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一月十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有關今次鄭若驊司長的僭建,相對當年唐英年的僭建個案,時任發展局局長曾公開承諾會徹查是否明知故犯,並承諾不會付錢了事。今次同樣牽涉高官,可否都在此公開承諾會以同一做法處理?會否一視同仁? 
 
發展局局長︰首先大家要明白,由二○一一年開始,當時有一個安排,如果牽涉知名人士,屋宇署會加快處理有關個案,希望能夠盡快釋除公眾疑慮。但在屋宇署的工作方面,仍然是會依據《建築物條例》的相關條款和政策安排處理,因此絕對是一視同仁和公平公正,不存在因為牽涉事件的個別人士身分而令標準和做法有所不同。屋宇署是發展局轄下的一個部門,我對屋宇署會公平公正處理這件事非常有信心。
 
記者︰有關唐英年的僭建個案,曾傳召40人協助相關調查,其實今次會否有類似的做法,如聯絡前屋主、鄭若驊的身邊人士或親朋戚友去協助調查?
 
發展局局長︰就個別個案的調查,屋宇署會適當處理,無論在政策局的範疇或大家,都未必適合作出揣測。在部門來說,會因應每一件事的證據及法例適用的條款去進行相關工作。屋宇署已有同事進入相關處所,亦已聯絡相關認可人士,接着他們會依循找到的證據去做適當的工夫。我不覺得我適合在此作出揣測。
 
記者:鄭若驊曾是建築物上訴審裁團主席之一,她是否需要處理很多僭建投訴?能否證明她對僭建有認識?
 
發展局局長:我留意到今日有報章報道張達明先生評論(有關建築物上訴審裁團主席的委任),(報道亦談及)鄭若驊女士在擔任建築物上訴審裁團主席期間,她自己處理的個案不多。但就此我不作揣測,因為我也沒有時間核實有關資料。
 
有關屋內的情況,屋宇署的同事已指出他們找到幾個地方懷疑有僭建,他們之後會去核實。在處理僭建方面,一般的做法安排是相關人士需要將相關地方還原,有些情況需要認可人士與屋宇署商討如何處理,如提交工作進度表等,這些均會照辦。
 
至於大家很關心的,究竟是否有其他可能性,我覺得我不應該去猜測。屋宇署同事對待任何個案都是一樣,找到相關的證據,有需要時會諮詢律政司。大家也知道,律政司已作「防火牆」安排,即任何有關海詩別墅三、四號屋的情況,律政司司長本人不會過問,律政司會有適當同事跟進。我們會用香港一貫以來依法辦事的做法處理這個案。我亦不建議大家作揣測。
 
記者:何時會有調查結果證實司長是否真的有僭建?有沒有一個確實的時間表?
 
發展局局長:一般來說,部門會盡快處理。剛才我已提到,一般的做法可能牽涉與相關認可人士討論有關糾正工作的進度表。目前的做法,一般不會說一定會在兩天或三天內完成,目前的做法並不是這樣,但會是合理的時間,若把工作過分拉長當然不可以,部門會努力做這工作。
 
記者:就別墅和獨立屋,在公眾的層面可能很難監察,接下來屋宇署會否更主動巡查這些物業,看看別墅和獨立屋這類屋宇是否有僭建的情況?
 
發展局局長:大家都明白屋宇署的工作繁重。另外,亦不能只關注獨立屋。屋宇署目前的執法工作,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考慮是安全,是結構上的安全。因此,屋宇署同事會主動巡查的,可能未必是個別的獨立屋,反而是一些比較舊的大廈,或例如在九龍城大量的「三無大廈」,因為其自行作出維修可能有一定的難度,亦因此我們推出OBB 2.0(「樓宇更新大行動2.0」),就此我不在今天詳談。就個別樓宇的情況,若屋宇署並不特別擔心其結構上的安全,其實很多時真的需要靠個別的查詢和投訴,這便是現時的情況。
 
記者:雖然建議我們不要揣測,但一旦證實是僭建,公眾便會關注是不是知法犯法這個問題。可否說清楚屆時會否作出檢控?
 
發展局局長:我再說一次,一般牽涉僭建的,證實是僭建後要糾正,是否牽涉刑事需要視乎法例。在法例方面,我說一些簡單的基本資料。簡單來說,如果相關人士明知是僭建仍照樣做,若有確切證據,政府會進行適當的跟進工作。但事實是否如此,我真的認為我們不適宜和不應該去猜測。
 
記者:就調查和清拆僭建物的時間表,有沒有指標讓我們參考,了解需要多少時間?
 
發展局局長:我不評論個別個案。一般來說,屋宇署處理個案是有合理時間,不能過分拖延。我的理解是,在過往一些個案,由發現懷疑僭建至商討出如何糾正的時間表,有時可於一至兩個星期內做到。就個別個案,如果大家找歷史,可能找到一些需時較長或較短的個案。一般來說,可能一至兩個星期可做到,但我再次強調,我不適宜在此就個別個案作揣測,部門會努力去做。
 
記者:鄭司長曾是建築物上訴審裁團主席之一,需要對《建築物條例》有認知,她是否不能認知自己屋內有僭建物?
 
發展局局長:這亦是個揣測。一向有跟進法律議題的朋友會知道,所謂state of mind,即究竟知道些甚麼,我們是猜測不到的。就讓屋宇署同事依照法例和他們找到的證據去做工夫。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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