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乐于继续与社会人士在事实基础上,解释有关新界东北发展计划的问题,以释除公众对计划的疑虑,亦相信公众能公正持平地分析各方理据。对于有团体就我们推出的「常人包」提出进一步质疑,我们的解答如下。

  1. 新界东北土地规划向私楼豪宅倾斜?

    「常人包」已经解释,在新界东北共约90公顷的房屋用地,公私营房屋两者的占地均为40多公顷,以占地比例而言,两者比例约一半半。以房屋单位比例而言,公营房屋单位比例更是六成。在这土地和房屋单位比例下,我们认为已是在公私营房屋单位供应中,尽力取得平衡,不认同所谓「向私楼豪宅倾斜」的指控。

    事实上,「常人包」已经解释,新界东北的的私楼单位,绝大部份为高至中密度的中小型单位(住宅用地积比率为3.5至5,与公营房屋相若)。被指为「豪宅」的低密度私人住宅单位,占地只有约1.6公顷,即整个发展区面积的0.2%。

    我们留意到,有团体经常把「豪宅」和「私楼」混为一谈。我们必须指出,正如沙田、大埔等的新巿镇,新发展区必须提供私楼单位,以发展一个均衡的社区,同时应付不符合资格申请公营房屋巿民的住屋需要。现时社会上除了对公营房屋外,对私楼单位同样存有很大的需求,如果话可以完全无需提供私楼供应,是不负责任的说法。

  2. 团体:整个发展区只有6%土地用来解决基层住屋需要?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一个新巿镇除了房屋用地以外,还需要提供社区设施、交通基建、休憩空间、绿化用地、商业设施(提供就业机会)。有团体经常以「只有6%的公营房屋土地」来否定整个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是以偏盖全。试问按照「懒人包」的逻辑,是否应该将现有新市镇的用地全部改为房屋用地?

  3. 对「閒置土地」问题自打嘴巴?

    事实上,「常人包」已经清楚说过,在扣除于道路/通道、人造斜坡,或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后巷的「零碎」土地后,就算余下住宅地带内的所谓「閒置土地」,当中仍有不少未必适合作发展之用的地块,例如建筑物间的空隙、后巷,及现有发展边旁的狭窄地块,其他用地亦「必须先经技术评估方可确定是否可以发展,其中个别经评估后合适的用地,已经陆续拨作房屋发展用途」。其实只要打开发展局网上发布这些土地的地图,大家便可以一目了然。

    有团体举出的「置富花园东面山坡」的例子,便正正是经我们评估后,在薄扶林推出的五幅公营房屋用地之一。这说明,我们已经是不断努力评估「未经批租/拨用」用地的发展潜力,如果适合的话便会用作房屋发展。

    尽管我们已努力善用巿区所谓的「閒置用地」,但正如我们在「常人包」中指,这些努力却经常被批评为「见缝插针」式建屋。因此,中长期而言,要提供较大规模的可发展用地建立一个基建和社区配套较为完善的居住和就业环境,我们必须发展新一代的新巿镇。

  4. 发展高尔夫球场能承载8万人口?

    当局已决定将发展粉岭高尔夫球场和周边范围的发展潜力,纳入《发展新界北部地区初步可行性研究》中一并研究。希望透过全面及综合的规划,以确定该土地的长远土地用途和发展潜力。有关研究已于今年1月展开,预计稍后会谘询公众。

    现时由于仍未有相关技术可行性研究的资料,因此有关团体提出该处可作发展,并指可以提供数万个单位说法,现阶段并无事实根据,因此现时下结论话粉岭高尔夫球场可作房屋发展言之尚早。而即使假设有关土地可作发展,亦需要时间进行各项技术工作,时间上不可能替代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

  5. 发展局不理村民的诉求?

    首先,我们必须澄清,我们从来没有抹黑村民「贪得无厌」。我们明白受影响居民的关注,并会继续竭力在合情合理、符合公众利益及公帑运用得宜的大前提下寻找更妥善的安置及补偿方案。当局必定会以照顾当区居民的福祉为依归,亦会继续与受影响的居民、商户及农户保持沟通。不过,在全港房屋土地供应持续紧绌的状况下,为了整体社会及市民利益,我们实在无法同意「不迁不拆」的诉求。

  6. 没有顾及石仔岭花园长者?

    我们明白计划对住在石仔岭花园的长者带来影响,因此我们努力寻找解决方法,提出分两期搬迁的计划,将对长者的影响减至最低。对于团体声称前期工程会释放有毒致癌物质,我们必须指出,现时已有成熟的工程技术处理土地含砷的情况,确保工程不会对其他工作人员和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7. 偷步容许机器剷进农地及居民家园?

    大型发展计划的前期工程详细设计和城规程序同步进行,是过去一贯的做法,亦可尽量压缩发展时间表,尽早提供房屋供应。我们必须指出,现时申请的拨款只是前期工程中的一部分,包括工程详细设计及土地勘测,主体工程要到2018年才会展开,而之前政府仍须再向立法会申请拨款。

  8. 业权调查被揭讲大话?

    我们必须严正指出,只要翻看立法会6月6日的立法会财委会会议,便可以清楚知道我们当时在回答议员问题时已经说明,政府在去年为新界东北订定4000平方米「原址换地」的条件时,并没有就哪一个业权人拥有4000平方米或以上单一业权土地,而进行业权调查。土地业权谁属,绝非我们订立4000平方米规划条件的考虑因素。订立这个条件,是为了确保日后新巿镇内的私人项目,不会出现「牙籤楼」、「插针楼」的情况。至于早年顾问公司进行的基线调查中,是为了知悉政府土地和私人土地的分布状况,并非为了得知业权谁属以作为规划土地的考虑因素。

  9. 协助受影响农民觅地复耕

    「常人包」已经指出,除了在新界东北预留了的58 公顷土地作农业外,我们亦会积极为受影响的农户,在古洞南勘察适合复耕的土地。食物及卫生局亦正在检讨本港的农业政策。

  10. 以民间团体资料指控中港融合?

    发展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的概念早于98年已经提出,并在07年的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中列为十大基建项目之一,并在08年开始展开前后共三轮的公众参与活动,从规划概念、设计到发展大纲图的拟备,都有不断吸纳公众意见。对于有个别团体不断以一个2010年的民间团体资料,对政府筹备规划已久的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计划作出失实的指控,我们深表遗憾。

回应所谓的常人包「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