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滨活动空间新租约公开招标
发展局今日(一月五日)表示,地政总署正就占地约3.7公顷的中环海滨活动空间(活动空间)新租约公开招标(位置见附件),约六星期的招标期至二月十三日截止。新租约预计于四月前批出并由七月开始,为期五年。目前租约将于六月三十日完结。
发展局发言人说:「一直以来,政府透过由外间团体承租该活动空间的管理模式,成就多项大型盛事,打造品牌活动,例如香港美酒佳肴巡礼、Art Central、Clockenflap Music & Arts Festival等。是次招标会保留此管理模式,但会在两方面作出优化,以进一步释放活动空间的潜力,推动盛事经济,以及加强场地管理,提升访客体验。」
第一,发展局优化了租约条款,推动租约承租人(即是次招标的中标者)善用这个位置优越的活动空间,安排更丰富的连串活动。局方去年就优化条款谘询了海滨事务委员会并获委员支持,相关条款包括:
(1)是次招标继续采用「双信封制」,但将技术建议的评分比重由从前的百分之四十增至百分之七十,而价格建议只占百分之三十。技术建议除考虑活动是否多元、能否提升海滨活力外,亦会考虑活动对访客的吸引力,以继续支持盛事经济;
(2)新租约固定年期由三年延至五年,鼓励承租人作长远投资和规划,提供质量兼备的活动;
(3)承租人需在新租约开始后一年内开始在用地以北接壤海滨长廊地带,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楼面的恒常餐饮设施,除与场内活动互相协同外,在未有活动时亦可为海滨访客提供方便;及
(4)每年须继续有最少约三成日数举办开放予公众参与的活动。另外,为免场地在没有活动期间或活动相对小型的时候未被善用,如活动空间内有不少于约三分之一的范围连续三日或以上未有举办活动或租出,承租人需开放该部分场地供公众免费享用,让公众进行各式各样的休閒活动。
第二,是次招标加入条款,强化租约承租人对日后活动举办方的监察角色,并常规化沟通预警机制,让发展局作为场地业主适时介入。发展局早前(上月二十二日)就红磡海滨活动空间的招标亦有引入相同条款,包括:
(1)明确要求承租人接纳活动举办方的场地租用申请前,须先行评估申请者的背景、举办活动的能力、活动可行性等,并按时向发展局提交评估报告;
(2)承租人需密切监察活动筹备过程,例如活动安排是否符合原先建议、能否如期申领牌照/许可,以至门票出售安排等,并适时通报发展局;及
(3)规定承租人及活动举办方须在开展活动前和发展局举行三方会议,以便确立最后阶段的情况和部署。
发言人指出,承租人须按标书中承诺的技术建议落实活动和管理场地。新租约会引入条款,规定承租人如每年出租该场地举办活动的日数未能达到其承诺的日数,须向政府支付补偿金额(即每少一日缴交相等于月租百分之十的款项)。此安排旨在确保承租人善用活动空间,以发挥其最大效益。
另外,经过多方努力,政府已将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计划中的机场铁路掉头隧道延展段工程对活动空间的影响减至最低。该工程项目的地面设施将设于活动空间范围以外,而施工期间的临时工地将位处边缘,所需面积和时间亦大幅减少,有关位置已在招标文件中指明,当工程在活动空间的五年租期内启动,预计工程对活动空间的使用及管理影响有限。
招标详情及投标文件请参阅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
完
2026年1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4分
附件
返回
新闻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