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与教育局宣布今日(七月二十一日)起,「城中学舍计划」(计划)开始接受申请。透过这计划,政府为发展管制程序拆墙松绑,鼓励和便利市场以自资和私营方式把现有商厦改装为学生宿舍,增加宿位供应,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专上教育枢纽的地位。
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的政策方针是建立清晰、易于遵循,而且合规和具成本效益的运作框架,但同时有足够措施确保计划下提供的宿舍符合政府的要求。」
具体而言,营办商可透过计划的利便措施申请将商厦改装成为合资格的学生宿舍。规划程序方面,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已扩阔城规制度下「酒店」用途的定义,以使其涵盖计划下合资格的学生宿舍。如此一来,由于「酒店」是绝大多数商业类用地的经常准许用途,把这些商厦改装成学生宿舍,事前无须进行任何规划程序。建筑物制度方面,计划下改装而成的学生宿舍,计算地积比率及上盖面积时,将继续被视为非住用楼宇,换言之商厦原有总楼面面积可获保留。此外,改装前获豁免计入总楼面面积的设施例如停车位及上落客区,亦可继续获豁免计入总楼面面积,以便发展商/营办商可灵活改装这些设施成为支援宿舍用途的设施(例如健身室、自修室等),令宿舍更能切合学生租户的学习及生活需要。土地行政方面,大部分列明作非工业用途的地契,可在无须改契或补地价的情况下作学生宿舍之用。至于须要改契的少数个案,将由地政总署评估补地价金额。
计划欢迎商厦整幢改装成学生宿舍,亦在符合指定条件下,容许局部改装。
计划并不包括工厦和与工业有关的地带上的建筑物。不过,位于非工业用途地带并已由工厦全幢改装而成的商厦,如已完成相关土地行政程序,则可参与计划。
有意参与计划的发展商/营办商,需要向教育局以指定表格递交申请,并必须符合计划的资格准则,包括:
(一) 计划下的学生宿舍供出租予修读提供经本地评审副学位及学位课程的指定合资格院校的全日制本地或非本地学生。计划亦提供营运弹性,容许最多10%的宿位租予和合资格院校有关的人员(例如宿舍舍监、访问学者等);
(二)改装项目须于18个月内完成(教育局可在谘询相关决策局及部门后因应实际情况考虑延长期限);
(三)宿舍内的房间不得个别出售;以及
(四)发展商/营办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宿舍项目日后的营运符合相关的法定和行政要求;而发展商/营办商亦应致力为学生保持安全且合宜的居住环境等。
发展商/营办商递交申请时,必须同时作出法定声明,承诺遵守计划下的相关资格准则。计划下的学生宿舍在营运期间,亦须每年向教育局提交经核证的审核报告,证明在报告期内遵从计划下的相关准则,并妥为备存证明营办商持续遵从准则的纪录。若出现违规情况,政府将根据上述声明、地契和相关法例,采取适当的执管行动。
政府已推出计划的专属网站(www.studenthostel.gov.hk),公布计划的详情。教育局日后亦会在网站公布获批学生宿舍的名单。发展局辖下的项目促进办事处(项目办)会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利便服务,包括处理有关利便措施和审批进度的查询等。专属网站已载列教育局和项目办的电话和电邮联络方法。
完
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