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大型基建工程項目出現超支及延誤

以下是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浩鼎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馬紹祥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委託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進行並正在施工的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工程項目出現了延誤情況,而且很可能會超支。據報超支金額估計將高達200億元,以致工程總造價將由原定的798億元升至差不多1,000億元,較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工程費用還要高。此外,其他多個近年的大型基建工程項目亦出現嚴重超支及延誤的情況,而且個別項目超支的金額不斷增加,由以往的數十億元增至今次的200億元。有市民質疑港府及港鐵公司控制工程項目開支和進度的能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因應沙中線工程項目出現超支及延誤的現況,當局有否聯同港鐵公司就該公司現時用以審核工程開支及監管工程進度的內部制度有否需要改進的地方進行檢討;如有進行檢討,結果為何,以及會如何改進;如沒有進行檢討,會否進行該檢討;如會,預計何時展開及完成;

(二)當局有否研究,近年多項大型基建工程項目出現超支及延誤的情況,是否涉及政府內部在財政預算和政策執行等方面的失誤;如有研究,結果為何;如沒有研究,當局會否考慮進行有關研究;及

(三)當局會否採取新措施,防止籌劃中的工程項目日後出現超支和延誤的情況;如會,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一直以來,政府都是有序地推展工務工程,以改善市民的生活質素、提升香港的長遠競爭力和推動香港經濟發展。

大型工程項目需較長時間規劃和推展,易受較長時間的不明朗因素和經濟周期波動影響,因而承受較高的超支及延誤風險。雖然近年有個別大型工程項目在推展過程中遇到不可預見的情況,引致超支及延誤,但基本工程計劃整體的估算表現一直保持良好。

回顧過去十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共批出約650個甲級工程項目,撥款總額為7,700億元;當中約有70個項目需要向財委會申請追加撥款,所涉款額約為600億元,即約有十分之一項目需要增加預算,而相關的金額佔撥款總額約8%。

另外,雖然個別項目因應某些情況,需要增加撥款,但以整體基本工程計劃來說,我們不單能夠在原核准預算內完成,而且還有盈餘。例如在過去十年,共有約850個甲級工程項目完成最後結帳,原核准預算總額約為2,400億元,而結帳總開支約為2,100億元。雖然有個別項目需要向財委會追加撥款,但其他項目的盈餘除足以彌補超支項目的追加撥款外,仍有約300億元餘額,即最終項目的總開支為原核准預算的約85%。

就周議員問題的三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運輸及房屋局表示,有關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工程的額外開支,該局在二○一四年十一月向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提交沙中線的進度報告中已指出,由於土瓜灣的考古發現,沙中線工程的應急款項將不足以支付工程的額外開支,並在其後向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提交的季度報告中指出,除了受到土瓜灣站遺蹟的考古及保育工作影響外,會展站上蓋發展備置工程費用的增加、灣仔北工地交接日期滯後,以及其他在不同工地遇上的建造困難和挑戰也導致建造費用的增加。運輸及房屋局在二○一六年六月提交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的季度報告中載述,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表示由於沙中線工程複雜,加上「紅磡至金鐘段」餘下的工程仍會受到多項因素影響,為了提供相對準確的主要工程費用估算,有需要留待二○一七年下半年才可對沙中線主要工程費用作出更切實的評估,因此現時仍未有沙中線項目主要工程費用的估算。此外,路政署一直協調及監察沙中線的建造工程,以期港鐵公司致力追回沙中線的部分滯後,而工程團隊亦已追回「大圍至紅磡段」部分因考古發現而引致的滯後。在現階段,不論是最終工程費用的估算和完工時間,皆未有定案。因此,有關的檢討需要在下一階段再作跟進。

(二)就基本工程計劃整體而言,發展局分析了過去已完工的工務工程項目,歸納出項目需要追加撥款的主要原因,包括增加價格調整準備以應付較預期為高的工程成本漲幅;增加工程應急費以應付額外工程和不可預見的情況;及因較預期為高的回標價而需增加撥款。

在項目延誤方面,部分大型項目的嚴重延誤,大多是由於出現一些無法預計的情況,包括處理相關司法覆核、公眾諮詢期延長、要完成額外的工程、比預計為差的岩土情況或惡劣的天氣等的情況。

在個別項目方面,根據發展局現行的有關規定,工務部門須於大型工程項目完成後進行檢討,以總結項目推展時所遇到的情況。至於個別牽涉追加撥款而現正進行的大型項目,亦會在完成後由相關部門亦會進行檢討,從而吸取當中的經驗,以供其他項目借鑑。

(三)發展局於去年六月成立項目成本管理辦事處(辦事處),通過制定成本控制及成本減省措施,以及協調和督導負責項目的政策局及工務部門的相關工作,以加強管理各項工務工程,提升項目的成本效益,確保公帑用得其所。辦事處現正致力推行一系列的措施,使工務工程能在核准預算內依期完成。正在進行的相關工作包括:

(i)提升項目的管理能力,透過提供現代化及更全面的工程管理培訓,提升內部人員,包括項目主管及專業人員的項目管理水平及成本估算方面的技能和表現。

(ii)制訂新的項目管理措施,並與有關項目的政策局和部門協作,控制該些項目的整體造價。在過程中,我們將會監察個別項目的開支,當發現可能會偏離原來預算開支,又或工程設計需要進行重大改動時,會要求有關項目的負責部門通報,制定及採用切實可行的方案,以控制成本。

(iii)優化項目預算的制定方法,例如研究在現行的項目估算方法內加入參考群組預算法,以補足現行方法及增加項目估算的準確度。

(iv)推動「新工程合約」模式中的「目標價合約」形式進行大型工務工程項目,以提升工程合約的管理效率和成本效益。「目標價合約」設有分擔超支和攤分節省工程費用的機制,由僱主及承建商共同分擔和攤分實際工程費用與最終目標價格的差額,目的是令合約雙方有共同目標,致力以較具成本效益的方法,並於較短時間內完成工程。

另外,負責個別項目的政策局及工務部門亦會繼續進行日常項目管理、制定預算、採購及監管施工等,並保持與辦事處協作,盡力確保項目能夠在核准預算內及按時完成。

2017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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