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於立法會海濱規劃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海濱規劃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的發言全文:

首先代表發展局多謝各位議員於上星期六抽空參加我們安排的海濱實地視察,視察不同類型及性質的海濱優化項目如何進行,我亦希望往後繼續有機會可以到香港各海濱實地參觀及考察。

行政長官於上個月發表2009/10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保育中環,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項目是中環新海濱。今日除了特別為立法會小組委員會預備的文件,亦有一份是一般開完行政會議給立法會參考的資料摘要,特別針對中環新海濱的城市設計,研究工作大體上已完成,稍後會請同事詳細講解。

我在這裏澄清一點,行會於這工作上是知悉,不需要通過程序,因為中環新海濱是一個設計研究,如果於設計研究的建議中涉及要城規會的程序,要由城規會啟動法定程序。所以行政會議無通過所有內容,文件寫得很清楚是行政會議知悉,是一張information paper。

於中環新海濱的工作中屬於保育中環最重要的建議,是大幅降低中環新海濱設計的1號及2號用地的發展密度,讓市民可以更容易欣賞維港壯麗的景色,這個決定當然建基於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公眾參與活動中得到的意見,亦可以說是非常積極回應共建維港委員會的建議。稍後就中環新海濱的研究有幾點補充,不過其他維港兩岸的工作,於施政報告中亦提到優化海濱工程項目,我們於八月收到共建維港委員會交予我們有關維港兩岸美化的方案,把維港兩岸分為22個行動區(action area),我深信這是結合了地區各區議會的意見做成。要把這些建議落實並不容易,必須在這裏強調我們需要很大力協調各個相關決策局及部門,甚至有幾個地點要與私人業權磋商。

各位於上周六看到鰂魚涌的海裕街的項目,已牽涉兩個私人發展商,地主需要與我們合作才能做到。當然最快落成的是觀塘200米的海濱長廊,各位亦親自看到那設計,我們深信這海濱長廊是非常適時,因為這海濱長廊的開設能配合觀塘工業區的活化工作。我們那天看到整排的工業區,可能有個契機,透過海濱美化、工廠大廈活化,整個區有望於一段時間後可以注入更多新動力及開創更多就業。發展局會繼續於規劃、土地用途及城市設計方面着手貫徹政府保護及美化維港的目標,特別城市設計是我們一個新的重點工作,亦是劉主席多年倡議的,即urban design。稍後我們會提供文件給立法會的人事編制委員會,希望於發展局強化我們城市設計的能力,這個便是來自今年六月公布的樹木管理報告書內,除了做好下游的樹木管理工作,都要做好上游的城市設計、綠化的工作,希望得到議員的支持。

最困難的工作當然是要搬遷一些現時我們認為它不應在海傍的設施,包括一些公眾設施,亦包括一些我們自己部門正使用的設施。希望大家能給予我們空間、時間,這工作需要持久進行,亦要妥善安排搬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例如貨物起卸區如何能於搬遷過程中不影響作業人士。

在我未邀請同事介紹中環新海濱的具體結論前,我想特別說一點,這一點是於海濱工作方面,我們與公民社會的合作基礎。如果大家記得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工作於去年四月啟動,為期三個月,換句話說本來於去年七月結束,我們會跟着總結及作出交代,然後便落實執行。整個工作現時延長了一年,究竟在這一年裏,發展局及相關部門,以及公民社會做了些甚麼?於當時三個月的諮詢,我聽到仍然有一些強烈的意見,雖然第二階段諮詢已做了很多優化措施,亦減低了密度,把本來3號用地的摩地大廈斬件,令通透度做得更好。但我仍然聽到某些強烈的意見,無論來自公民社會、關注團體,甚至保護海港協會。大家都知道於二○○四年我有份籌備成立的共建維港委員會,我深信到目前為止都是一個最開放式的政府委員會,不是我們自己單獨委任的,是有一系列的專業團體,以及甚至於海港事件中往往與我們意見不一致的團體,包括保護海港協會都有委派成員出席,我們從沒拒絕它委派的成員,所以為尊重這機制、尊重公民社會,我當時決定把整個工作再花多點時間,花了的時間是繼續舉辦公開論壇,繼續於聚焦小組中討論,亦邀請了共建維港委員會成立另一小組,差不多從新再做公眾諮詢,從而希望達致一個更大的共識。

於花了的時間中,我本來認為是非常值得,因為我們可以達致一個更大的共識。到今年八月十七日這小組向共建委員會大會提交建議,我親自出席,一般我不會出席,但我親自出席作了初步回應。我當時的講辭亦於網頁中發放,因我覺得是一個重要信息要與市民交代。花多了的時間令我們與現時形容為公民社會,即關注保育的團體達致一個好好的諒解,當時主席黃澤恩先生所說的the unbridged views,即大家沒辦法可以溝通達致一致。我們大體上都達致一致,除了兩點,我不在這裏重複一些達致一致的小事,例如他們不喜歡1號、2號用地再有一個運輸交匯點托高那地方,我們亦都同意。他們表示他日我們賣第3個用地時可否不只賣給一大發展商,我們亦都同意日後會研究考慮。剩下兩個不同意見,一個是皇后碼頭的重置,另一個是1號、2號用地的發展密度。前者方面為了不再拖延這事,我亦於當日會議說明政府立場是決定把皇后碼頭重置於海邊,因為於同時間我們作諮詢時,亦有地區的諮詢,亦有十八個區議會的諮詢,而絕大部分的區議會,包括皇后碼頭位處的中西區區議會,都通過動議支持皇后碼頭重置於海邊。所以我於當日就這一個大家不能完全達成一致意見的,已經表達了很清晰的看法。但就1號、2號用地,當時用的字眼是我們會很嚴肅認真地去研究,但大家都要接受它實在是很重要的土地,於金融中心內的最後一片土地,政府可配合香港中環金融中心的發展。

我當日表示非常感激共建維港委員會及提出意見的公民社會的朋友,因為今次大家以一個很務實的方法。公民社會的朋友表示明白中環,甚至港島區有甲級辦公室的訴求,所以是由他們主動提出為何你不轉移到5號用地呢?因為5號用地隨着添馬艦的發展、灣仔北的發展,其實都可以是一個伸延了的商業區。而5號用地從來都是可以興建的,5號用地有人以為它是休憩空間,其實它不是。5號用地於灣仔規劃大綱圖是GIC地,即政府機構社團用地,是可以興建的。興建的樓面面積是今日我們大概說的5萬8千平方米,高度是主水平的80米,只不過是用於GIC或其他用途。而從規劃上,GIC地是可以作其他發展,因為有I及C,不一定是政府用途,舉例說可以做私家醫院,我們曾於多年前賣GIC地作私家醫院,那都是一個社區用途。

我當日高度表揚公民社會不只是懂得批評及反對,都有建設性的意見,替我們想好把1號、2號用地損失了的樓面面積轉移到5號用地。稍後我們同事會介紹5號用地是比較不臨海,亦隔了一條馬路。所以當日我已經鋪了路,在八月十七日後於政府內部強力游說或者倡議回應這公民社會的建議,而造成了今日的保育中環內很重要的項目。今日主席很有耐性,讓我說了這番不直接有關的說話,因為我自己個人承擔了與公民社會合作,達致我認為社會上大家都認為頗理想的後果,希望各位議員不單就中環新海濱的工作,亦希望大家可考慮過程中,如何在本來富爭議性的工作中盡量尋求共識來達致一個比較好的後果。

多謝主席。

2009年11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5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