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本年9月11日,纽约世界贸易中心两幢大楼遭飞机撞击后燃烧一个多小时即完全倒塌,据报原因之一是该两幢建筑物的主要承力结构材料是钢铁,而钢铁的承重能力会在高温下大幅下降。关于本港以钢铁作主要承力结构材料的楼宇的消防安全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全港该类楼宇的数目及主要分布地区;
(二) 有否评估该类楼宇因未能抵受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所产生的高温而倒塌的风险;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 有否就该类楼宇发生火警或其他灾难性事故时的逃生及救援行动作出指引;若有,详情为何?
规划地政局局长(译文):主席,
(一) 我们没有设立一个按香港楼宇结构分类的资料库。不过,据我所知,本港并无结构设计与纽约世界贸易中心(“世贸中心”)类似的楼宇。
(二) 我们规定楼宇的结构组件必须符合性能标准,以便发挥耐火作用。耐火时间视乎楼宇的用途及体积而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楼宇内的人有充分时间疏散。整体评估结果显示,本港楼宇均能有效防御火灾或其他可能在本港发生的意外事故所产生的高温影响。
(三) 政府已就火警及其他紧急事故拟备逃生及保护指引,并致力教育市民在遇到这些情况时如何保障个人安全和避免恐慌。
关于救援指引,消防处已制订既定程序,规定在发生大规模或影响广泛的事故时,按等级调动消防车、救护车和救护人员等行动资源,安排后勤支援,以及统筹有关的政策局和部门、非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公司之间的工作。
主席,我很高兴政府在主体答复的第(二)部分提及,整体上,本港楼宇能有效防御火灾或其他可能在本港发生的意外事故所产生的高温影响。我想请问政府,参考美国的数字,今次有关的大厦当然比较高,故有关人士需时45分钟以上才能逃到地面,那么,当局有否验证本地整座高层大厦的使用者一次过疏散所需的时间,或测试过这时间是否符合可充分疏散人?的时间标准呢?
规划地政局局长(译文):主席,我们没有就本港楼宇进行个别评估。不过,根据《建筑物规例》和消防规定,我们有信心在发生火灾或其他意外时,高层大厦内的人会有足够时间疏散。
石礼谦议员(译文):主席,局长在主体答复第(一)部分指出,“据(他)所知,本港并无结构设计与纽约世贸中心类似的楼宇”。世贸中心的结构设计属世界上其中一个最安全的设计,并曾抵受过一次炸弹袭击。本港楼宇的结构设计是否不及世贸中心的安全?
规划地政局局长(译文):主席,要将苹果和橙作比较实在相当困难。世贸中心是在七十年代初期由着名建筑师山崎实(Minoru YAMASAKI)兴建的,其结构模式十分创新。该中心的设计独特,方法是以密置的钢柱组成坚硬的中空管状结构,把大厦的外围围合起来,同时发挥垂直和水平承力的作用。大厦内各楼层由钢造的桁架组成,由于钢架连接?外柱与钢筋核心,因而无须兴建内柱。实际上,除大厦地台外,世贸中心的两幢大厦是首座在兴建过程中没有采用石工技术的超级摩天大楼。至于本港的楼宇,尽管它们的外貌或与世贸中心相似,但大部分的钢架结构均加入钢筋混凝土。
主席,我想询问局长,就今次的事件,香港政府有没有主动向美国有关机构搜集一些相关的资料,让我们日后作参考及防御之用呢?
规划地政局局长(译文):主席,世贸中心倒塌的确实原因须作深入的法证化验;但要从现时仍堆积于世贸中心现场、估计超过100万吨的瓦砾中找寻证据,将会是十分艰巨的工作。事件的起因至今仍未有正式定论。待有正式结果后,我们定会详加研究。
Member asking : TO KUN-SUN, JAMES
主席,局长可否以量化的方式,更生动地让我们瞭解有关的情况?例如就第(二)部分有关耐火标准的质询而言,楼宇可以抵受多少度的高温燃烧,或多少度的高温燃烧会相等于受10架飞机撞击的效果,或以我们的大厦的耐火结构计算,多少架充满炸弹的汽车撞击大厦底部,大厦才会倒塌呢?局长可否以这方式给我们描绘一幅图画,让我们知道大厦结构的安全程度呢?
规划地政局局长(译文):主席,我们就楼宇结构组件的耐火能力订明规定的目的,是要确保楼宇在某段指明时间内仍可保持稳固。这规定可让楼宇内的人有充分时间疏散。我们是以楼宇的耐火时效作为基础的。就大部分的结构组件而言,视乎楼宇、单位或隔间的用途和体积,我们会规定耐火时效须达1 至4小时不等。让我粗略地列举一些例子,但议员必须明白这些例子只属一般性质。举例而言,就用作住宅或写字楼的楼宇、单位或隔间来说,若面积不超过28 000立方米,其耐火时效约为少于1小时;相同面积但作工业用途的楼宇、单位或隔间,则须具不少于4小时的耐火时效。
主席,我想询问政府,本港现有以钢架设计的楼宇是否能够抵御如美国九一一情况的冲击呢?
主席:邓兆棠议员,刚才似乎已有其他议员提出这项补充质询了。
邓兆棠议员:我想询问的是,香港有很多大厦是钢架设计的,如遇到类似九一一事件的情况,大厦会整座倒塌,还是只倒塌一层呢?
主席:不知局长手边有否这方面的资料,可否尝试回答?
规划地政局局长(译文):主席,我相信世界上无楼宇能抵御一架满载燃油的747飞机的撞击。(众笑)
主席,我还是不太明白。局长刚才提到在火警中,足够让大厦使用者逃生的时间,亦提及一些楼宇耐火的能力。究竟这是否只是逃离火场的时间,还是凡遇到有楼宇倒塌的危险,这段时间也足够让使用者离开现场?此外,逃生者如何分辨这是火警的逃生时间,还是同时须预计楼宇可能不能耐火而倒塌的逃生时间?我认为美国的问题是,当时没有使用者预计大厦会倒塌,所以在逃生时走得较慢。究竟大家应该如何分辨这两种情况?
规划地政局局长(译文):主席,在发生正常的灾难事件时(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市民应有充分时间逃离本港现有的任何楼宇。本港负责建筑物事宜的有关当局在发出入伙许可证时,不但须确保楼宇使用的物料妥当并符合我较早前提及的耐火时效规定,还须确保楼宇有适当的逃生通道。有关的楼宇亦须符合消防处的规定,安装足够的消防装置。
主席,请问在发生火警时,预计让使用者逃生的时间,是否以正常人的速度来计算,有没有考虑伤残人士所需的时间在内呢?
规划地政局局长(译文):主席,在本港众多高度高于一般消防车设施能达到的高度的楼宇内,均备有其他设施让消防员在1分钟内到达顶层。因此,楼宇内有足够设施在不同情况下疏散人?。
主席,我现在想就材料方面提出一项简单的补充质询。我相信香港政府对建筑材料是有很硬性的规定的。我想请问政府有没有关于耐火温度的规定,例如fuel燃烧的温度为一千五百多度,那么建筑物的耐火时间是多少?如果没有这项规定,当局会如何处理有关情况呢?
规划地政局局长(译文):主席,议员的问题似乎变得有点儿技术性了。在正常情况下,钢铁在摄氏300度左右会开始失效。在现时的制度下,我们就不同物料订定若干小时的耐火时效。设计师会按物料在不同情况下抵受不同温度的能力设计隔间或构思楼宇内的某种设计。
主席,局长没有回答在多高的温度下才会影响建筑物。刚才他说摄氏三百多度,跟水煮沸的温度差不多。钢铁的熔化点在摄氏1 650度,铝的熔化点在摄氏660度,摄氏300度根本不成问题。
规划地政局局长(译文):主席,我刚才说钢铁在摄氏300度会开始失去其固有特性。回应吕议员刚才提出的意见,就现时在结构方面的大部分规定来说,我们要求楼宇结构须具备4小时的耐火时效,抵受温度由摄氏0 度升为1 150度达。
主席,我比较关心火警逃生的问题。刚才局长说只需时约1分钟便能够到达高楼大厦的顶层。在这情况下,如果真的发生火警而消防员在1分钟内到达顶层,那么如何引导高层大厦使用者逃离火场?不知局长可否详细解释?
主席,让我稍作详细解释。刚才曾局长说需时1分钟到达顶层,是指消防的规定;建筑物的图则中须设有一个消防专用电梯,可在1分钟时间内到达顶层,这是指电梯于1分钟到达顶层,并不是指在1分钟内疏散顶层上的人?。
协助受影响人士逃生是有多种方法的,首先是消防设施,包括自动喷洒系统、消防喉辘、消防栓等。根据规定,每30米须设有消防喉辘;在梯间须有消防栓,可以拉出水喉应用;亦须有地方让消防员容易进入火场,例如可在1分钟内到达顶楼的消防电梯;高层大厦还须有避难层的设施,例如每二十多层便有一层避难层,令火势不容易扩散。当然,消防处还有其他设备,例如云梯、云梯上的笼,或可承接逃生人士从高层跃下的气垫等,种种设施是可以多方式合并使用的。
主席,我首先想申报,在八十年代初期,香港钢结构的设计规范,是由我负责的小组草拟的。局长在主体答复第(一)部分说,政府现时没有设立一个按香港楼宇结构分类的资料库;但钢结构表面的耐火物料是不断进步的,政府现在会否考虑设立资料库,试图找出比较旧的钢结构建筑物的物料,看有否需要较深入地调查这些物料的现况如何呢?
规划地政局局长(译文):主席,我们现时无意对现存所有楼宇进行研究和设立资料库,但我们正开始进行一项检讨,以更新现行的消防安全规定。在这项检讨中,我们会研究最新的技术,同时参考在物料科学、建筑方法及智能建筑方面一些较新的科技发展。我希望在这过程中,我们可处理何议员表示关注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