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就二○一八年一月至三月季度賣地計劃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就二○一八年一月至三月賣地計劃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有提出以公私營協作方式興建公屋,這方面的考慮進度為何?
 
發展局局長:就這方面,其實明日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會就各種的可能性作出商討。目前政府在這方面,在傳統供租住的公共房屋或居屋外,亦提出了「港人首置上車盤」,發展局負責第一期「港人首置上車盤」的土地供應。之前都說過,我們在安達臣道覓得一塊土地可以做這功夫。該幅土地何時可以供應,我們覺得可在下年的下半年推出。但就「港人首置上車盤」的各種細節,例如誰能申請、資格為何、轉售限制為何等,現時運輸及房屋局的同事正牽頭討論。若在這方面有進一步的消息,我們會適時向大家公布。
 
記者:在啟德方面,賣地表中有八幅土地尚未推出,是否不想發展商推高地價,想樓市回調後才推出土地?另外,本來全年目標為一萬八千伙,但現在已有超過二萬伙,下年訂立目標時會否更進取?
 
發展局局長:我會從幾方面講解。其實一萬八千個私人房屋單位供應目標,是由十年期的《長遠房屋策略》出來的。換句話說,並非因應房屋的價格或土地供應的難易度,而是基於十年期《長遠房屋策略》,其按社會的需要,認為每年需要提供一萬八千個單位的私人房屋土地供應,這是第一點。
 
關於啟德的情況,若大家有跟進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的討論,便會知道我們沒有特意扣起土地。啟德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正由城規會處理。一般而言,我們在賣地時,會先完成分區計劃大綱圖才把土地推出,情況就是這樣。
 
記者:未來推出啟德土地的步伐會是怎樣?
 
發展局局長:其實是這樣的,若你回看今年年初,今年二月我們公布二○一七至一八年度賣地表的28幅土地,當中包括你方才提及位於啟德的一些用地。按以往做法,如果有些用地,例如一些具潛在供應能力的用地,我們把它們放在賣地表,但不代表該年一定能夠推出,因為有不同工序要做。一般而言,若不能在該年推出,我們會把它們滾存到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的賣地表,啟德該數幅用地的情況會是一樣。當然,未來還是要視乎城規會規劃過程的處理結果如何。
 
記者:有哪些潛在可供應作住宅用途的用地?
 
發展局局長:其實我們多次提及,從2013年《施政報告》開始,至2017年《施政報告》,我們透過改劃(改劃土地用途),這是我們的短、中期措施,覓得超過210幅土地,大概可為香港帶來31萬個樓房供應。當中,有190幅是在較早前覓得的,可提供25萬個住屋單位,當中七成是作公共房屋用途。在今年第一次的《施政報告》,即由梁特首發表的《施政報告》提到,我們另外覓得26幅住宅用地,提供6萬個住宅單位,25萬加6萬就是31萬個單位。在該6萬個單位當中,其實超過八成是作公共房屋用途。
 
在中期措施方面,我們會有新發展區,包括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元朗南,以及我們很感謝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剛剛撥款進行填海工程的東涌,加起來可提供22萬個住宅單位。在公私營房屋的分配方面,我們大概可跟從目前《長遠房屋策略》的建議,就是60:40(公私營房屋供應比例)的分配。
 
就更長遠的措施方面,《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香港2030+》)提出了不同的可能性,包括兩個策略增長區。東大嶼都會涉及大約八至十平方公里的填海,可居住人口約有40萬至70萬,亦有潛力作為香港繼中環、觀塘後的第三個商業中心區。在新界北方面,視乎交通配套,根據《香港2030+》,可居住的人口大概由25萬5千至35萬5千。所以,我們在短、中和長期方面也有不同的布局。當然,我們亦寄望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他們正就不同方案進行討論,到下年第二季便會進行公眾參與,希望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可向我們提供另外的建議。就我們目前正在做的工夫,若他們認為我們在某方面可做得更好,我們也希望聽到意見。
 
記者:本報的調查發現,很多發展商在農地轉住宅項目獲得的利潤,實際達到29-105%,遠遠超過政府訂立20%的標準。面對地政總署估價失準,政府有沒有實際的補救措施或時間表等,以免公帑流失?
 
發展局局長:讓我講清楚目前的做法,亦感謝你的問題。地政總署有一個九人專家組負責估價,他們評估市場價格,評估是以估價當時為準。我不評論有關報道,但若任何人以多年後發展商賣樓時的利潤與地價作對比,我覺得未必合適,因為市場價格可升可跌,當地政總署專家估價時,是以當時大家同意補地價一刻的市場狀況為準。在幾年後賣樓時,近年香港地產市場好,很多時候樓價上升,但過往亦有時間是地產市場不景,樓價下跌,而損失亦是由發展商自行承擔,所以我們覺得目前的做法行之已久,亦非常有效。
 
記者︰有關推地目標,來年的目標會否高過2萬,還是用今年的目標?
 
發展局局長︰我再簡單解釋一次,每一年,無論是公營房屋還是私營房屋的供應目標,是來自運輸及房屋局的十年期《長遠房屋策略》。如果大家一直有跟進發展,一開始的時候(供應目標)是48萬個單位,後來有調整過,到現在私營房屋加上公營房屋是46萬個單位,當中的比例是60:40。換句話說,過去十年每一年(供應目標)是提供4萬6千個單位,私營房屋是1萬8千個單位,租用公營房屋加上居屋是2萬8千個單位。因此,剛才我回答你,指每一年的目標是由此而來的,並不是看樓價或該年覓地的難易度。在此我也說一說,其實每一年造地都需要克服大量挑戰,因為例如我們覓得土地,覺得可以提供25萬或6萬的房屋供應,土地不會自行變成可以建屋的地皮,之後仍有大量工夫要做,包括技術研究、製圖予城規會、及後的土地平整工作、以及交通基建或鋪設其他與水和污水有關的基建,土地最終才能提供房屋。所以,這就是為何我們不停說工作是刻不容緩,是艱巨的。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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