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今日(六月十八日)暂时批准精进建筑有限公司(「精进建筑」)申请暂缓执行建筑事务监督将其从「一般建筑承建商名册」除名的决定,发展局表示屋宇署作为建筑事务监督会与法律团队研究法庭稍后颁下的书面判决,以考虑进一步行动。与此同时,署方会全力准备上诉聆讯。
建筑事务监督于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拒绝「精进建筑」的注册续期申请,并决定于六月二十日将其从「一般建筑承建商名册」中除名。「精进建筑」日前就上述决定提出上诉并申请暂缓执行决定。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今日暂时批准暂缓执行决定的申请。上诉及暂缓执行决定申请聆讯暂定于八月二十六及二十七日进行。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由于法庭暂时批准暂缓执行除名的决定,因此『精进建筑』不会在六月二十日从『一般建筑承建商名册』除名。在等候进一步聆讯期间,如『精进建筑』承办的发展项目地盘仍有建筑活动,相关项目拥有人会根据合约行事,继续监督建筑地盘和承建商的表现。如承建商的表现不符合合约要求,项目拥有人会按合约处理,并保留跟进权利。屋宇署和项目拥有人亦会加强监察和突击巡查,保障地盘工地安全。事实上,由于『精进建筑』在柴湾政府大楼工务工程的表现远低于合约要求,政府作为项目拥有人已按合约机制终止合约,于六月十五日收回该建筑地盘,并争取短期内安排新承建商接手完成余下工程。」
完
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