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于有关就大埔宏福苑火灾成立的独立委员会报告相关事宜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行政长官李家超联同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财政司副司长兼署理房屋局局长黄伟纶、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发展局局长甯汉豪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日(十月二十九日)举行有关就大埔宏福苑火灾成立的独立委员会报告相关事宜记者会。以下是甯汉豪在记者会的开场发言:
 
  各位好,我想和大家介绍楼宇维修进行系统改革的工作。我们一方面会革新并大力加强为业主提供的楼宇维修支援,另一方面是加强《建筑物条例》下对楼宇维修的规管。换言之,支援与执法两者相辅相成。
   
  在支援业主方面,政府正筹备成立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年底前开始运作,明年一月起推出服务。
 
  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提供的收费服务,全流程包括以下各个环节:
 
(i)首先会预早代办招聘一定数目的验楼顾问,以便可以第一时间指派验楼顾问给业主委聘进行验楼,无须再为个别项目的验楼另行招标,让验楼这个重要的起步点早日妥善开展;
 
(ii)第二个环节是当验楼报告经通过后,在接着的阶段,新的支援及服务局会分别就委聘工程监督顾问和负责施工的承建商,为业主代办招标和评标工作,然后根据评标得分排序推荐最多三份标书。申领政府维修资助的业主必须从推荐标书作出委聘;

(iii)去到施工环节,监督顾问会承担协助业主监督工程的主体责任,而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则会协助业主检视监督顾问有否按合约提供到位的服务,包括要求监督顾问定期提交监工进度报告,亦会检视报告以评核顾问表现;以及
 
(iv)如施工期间须大幅修改工程范围或增加工程费用,监督顾问须事先提交报告,以便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向业主给予独立意见。
 
  我们已于上月开始接受顾问及承建商加入三份分别为验楼、监工及施工而设的「预审名单」。日后只有「预审名单」上的顾问和承建商才能竞投全新支援服务招标的工程。
 
  申领政府维修资助的业主必须使用以上全流程服务。其他业主我们都十分鼓励他们参加,不过如果他们认为不需要,服务局亦免费提供「预审名单」、招标文件范本、工程合约范本,以及过去工程造价数据,让业主参考及透过电子平台自行招标。
 
  刚才我提及的全新支援服务由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提供;至于对维修工程和牵涉人员依法进行监管,则是政府屋宇署的职能。我们会在今年底向立法会提交修订《建筑物条例》的最新立法建议,加强对大型楼宇维修、整体建筑工程、专业人士和承建商的法定规管,以及提高罚则,主要建议有以下几方面:

  目前大型楼宇维修工程一般在现行法例下被界定为小型工程,我们会在今次修订法例时,把大型楼宇维修独立成为新工程类别,以便加强法定规管,提高违规罚则,其中我们会要求所有「强制验楼计划」下的验楼报告必须获屋宇署接纳后才可成为维修工程的基础。另外,工程由目前只须向屋宇署报备,提升至须事先获屋宇署许可方可开工,即施工前专业人士要事先提交图则、监工计划书等,如违规,罚则等同新建工程,即远高于目前所属小型工程的适用罚则。我们另外亦会收紧可承办工程的专业人员及承建商资格。

  修例的另一个环节是清晰界定权责,提升专业独立性。我们会分拆验楼和验楼后的工程策划暨监工职能,规定该两个职能于同一维修项目必须由不同专业人士负责,切断中间的利益链。

  另一个环节是强化建筑和消防安全标准,我们会修订条例,赋权屋宇署可透过作业备考、通告等订明安全措施,以及为建筑物料指明标准,并订立新罪行。凡是违反经署长订明的要求,可直接提控,无须再就违规有否构成影响等争辩,提升检控成效。

  我们亦会大幅提升违规罚则,例如专业人士或承建商使用欠妥或不合标物料,或严重偏离图则等罪行,因为今次修订罚则涉及很多不同范畴,我现在不详述。

  今次修例亦会收紧专业人士及承建商惩处制度,严格执行注册除名机制,凡干犯《防止贿赂条例》或《竞争条例》等的专业人士或承建商会即时除名,无须经过纪律聆讯。我们也会大幅提升纪律处分罚则、提速提效处理纪律聆讯个案。

  既然监管模式转为更主动,屋宇署须承担大量执管工作。为提升工作成效和贯彻推行革新,我们计划从明年第一季起启动以下有关屋宇署架构重组的工作:

  第一,在顶层设立两个处,分管新建楼宇和现存楼宇,确保屋宇署部门内有充分高层领导、合理分工。

  第二,改革现楼分组安排,由目前全港六个组别改为十组,在屋宇署采用「区长制」,全面负责区内现楼各类型的执管工作。

  第三,每一个区的区长作为召集人,成立跨部门专责小组,成员包括房屋局、消防处及劳工处等人员,定期召开分区跨部门专责小组会议,就当区强制验楼及有关楼宇维修项目,加强沟通和协作。

  第四,在屋宇署内部设立「专责审计监察组」,负责内部审核部门工作和房屋署按授权进行的执法工作,直接向屋宇署署长汇报,加强内部品质监控。
  ​
  我会在明日更详细介绍以上改革工作,未来几个月将要全力敲定细节,以便按目标时间表落实。
 
完

2026年10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55分

行政长官李家超(右四)今日(十月二十九日)联同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左四)、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右三)、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左三)、财政司副司长兼署理房屋局局长黄伟纶(右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左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右一)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左一)和举行政府有关就大埔宏福苑火灾成立的独立委员会报告相关事宜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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