谘询处: 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
发展局
列席: 建筑署署长或其代表
房屋署署长代表
首席助理秘书长 (工务)4
秘书: 助理秘书长 (工务政策4)5
发展局
(电话:3655 5282)
(传真:2521 9682)

职权范围

讨论一切影响聘用工程及有关业务的顾问公司之事宜。


注 1 : 香港顾问工程师协会可提名其所有现任理事会成员为顾问工程师委员会成员,并可委派最多5名成员参加顾问工程师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