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发展管制程序 推新措施加快大型项目审批

自2025年《施政报告》建议进一步简化行政流程拆墙松绑,发展局联同辖下和其他部门,就发展流程中的关键审批程序制定新措施,加强内部监察,让高层适时介入,从而加快大型项目审批。措施将全港适用,包括北部都会区(北都)和北都以外发展项目。今次,我邀请了发展局副局长、相关部门署长介绍措施,以及业界分享看法。

新措施涵盖规划、地政、建筑三个关键审批阶段

发展局副局长林智文介绍,新制定的内部监察和高层介入机制涵盖规划、地政、建筑三个关键审批阶段。新措施适用于大型住宅项目(500个单位或以上)和商业发展(楼面面积达10万平方米或以上),亦适用于产业发展项目,例如创新科技、教育、医疗等,支援北都「产业导向」策略。另外,其他具策略意义或获政策支持而需快速审批的项目亦同时适用。

部门未能解决个案 将按性质上呈至发展局领导的两个小组

在新措施下,发展局辖下三个部门包括规划署、地政总署及屋宇署,均会就其所涵盖的审批程序设立三层监察和介入机制。除上述三个部门,大型发展项目亦涉及其他部门如运输署、消防处、环境保护署、路政署等部门的审批,发展局要求部门在期限内提供意见、解决分歧和请示高层介入,并联同不同部门紧密合作。至于部门未能解决的个案,将上呈至发展局领导的两个小组。与北都项目相关的申请,会上呈至新成立由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主持的北部都会区专案监督办公室;而北都以外的项目,将会上呈至由发展局副局长主持的精简发展管制督导小组处理。

规划署订明确KPI 目标至少八成项目于六个月内完成审议

在规划方面,规划署署长叶子季介绍,部门为涉及大型私人发展项目的规划申请及申请前提交的查询建议,设立了三层监察及上报机制。

第一层由规划署地区规划专员负责。如果相关部门未能于三星期内提供意见,或就一些事项出现争议或重大意见分歧,便会于收到个案的四星期内上报到第二层,由规划署副署长或助理署长亲自处理。

如六星期内问题仍未能解决,个案会提升至第三层,即提交至发展局领导的相关小组处理,以在收到个案后的八个星期内作出指示或决定。规划署目标是至少八成根据机制处理的项目,均可于六个月内完成审议。

地政总署为审批设限 避免部门持不同意见而未适时审批

地政总署署长罗淦华表示,地政总署亦会引入三层监察和介入机制,套用于各类土地交易申请包括契约修订、换地等的审批流程。

在新机制下,如申请涉及大型私人发展项目,地政总署会首先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由第一层的首长级第一级人员统筹及协调各部门意见。如部门间的问题未能解决,将会由第二层即助理署长级人员审视个案。如预视个案仍然未能适时提交至地区地政会议审批,则会在收到申请后第12至14个星期,启动第三层机制将个案提交至发展局领导的两个小组寻求解决方法,目标是收到有效申请书后的20个星期内让地区地政会议审议个案。

目标于收到申请后十星期内 向地段业权人发满意纸

此外,罗淦华表示,三层监察和介入机制亦适用于部门确认业权人履行地契条款要求(即俗称签发「满意纸」)的流程。地政总署会在新机制下协调各部门尽早完成审批流程,让发展商可尽快就其私人发展项目完成业权转让程序。具体而言,部门会经首两层监察机制,分别由首长级一级及助理署长级人员审视个案,如在有效申请的第八个星期内部门仍未能完成审批,则会启动第三层机制将个案提交予发展局领导的两个小组审议。

署方目标是在收到有效申请的十个星期内,向地段业权人发出满意纸,或明确地向地段业权人发信通知不获发满意纸的原因。

屋宇署订新措施 缩短北都发展项目一般图则审批时间

屋宇署署长何镇雄表示,针对北部都会区内适用的发展项目,得到相关政府部门配合,屋宇署会进一步加快处理首次提交或经重大修订的一般建筑图则,将审批时间由现时的60天缩短至45天。

新措施下,屋宇署在审批全港适用项目流程亦会设立三层监察机制。第一层先由屋宇署首长级第一级人员统筹及协调各部门的意见,按需要联同部门代表共同商讨审批原则性事宜。如问题未能解决,个案将转介到第二层,即由屋宇署助理署长级人员介入磋商可行解决方案。第三层则由发展局领导的两个小组,集中处理经首两轮提交后仍未能解决的复杂、具争议性个案。

何镇雄表示,屋宇署目标是至少八成适用项目,在不涉及重大规划、土地或消防安全问题的前提下,能于首次或第二次提交图则时获得批准。

发展局定期处理个案和监察绩效 业界料加快流程可省项目成本

发展局的两个小组会定期举行会议,处理个案和监察绩效。林智文与部门代表早前已向土地及建设谘询委员会辖下的精简发展管制联合小组委员会介绍有关措施,与会代表均表示支持。

香港测量师学会副会长谢志坚形容,业界对新措施实施反应正面。他指出,当业界提交相关申请时,如遇到各部门持不同看法或在审批过程中出现分歧,新措施列明须由上级介入及协调处理,相信可以加快审批流程及时间。

谢志坚又表示,对发展商而言,由规划到动工的时间得以缩短,可更有效控制发展成本及风险,同时亦可降低利息和融资成本。

北部发展规模庞大 业界相信精简审批流程有助加快发展

香港建筑师学会执业事务部成员梁杰文表示,新措施简化了繁琐和重复的审批程序,以往大型项目需要多轮谘询,再经由不同部门分别审批,或需时数年,而新措施指定相关部门须于限期内完成审批,令大型项目可以加快落实。

梁杰文又表示,北部都会区除了发展规模较大,亦包含了不同产业和创意科技,审批流程一般较为复杂,相信精简审批流程可有助北都大大提升发展效率。

发展局将持续检视新措施落实成效,完善安排。局方会与业界继续透过已建立的沟通渠道,听取他们的意见,务求令发展程序更顺畅,共同推动香港更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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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副局长林智文介绍,发展局新制定的内部监察和高层介入机制涵盖规划、地政、建筑三个关键审批阶段。
发展局副局长林智文介绍,发展局新制定的内部监察和高层介入机制涵盖规划、地政、建筑三个关键审批阶段。
规划署署长叶子季表示,部门为涉及大型私人发展项目的规划申请,以及于申请前提交的查询建议,设立了三层监察及上报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及有效地处理并且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使审批过程更顺畅及更有效率。
规划署署长叶子季表示,部门为涉及大型私人发展项目的规划申请,以及于申请前提交的查询建议,设立了三层监察及上报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及有效地处理并且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使审批过程更顺畅及更有效率。
规划署目标是至少八成根据机制处理的项目,均可于六个月内完成审议。
规划署目标是至少八成根据机制处理的项目,均可于六个月内完成审议。
地政总署署长罗淦华表示,在新机制下,就一些土地交易申请涉及大型私人发展项目,若地政总署预视个案中会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会在收到申请后第12至14个星期将个案提交至发展局领导的两个小组寻求解决方法,目标是收到有效申请书后的20个星期内让地区地政会议审议个案。
地政总署署长罗淦华表示,在新机制下,就一些土地交易申请涉及大型私人发展项目,若地政总署预视个案中会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会在收到申请后第12至14个星期将个案提交至发展局领导的两个小组寻求解决方法,目标是收到有效申请书后的20个星期内让地区地政会议审议个案。
地政总署同事开会。
地政总署同事开会。
地政总署同事审阅图则。
地政总署同事审阅图则。
屋宇署署长何镇雄表示,针对北部都会区内适用的发展项目,得到相关政府部门配合,屋宇署会进一步加快处理首次提交或经重大修订的一般建筑图则,将审批时间由现时的60天缩短至45天。
屋宇署署长何镇雄表示,针对北部都会区内适用的发展项目,得到相关政府部门配合,屋宇署会进一步加快处理首次提交或经重大修订的一般建筑图则,将审批时间由现时的60天缩短至45天。
第一层先由屋宇署首长级第一级人员统筹及协调各部门的意见,按需要联同部门代表共同商讨审批原则性事宜。
第一层先由屋宇署首长级第一级人员统筹及协调各部门的意见,按需要联同部门代表共同商讨审批原则性事宜。
屋宇署署长何镇雄(左二)表示,屋宇署目标是至少八成适用项目,在不涉及重大规划、土地或消防安全问题的前提下,能于首次或第二次提交图则时获得批准。
屋宇署署长何镇雄(左二)表示,屋宇署目标是至少八成适用项目,在不涉及重大规划、土地或消防安全问题的前提下,能于首次或第二次提交图则时获得批准。
发展局两个小组会定期举行会议,处理个案和监察绩效。
发展局两个小组会定期举行会议,处理个案和监察绩效。
发展局两个小组会定期举行会议,处理个案和监察绩效。
发展局两个小组会定期举行会议,处理个案和监察绩效。
香港测量师学会副会长谢志坚形容,业界对新措施实施反应正面,认为新措施鼓励上级及早介入及协调处理问题,相信有助加快审批时间。
香港测量师学会副会长谢志坚形容,业界对新措施实施反应正面,认为新措施鼓励上级及早介入及协调处理问题,相信有助加快审批时间。
香港建筑师学会执业事务部成员梁杰文表示,北部都会区除了发展规模较庞大之外,亦包含了不同产业和创意科技,审批流程一般较为复杂,他相信精简审批流程措施可有助北都大大提升发展效率。
香港建筑师学会执业事务部成员梁杰文表示,北部都会区除了发展规模较庞大之外,亦包含了不同产业和创意科技,审批流程一般较为复杂,他相信精简审批流程措施可有助北都大大提升发展效率。

202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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