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发展局局长甯汉豪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有关大埔宏福苑火灾后支援及重建工作议案」发言:
主席:
我会聚焦阐述在两方面的制度改革工作,首先是革新对楼宇维修工程的施工规管。
楼宇维修工程的施工规管
发展局在去年初已提出《建筑物条例》的修例建议,当中建议加强对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和注册承建商的规管,包括提高违规的最高刑罚、强化注册和纪律处分制度等。因应大埔宏福苑火灾,我们会扩大修例建议的范围,改革规管大型楼宇维修工程的制度,主要探讨方向有五个:
第一,我们建议将大型楼宇维修工程由目前大多为二级小型工程升格为一级小型工程,代表日后所有大型楼宇维修工程除了要聘用项目承建商,也须要聘用第三方专业人士提交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以及提交监工计划书,由该名独立于承建商的专业人士协助业主监工,而屋宇署亦可以在收到这些方案和计划书后作出所需的干预和作出监管。
第二,赋权屋宇署就大厦维修的方法及程序订定要求,清晰说明何谓目前法例所指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便说明得更清晰后有足够和直接法律基础作出检控;
第三,对于建筑物料的安全标准,《建筑物条例》的相关罪行目前写为「欠妥的或不符合条例条文的物料」,写得比较笼统。我们会将署方不时透过作业备考和其他行政方式颁布的标准订明为法定要求,以便可就不合标物料更直接、更快捷作出检控,并提高罚则;
第四,我们会改革注册检验人员和小型工程承建商的注册和纪律处分制度,确保专业质素和操守,以及即使不涉及建筑质素或技术事宜,例如干犯《防止贿赂条例》,亦可进行纪律处分,并作为注册续期的考虑因素之一;以及
第五,屋宇署会按风险为本原则加强抽查和执法。
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年下半年尽早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增强支援法团及业主进行楼宇维修
第二方面的制度改革是增强支援法团及业主进行楼宇维修。根据法例成立的巿区重建局(巿建局)除促进旧区重建外,其法定角色亦包括推动楼宇维修。我们会加强巿建局在楼宇维修方面的角色。目前市建局提供一个招标服务,名为「招标妥」。我们会透过市建局引入经过革新的「招标妥」服务,减低顾问、承建商和个别业主之间作出非法串连的机会。主要建议有三个部分:
第一,我们要在「招标妥」平台制定更严谨的「预审名单」。对于那些有意透过这个服务平台提供大型大厦维修服务的顾问及承建商,我们必定会看他们有否犯罪及纪律处分纪录,亦会要求他们通过警方和廉政公署作出的背景审查。而且在我们考虑他们的经验和表现时,不单只要看过去其承担的工程量和项目数目,也要看各部门提供的往绩纪录及业主反馈的意见。要通过以上所有因素、合格,才可纳入市建局招标服务平台的「预审名单」。我们亦会与市建局引入有力的除名安排;
第二方面,市建局会透过这个招标服务平台,不单只给予意见,亦会为业主进行招标和评标工作。如果有关大厦是申领政府维修资助,作为资助条件,日后业主必须接受市建局在评标后为他们决定的顾问和承建商。至于其他没有申领政府维修资助的大厦,市建局仍然会透过「招标妥」平台,如果业主参加的话,仍然会为他们招标和评标,以及向他们建议应该由哪个顾问和承建商中标,这样的做法其实是让业主作出明智决定;
第三个环节是就申领政府维修资助的楼宇,工程开展后,市建局会要求顾问和承建商在重要工程节点,例如如果工程范围有改动,或承建商表示费用要上升时,要先向市建局报告,由市建局向业主给予独立意见。
上述有关加强招标服务的建议,我们正与市建局管理层探讨细节,包括哪些环节可尽快以行政方式率先落实。
除了以上两大与制度有关的环节,我们亦会检视建造工程物料的检测机制。由于工程涉及的物料多元多样,有关检讨将需要分阶段进行,我们会按风险为本的原则,审视现行机制下尚有哪类物料需进行加强监管,例如透过认证、巡查、现场采样和测试等。
主席,在稍后的环节,我会细心聆听议员提出的意见。多谢主席。
完
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