度,视乎楼宇的差饷租值,补贴程度是百分之五十至九十五不等。
日后如果成本已经是数千元,我们希望宽免能够更加聚焦在最需要帮助的业主。顾名思义,我们希望聚焦于差饷物业租值比较低的一些楼宇。
当然,大家问到今日都有很多「三无大厦」,根本没有业主立案法团,我们亦会看看政府如何能够大力做好我们一些代办服务,这些细节我们未来要再敲定,但我希望起码这个阶段能告诉大家,一个深度和阔度加大的服务,成本一定比现时高。但我们希望日后业主拿到的服务是物有所值,亦长远来说确保他们维修工程付出的费用是合情合理。
这个新的服务局成立后,第一阶段最重要、快些做的工作,就是优先处理现时「招标妥」服务下,手上有1 800个尚未委聘承建商的维修项目,大家都在等待这个新服务出台。
说完这个全新的支援服务,我想谈谈法例规管的方面,就是修订《建筑物条例》。
我们其中一个很大的举措,就是今次透过修订《建筑物条例》,将大型楼宇维修工程升格至一个新的工程类别,让政府对它的规管要求,以及如果有人违规的法例惩处,都能够提升至像其他大型工程一样。
说到这里,我们一定要首先对大型楼宇维修工程有一个定义,因为既然把它升格,对它要求提高,大家会问是否动一动分体式冷气的冷气搭棚,都被视为大型楼宇维修工程呢?所以这会有一个定义。我们希望在法例列明,如果日后一些楼宇维修涉及搭棚,而复盖这幢楼宇某一面四层或以上。楼宇有好几面,任何一面四层或以上,可能搭了五层棚架或者十层,便已经算是一个大型维修工程,属于大型维修类别。
另一方面,有时搭棚并非在楼宇对外的立面,而是位于中间的光井,或者像投影片上所说位于楼宇某一个部分,称为内角位。这些位置比较窄,有时可能几层都要搭棚,做一些比较小型的渠务工程、简单的维修工程。我们不打算包括这些比较窄的位置,因为它的影响面比较小,若用四层或以上,哪怕只是搭了四层都称作大型维修,这样有关业主可能要承担的要求便过大了。所以如果是这些内角及光井位,我们主要是防范烟囱效应,如果它由底至顶搭棚,都属于大型楼宇维修规管。
如果我们提升了,作为这个类别究竟有甚么不同。首先,就是要有验楼报告,每一份都要由屋宇署接受;第二,就是要求要事先审批,因为现时楼宇维修被视为小型工程,是毋须事先获审批才可以开工,但日后必须交齐施工方案,以及有甚么临时保护措施,要交齐这些并获得审批才可以开工,而刚才我也提过,如果有违规,因为已升格作为新工程类别,罚则会更加严厉。
作为一个新的类别,我们的要求亦会有一些特别指明。现时可以由同一个人验楼及监工,但日后就不能够,要分拆职能。另外有哪些人合资格去做这个工程,如果是验楼,资格维持不变,都是注册检验人员;但监工的话,我们会提升至认可人士,层次较高,认可人士才可以做这些大型楼宇维修的监工;如果是施工,我们亦提升了,起码是我们现时小型工程的一级承建商及一般注册承建商。
我亦会处理今次调查报告提到的,有一个问题就是有些承建商并非真正落场工作。我们会在法例列明,提交法定文件的承建商同样必须是真真正正负责施工的承建商,否则便是虚假声明,亦是违规事项,就会被重罚。
我们在法例亦都赋权屋宇署署长,透过作业备考、通告等等,与时并进,订立不同标准。这些作业备考及通告都会载于法例,如果不遵循就会成为检控的原因,毋须再次争拗是否真的造成不良影响,总之白纸黑字写下了一个标准,没有跟从便可以作出检控。
今次我们的改革亦宣布发展局会牵头成立一个专家小组,这个专家小组的确有外面的专家,亦有政府部门代表。因为所有建造工程,包括楼宇维修工程,很多时无论物料、技术、设计,都要与时并进,这个专家小组可以持续做这个工作,但起初,首要我希望他们优先处理的,是我们时常说将来做楼宇维修,楼与楼之间应否有一个间距,不要同时一排去做,而该间距应该如何定,甚么场景才需要施加这个间距要求,这些都牵涉很多科学论证,所以我们需要专家小组去协助。
在这里我主要亦想带出,当我们修订法例后,无论验楼阶段、监工阶段、施工阶段及完工阶段,屋宇署的参与都会有所加强。我也想藉此场合说明,今次我们对《建筑物条例》的修订,其中一个很大环节是针对大型楼宇维修,但其实针对面更阔,亦包括一般的建造工程,所以如果我们在此法例提出加强惩处,那不单适用于大厦楼宇维修,亦适用于所有受此法例规管的建造工程。如果我们加大惩处,对业界的要求亦会在不同环节加强,若不遵从便会视为违规。
其中,近期大家很关注混凝土、钢筋配置是否符规,屋宇署很快会推出相关要求,就是每一个地盘均须利用相片及录像纪录,将钢筋配置在灌注混凝土前拍摄下来,全数交予屋宇署,再由屋宇署抽查,即是所有纪录都要拍摄并呈交。当摆放钢筋并灌注混凝土后,亦需要再进行一次,而今次则要委聘独立的实验所,利用科技监测技术进行抽验,抽验完成后相关报告同样需要提交屋宇署。详情稍后会交由屋宇署向业界进行讲解。
这张投影片是关于罚则,我刚才亦提过很多罚则不单只适用于楼宇维修工程。而对于违规专业人士及承建商的惩处,我们都会严格执行。除了法庭判处罚款或监禁,另外还有其他惩处。第一,如果日后干犯《防止贿赂条例》、《竞争条例》,我们会立刻除名,无须再经过纪律处分程序。然后,我们进行纪律处分时,亦会简化程序,务求尽快可以召开纪律研讯。另外,目前很多时召开这些纪律聆讯是针对法庭已经判罪的个案。但日后,我们不单看法庭有否判罪,而是过去做工程的表现,如果纪录不良好,我们都会善用法例之下赋予授权进行的纪律处分的惩处,亦都可以同时施加多于一个惩处。
重组屋宇署
最后简单讲讲重组屋宇署架构,提升其执行能力。我们有几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希望强化其顶层领导。现时屋宇署只有一位副署长,我们希望日后屋宇署辖下会有两个处,分别由一个副署长领导,一边是专门负责新建工程,一边是负责现楼的维修工程,以及对现楼各色各类执管工作,包括僭建物、违例招牌,或违例使用处所等。
而对现楼规管的那个处会实行「区长制」,全港分为10区。好处是每一区的「区长」和其同事,对该区的楼宇,我们希望是很熟悉。无论是僭建、招牌、楼宇维修、渠管问题,当他很熟悉便能协调地处理。而他作为「区长」,亦都要做召集人,定期召开一些跨部门的小组会议,就是和房屋局、劳工处和消防处等,定期就该区现时进行的楼宇维修项目或即将进行的项目,大家有些沟通。
内部监察方面,现时屋宇署有一个内部的审核组。但日后我们希望提升这个审核组由首长级人员领导,继续直接向屋宇署署长汇报。而它审核的工作,不单只审核屋宇署的工作,授权给其他部门做的工作,这里主要指房屋局的工作,它都会进行内部审核,亦会借调多一名首长级人员到房屋局,协助房屋局就《建筑物条例》执行他们获授权的权力。
以上几项工作我们都有一个时间表。成立新的支援及服务局,我们希望年底前成立,然后明年初一月起开始指派验楼顾问。因为手上现时有1 800多个个案正等着,当中有些未开始验楼,我们首先要处理,然后在首季内,为可以进入工程的项目进行招标和评标。
而《建筑物条例》,我们希望本月稍后到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详细讲解修订建议,希望明年尽快获得通过。
屋宇署的架构重组,我们在明年首季希望可以启动。我的介绍到此。
财政司副司长兼署理房屋局局长:接下来我跟大家报告一下房屋局的一些改善措施,特别聚焦新的「公营房屋楼宇管制组」(「管制组」)的工作。首先,在不同的范畴,房屋局已经落实了不少的改善措施,包括对大型屋苑维修工程作针对性监管;增设常规突击实地巡查;加强监察注册检验人员和注册承建商的工作;以及善用科技打击造假等。
在此,我想向大家强调,这些工作已经落实,但这些工作只有进行时,并没有完成时。我们会继续推展这些工作,亦会因应我们遇到的具体情况和学到的经验,作不断的改良和改进。
接下来我向大家报告一下我们会作出的架构改革。我们会成立「公营房屋楼宇管制组」,以取代目前的「独立审查组」,我们相信在下个月之内可以完成相关的工作。
新的「管制组」会有两个分组,分别是规管现有楼宇分组及新发展工程分组,负责加强及聚焦规管所有房委会(香港房屋委员会)已出售或分拆出售的公共屋邨和资助出售屋苑的维修工程,亦会规管房委会正在兴建的新公营房屋建筑项目,以及没有分拆出售的现有公共屋邨的相关工程。
特别想提一提,我们的工作模式,相较目前会有一个重大的改良,在未来,我们会实行全新的工作模式和制度,以大型维修工程项目为基础。
我跟大家报告一下与现时有甚么分别。现时,一个维修工程项目会细分为很多部分,包括验楼、结构审核、小型工程地盘监察等,目前我们发觉一个困难,就是很难要求业主立案法团或居民有一个知识,知道哪项工程属于哪个分类,再去找合适的人员。我稍后会讲到,我们会有项目专责团队和联络专员,可以更有效、更直接为居民服务。我们相信新的工作模式,有助我们宏观统筹和综合处理相关的规管工作,可以更集中、聚焦跟进及解决问题,从而改善工程项目的有效统筹、沟通,以及风险管控。
每一个项目专队会委派一位项目联络专员,直接与相关法团(业主立案法团)和业主朋友进行沟通。专员会提供一站式服务,主动联系业主立案法团,从居民的角度出发,以民为本,透过一站式的沟通及服务,全流程、全方位就屋苑维修事宜为居民提供所需协助,让居民安心。
我们亦会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特别是与屋宇署的沟通。为确保日后能准确并有效地按屋宇署署长授权执行《建筑物条例》的各种事宜,屋宇署将于短期内调派一名首长级人员加入「公营房屋楼宇管制组」,以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准确、直接及迅速的沟通。该名首长级人员会直接指导和参与规管现有楼宇的日常工作,向「管制组」提供屋宇署及关于《建筑物条例》的专业意见和指引,并协助制定工作指引及监察机制,亦会协助持续培训,提升组内人员监管执法的警觉性和能力。
发展局局长刚才提到,《建筑物条例》将会有不少修订,以提升对大型楼宇维修工程,以及建筑专业人士及承建商的规管。房屋局会全力配合落实,严格执行新的法例要求。「管制组」亦会全力配合屋宇署「专责审计监察组」的定期审核工作,确保规管有成效,以及部门之间的执法方式及标准一致。
「管制组」和房屋局亦会主动提升科技应用,包括建立AI(人工智能)系统作文件审核及分析,以及扩展小型无人机应用于视察大厦外墙及棚架的运作,协助「管制组」人员在进行实地巡查时,可以更清楚、更有效率检视工程和工地的情况。
房屋局感谢独立委员会的报告和大量的宝贵意见,我们会因应委员会的建议严正落实相关改革措施。「管制组」团队也会以革新思维,更整全的眼光和更聚焦的策略,处理相关楼宇管制工作。我们会更主动积极发现问题、应对问题,本着「以民为本」的心,从居民角度考虑,了解居民的需要,与不同部门携手合作,协力重塑可靠、安全的公营房屋维修规管制度。
完
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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