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计划的租地条款

  政府发言人今日(星期四)说,虽然建议中的香港迪士尼计划租地条款独特,但其实与现行的土地政策并无不符。根据现行的土地政策,新的土地契约可以五十年为期,之后视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决定是否再续租五十年。

  发言人在回应一份英文报章今日质疑特区政府是否有权批出二零四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后的土地契约时,作以上表示。

  他说︰“基本法第七条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权力,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

  建议中批给香港迪士尼计划的土地契约,与其他土地契约一样,需要补地价和付地租。

  他说︰“因此,指一九九七年后批出的土地契约不能超越二零四七年六月三十日显然是不正确的。”

  他补充说,基本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并无这项规定,而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三只涵盖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土地契约的批授。

  考虑到这项计划投资钜大,而其他海外迪士尼主题公园均获永久批地,本港以五十年续以五十年的条款批地,并不属于过份慷慨。

  本港迪士尼计划的批地安排,将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

  发言人说,政府会继续按照现行土地政策批出新契约,并会根据个别项目的特殊情况予以考虑及征求行政会议的批准。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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