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重建局条例草案进行公众谘询

  政府建议为市区重建订立具积极性的新策略,并建立新体制架构,以解决市区老化的问题。

  采用新模式,原先预计需时三十年才完成的二百个优先重建项目,可望在二十年内完成。

  为克服土地发展公司一向遭遇的困难,政府会成立一个新法定机构——市区重建局。

  一个以白纸条例草案方式公布的市区重建局条例草案将于明日(星期五)刊登宪报,公众谘询期直至本年十二月三日。该草案会于明年初提交立法会,如获通过成为法例,政府计划在明年成立该局。

  政府发言人今日(星期四)解释说,该条例草案旨在改变市区重建的传统模式。

  发言人说:“我们应改以更进取和全面的措施,规划面积较大的地区进行重建和重修工程,借此更有效地重整和重新规划较旧的市区。”

  “我们将重新设计更有效和更具环保效益的运输和道路网络,取代不协调的土地用途。”

  他又说:“我们亦应制定计划,重修保养欠佳的楼宇,并保存在重建区内具历史、文化及建筑价值的建筑物。此外,还应把使用率低的工业区纳入市区重建计划内,使这些地区可以恢复蓬勃的经济活动。”

  规划署在最近完成的市区重建策略研究中,定出了二百个优先重建的项目,这是考虑到重建区内楼宇的年期、实际状况及消防安全状况而定出的项目。

  倘若采用一贯的市区重建方式,这些项目需时三十年或以上方可全部完成。

  发言人说︰“这个重建步伐实在无法赶上现时市区老化的速度。采用这新的模式,可望在约二十年内完成这些重建项目。”

  “冗长的征集土地过程是土地发展公司落实重建计划需时甚久的主因,为加快征集土地的程序,我们建议赋予市建局权力,让该局可根据需要提出收地申请,而事先毋须与受影响业主就收地事宜进行商议。”

  他说︰“收地申请须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而受影响的物业业主均会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的规定获得公平的补偿,受影响的租户则可获房屋安置。”

  市区重建局进行重建计划时将采用新规划程序。

  政府已制订市区重建策略,定出市建局优先实行的计划项目。根据政府市区重建策略,市建局会订定一个胪列未来五年拟议项目的事务计划草案,以及每年制订一个下个财政年度实施项目的业务计划草案,呈交财政司司长批准。

  这项安排给予市建局高度灵活性,因为该局只要按照政府的市区重建策略所订的指标和指引运作,便毋须就每个提案逐一向政府申请批准。

  这项规划程序亦可确保政府对市建局实施适当程度的监管。

  为提供充足的安置资源予市建局,政府正与房屋委员会和房屋协会商讨,研究如何在这方面取得协助。

  除重新发展外,重修楼宇在旧区的整体重建计划中也是一个重要环节。重修楼宇可改善市区的环境,减少进行重建工程的需要。

  “我们现正检讨由屋宇署推行的‘楼宇安全检验计划’和‘改善楼宇安全贷款计划’,以期就改善楼宇安全的预防性保养工作制定新的建议。”

  “检讨的内容包括协调屋宇署和市建局在重建区内的工作,以及订定分工安排。”

  一个名为临时市区重建局的机构将会成立,以便为成立市建局进行所需的筹备工作。该机构并非法定的临时机构。

  临时市建局的主要工作,是安排土发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移交市建局、处理员工过渡事宜,以及拟备第一个五年的事务计划草案和首个周年业务计划草案。

  政府现正研究市区重建计划财政上的安排。

  他说︰“我们并会考虑豁免市区重建地段补地价,在计算建筑楼面面积时豁免“政府/团体/社区”设施所占的面积,放宽重建地段的地积比率限制,以及综合考虑重建方案,以有利可图的项目补贴可能亏蚀的项目。”

  政府亦可能考虑必要时向市建局提供一些财政资源。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长远而言可以自负盈亏的安排,同时亦可提供机会让私人发展商参加市区重建的工作。”

  欢迎市民就《市区重建局条例草案》提出意见。谘询文件已放置在各区民政事务处备取,亦可在规划环境地政局网址 http://www.ura.org.hk/ 下载。所有意见需本年十二月三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往规划环境地政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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