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

Member asking : CHAN WAI-YIP, ALBERT


      主席,行政长官在1999年施政报告中提出,“世界一流的城市,不能没有舒适、安全、优美的生活环境”。然而,市区旧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至今仍然未有改善;此外,新界乡村发展缺乏规划,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引起不少环境问题,以及不少乡村的居住环境亦十分恶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在提出要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的目标时,制订了甚么相关落实措施;

      (二) 为达到上述目标而制订的落实措施哪些已经完成,哪些仍在进行,而哪些尚待开展;以及特别就解决市区旧区居住环境和新界小型屋宇政策所引起的环境问题的措施订下了甚么目标时间;及

      (三) 有否制订进一步具体措施,以彻底解决市民的生活环境问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为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行政长官在1999年施政报告中,公布一系列有关的措施。我将会按陈议员的提问,就这些跟规划地政局有关的措施逐一作出回应。这些措施包括市区重建、美化维多利亚港,以及提升楼宇的质素。我亦会就陈议员提问有关新界乡村发展规划的事宜,作出解释。由于陈议员的质询涵盖层面非常广泛,涉及多个范畴,因此,我的答复亦无可避免地比较长一些。请各位见谅。

      在市区重建方面,政府当时制订了4项主要措施:
                  (i) 第一:就成立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的建议,发表白纸条例草案,征询公众意见,并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ii) 第二:制订《市区重建策略》,作为未来20年市区重建计划的蓝本;

                  (iii) 第三:旧区重建工作,要以保护文物的观念贯串;及

                  (iv) 第四:政府将作出多项财务安排,协助市区重建。
      为了保护和美化维港,政府当时亦制订了3项在城市规划方面的主要措施:
                  (i) 第一:缩减维港的填海计划;

                  (ii) 第二:就有关维港附近的用地,展开研究及检讨,并在维港两岸增建行人设施,以及提供场地举办文娱康乐活动;及

                  (iii) 第三:举办公开比赛,勾划出维港的新风貌。
      在推动楼宇维修和环保建筑方面,政府当时制订了3项主要的措施:
                  (i) 第一:公布一套有关楼宇预防性维修计划的建议,征询公众意见;

                  (ii) 第二:加强清拆高风险的违例天台搭建物;及

                  (iii) 第三:推动节省能源的屋宇设计。
      现在,我向各位简介上述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市区重建方面,《市区重建局条例草案》于1999年10月,以白纸条例草案形式在宪报刊登。经过公众谘询后,条例草案于2000年2月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并于同年6月获立法会通过。在新法例之下,市建局的宗旨包括保存文物古迹。

      市建局于去年5月成立。在征询过公众意见后,我们亦于去年11月把《市区重建策略》定稿,并提交市建局,作为推行未来20年庞大市区重建计划的政策指引。

      市建局已于3星期前,公布进行3项分别位于深水埗、大角咀及湾仔的“前期项目”,以改善区内的环境及居民的生活质素。

      市建局现正草拟其5年业务纲领草案和周年业务计划草案,以呈交财政司司长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政府会考虑市建局在推行市区重建计划时所需的财政支援和资助的模式。我们会在市建局推展其工作的过程中,提供一切所需的协助,以从速改善旧区的面貌。

      在有关维港的规划方面,政府已大大缩减了维港的填海计划。在东南九龙、中区第三期,以及湾仔第二期的总填海范围,已由原来建议的376公顷,大幅减少至180公顷。这是反映政府对保护维港的诚意和决心。

      此外,政府亦因应市民的意见,修订和改良了维港两岸的多项发展计划,并于2000年广泛谘询公众意见。这些计划包括在去年年中完成的东南九龙发展计划的整体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在去年年底完成的湾仔发展计划的规划和可行性研究,以及将于本年年初完成的中区第三期填海工程的详细设计。

      在这些发展计划当中,我们已预留了足够的土地,建设舒适和富有吸引力的海滨长廊和行人通道。在各项计划相继完成后,维港两岸将建成连贯的海滨长廊。我们并会把部分海滨长廊划作娱乐、零售、露天茶座等用途,供市民和游客使用。

      除了这些发展计划外,规划署亦于1999年12月展开“海港及海旁地区规划研究”,目的是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维港海旁地区的吸引力,例如建设完善的行人通道连接海旁与腹地、增辟更多旅游景点,以及改善海旁地区的设计和设施等。规划署已于去年就研究的初步结果谘询公众,并获得社会普遍的支持。我们现正准备制订海港规划大纲。

      此外,我们于去年4月推出一项大型的公开比赛,征求概念方案,将九龙西南端海旁一幅40公顷的用地,发展成为一个综合文娱艺术区。我们共收到161份参赛作品,反应令人鼓舞。在完成发展后,该区将提供具世界水平的设施,让我们有更多机会享受文化艺术活动,从而提升市民的生活质素。

      在远景规划方面,规划署现正进行“香港2030:规划远景与策略”的研究,研究的主要目标是透过土地用途规划,为市民提供优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规划署现正就香港长远规划的重要课题进行第二阶段的公众谘询,并将于短期内听取本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为推动楼宇安全及适时维修,本局辖下的检讨楼宇安全及预防性维修专责小组曾于2000年11月至去年3月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其后,我们发表了综合策略的实施计划,重点包括加强支援业主,以及加强统筹对僭建物的执法行动。

      政府正在逐步落实综合策略的建议。在加强支援业主方面,我们于去年7月把楼宇安全改善贷款计划和消防安全改善贷款计划合并,成立一个具备7亿元的综合楼宇安全改善贷款计划。在新计划下,我们简化了申请手续,亦放宽了抵押要求。

      至于在加强对僭建物执法方面,屋宇署已展开一连串大规模清拆行动,清拆数以百幢大厦的僭建物。我们原本计划在本年清拆在1 500幢大厦的僭建物,但为了加快进度,我们于去年年底批出60份合约予专业人士,对3 200幢大厦进行检查工作,以便展开清拆行动。

      与此同时,我们于2000年下旬展开了一项屋宇维修统筹试验计划。根据该计划,屋宇署会联同其他执法部门一同勘察目标楼宇,通知业主及业主立案法团所须进行的维修或清拆工程,并在有需要时联手执法。去年,我们订出150幢主要位于旧区的大厦作为目标楼宇,其中124幢楼宇已展开了维修及改善工程。

      我们面对的居住环境问题,不少跟楼宇设计有密切关系。因此,我们于2000年10月公布推动发展环保大厦的计划,并于去年2月发出第一份联合作业备考,在计算新建楼宇的总楼面面积和上盖面积时,豁免某些环保设施。自措施实行至今,我们一共批出78份包含环保设施的建筑图则。我们期望透过鼓励更多环保建筑,进一步改善香港的居住环境。

      在新界乡村发展方面,根据现行政策,合资格的新界原居民可以申请兴建小型屋宇作自住之用。过去多年来,许多小型屋宇在划为乡村式发展用地上分散发展,令土地运用受到局限,妨碍兴建改善乡村居住环境的设施。

      为了在现行政策下改善乡村的居住环境,地政总署建议在原居民的村内推行乡村发展蓝图计划。当局现正就这项建议谘询乡议局及乡事委员会,如计划获有关团体接受,地政总署将会与村民共同拟备乡村发展蓝图。这些蓝图旨在协调小型屋宇的发展,使乡村设施得到妥善规划。

      此外,政府一直透过制订乡郊分区计划大纲图、检控违例发展、清理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以及进行环境美化工程等多方面措施,以改善新界乡郊地区的规划及土地问题,并且取得一定成效。地政总署属下的清理环境专责组自1994年成立至今,已清理或改善超过1 700个环境黑点。规划署的中央执行管制及检控组自1994年成立以来,终止超过1 500个违例发展。民政事务总署亦推行乡郊小工程计划,在乡郊地区进行小型至中等规模的工程。这些措施的目的,是改善乡郊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

      长远而言,我们正就小型屋宇政策进行深入的检讨,希望能更善用珍贵的土地资源,以配合整体社会的需要。检讨牵涉的课题相当繁复,我们正在细心处理。完成检讨后,我们将公布可行方案,以征询公众意见。况且,我们正计划全面检讨新界土地的使用情况,为新界的土地规划与管理等问题寻求长远解决方案。为此,规划署即将委聘顾问进行研究。

      主席,总括而言,在落实市区重建、美化维港、推动楼宇维修和环保建筑,以及改善新界乡村的居住环境方面,政府自从公布1999年的施政报告至现在,已取得相当好的进展。我们会继续贯彻执行这些措施,并因应时宜制订新措施,以期不断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


Member asking : CHAN WAI-YIP, ALBERT


      主席,虽然局长花了13分钟读出很长篇幅的主体答复,但我却看不出地区上有何实际的改善,因为客观的事实是,旧区和不少乡村的环境是既不舒适,又不安全,更难言优美。局长可否告诉我们,这些旧区居民和生活在恶劣环境的乡村居民何时才可看到政府有具体的工作,令他们的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以真正实践行政长官的承诺,为村民创造较优美的环境?局长可否给我们一个时间表?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我并不同意陈议员所说,很多居民的生活环境仍然很恶劣。我刚才用了很长的篇幅向各位解释政府在各方面工作上的进展,大家可以看到政府在不同方面,已做了不少工作,我认为有关发展或工程已令香港各地的环境得以改善。


Member asking : LAU WONG-FAT


      主席,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为了改善乡村地区的居住环境问题,当局每天有多少人负责在广大的乡郊地区进行清洁街道的工作,以及该等地区的街道每隔多少天才清洗一次?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我手边没有有关的资料,但我会将这项补充质询转交环境食物局,也许该局可以提供书面答复。(附件I)


Member asking : CHAN KAM-LAM


      主席,局长在主体答复第二十一段提到,合资格的新界原居民可以申请兴建小型屋宇自住,而现时更推行乡村发展蓝图计划。请问局长,现已接获多少宗申请兴建小型屋宇的个案;当局处理申请的速度为何?此外,当局就有关计划是否已进行公开谘询工作?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陈议员第一部分的补充质询是有关小型屋宇的数目。自从政府在1972年实施小型屋宇政策以来,直至去年9月底为止,我们共接获83 300份申请。我们已处理了68 500份申请,仍未处理的有14 800份,我们现正积极处理这些申请,而每年递交的新申请约有1 000份。由于每宗申请须由负责批核的人员核实申请人是否原居民身份,以及有关土地是否适宜作建屋之用,所以无可避免会有个案累积的情况出现。我们现已透过一些安排,例如集中处理一些非复杂的申请,以加快审批的程序。我们会继续寻求其他可行的方法,尽可能加快处理有关的申请。

      至于乡村发展蓝图计划,这是一项建议,我们已开始谘询乡议局和有关村落居民的意见。如果得到村民的赞同,我们可能会在一两个试点推行此计划,看看成效如何。


Member asking : HO CHUN-YAN, ALBERT


      主席,局长刚才并不赞同陈伟业议员认为旧区没有太大改善和规划很差劲的看法,但局长难以否认新界的规划的确非常混乱,而长期以来真的没有多大改善。我想指出数点:现时仍有很多屋苑没有沟渠、没有道路;很多土地的地界不清;甚至收地的权力基础、有关的法律条文也不清楚。


      主席:何议员,请提出你的补充质询。


      何俊仁议员:主席,局长刚才说即将委聘顾问来研究未来整体规划,以及建议如何改善环境,其实,这是一项重要的管治问题,有谁较政府更清楚如何管治这么大的地方,包括整个乡村的规划、发展策略,当中更可能涉及法律改革来达到目标?这些工作是没有可能由顾问公司来进行的,请问哪些顾问公司有资格进行这些工作呢?此外,局长在委聘顾问公司之前可否谘询公众,包括本会,表达政府要求顾问公司研究的范围为何,以及要求顾问公司提供哪些资料?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我在主体答复第二十四段中提到,顾问所进行的研究,主要是检讨新界土地的使用情况;何议员刚才提出的事宜,当然会由政府直接处理。


Member asking : HO CHUN-YAN, ALBERT


      主席,我的补充质询是,政府在委聘顾问公司之前,可否谘询本会,说明政府究竟要求顾问公司研究些甚么,让我们提供意见?

      主席:局长,你是否有所补充?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我没有补充了。


Member asking : TSANG YOK-SING, JASPER


      主席,局长在主体答复第八段提到,市建局已在3星期前公布了3项所谓“前期项目”,这对正等待重建的旧区居民来说,实在是太迟和太少了。局长可否告知本会,市建局何时才可公布其5年业务纲领草案和周年业务计划草案,以及有关居民还须等待多久,才能看到重建工程展开呢?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这些肯定是属于市建局工作范围之内。市建局是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所以我不能代表该局决定何时递交第一份5年业务纲领草案,但我们一定会依法办事。《市区重建局条例》并没有就第一份5年业务纲领草案订下固定的时间表,但我们知道市建局现正积极拟备草案,希望可于短期内提交,而我们在接获这份草案后,会尽快加以处理。至于第一年之后的业务纲领,议员应知道是必须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前3个月递交的,但条例并没有为第一份草案订定时间表。


Member asking : YEUNG SUM


      主席,我对市建局将有关工作一拖再拖表示遗憾。请问政府,市建局的5年业务纲领草案和周年业务计划尚未呈交政府,是否与财务安排或某地区的赔偿问题有关呢?对于财务安排的问题,政府可否加以协助,使立法会能尽早审批这些建议?

Public Officer Replying : SECRETARY FOR PLANNING AND LANDS


      主席,我刚才说过,拟备5年业务纲领草案和周年业务计划草案,是属于市建局的工作范畴。我们在工作层面上已尽力提供支援,务求加快处理的进度。政府会在审批过程中,考虑市建局在推行市区重建计划所需的财务安排。政府在决定对市建局提供财务支援时,当然不能漠视当时的经济情况,但我们会承诺将市区重建视为优先进行的项目。在市建局向我们呈交有关草案后,我们会尽快处理并交予财政司司长审批,然后再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拨款申请,作为市建局的财务支援。政府可决定以注资或贷款方式给予财务支援,我们会视乎实际需要来决定组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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