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就工業大廈安全事宜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七月十六日)出席一項公開活動後就工業大廈安全事宜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昨日政府公布首輪針對違契工廈的行動,有市民認為這是違反了政府活化工廈的政策,這會否令負擔不起商廈寫字樓租金的人少了選擇?
 
發展局局長:活化工廈政策與我們昨天宣布的執法行動並沒有矛盾。大家知道好幾年前香港的工業不斷地北移,較舊的工業大廈空置率比較高;我們當時看到有些工廈的用途不符合規定,而活化工廈政策就是鼓勵整幢工廈進行改裝或改造,以符合消防和其他要求。大家可以看到,例如在觀塘、九龍灣等地方,有一些工廈已經整幢活化了,有些做寫字樓,有些做酒店或其他用途。我相信大家都明白如果工廈不是整幢改造,工廈內會有不同的用途,即使某一層沒有生產進行,或沒有存放危險品,但是如果那幢工廈的其他樓層存放了危險品,其實消防風險是很大的。我們希望大家明白這些工廈當年的設計並沒有預計有大量人流進出,例如做補習社、學習中心等。我們看到很多小朋友由長者或家傭帶着在工廈出入,萬一出現火災或其他情況時會非常危險。我們正在跨部門,包括地政總署、屋宇署和消防處等研究在一些工廈的較低樓層,如果能夠符合消防要求,特別是走火安全,是否能夠把它的用途放寬一些;跨部門的小組現正努力研究中。我希望大家明白公眾安全是首要的考慮,如果在不合適的地方進行人流多的活動,會有很大的風險,希望大家不要這樣做。
 
記者:但是現在是一次過迫走那些受影響的小商戶和使用這些服務的小市民,有團體歸咎這是政府沒有處理好市場租金太高的問題,你是否認同這觀點?
 
發展局局長:我希望大家明白,在過去一段相當長的時間由於土地供應不足,不單是住宅的供應緊絀,寫字樓和商廈的供應也是一樣;這個問題需要時間解決,現正逐步解決中。但是即使是這樣,考慮到消防安全的問題,如果要進行有大量人流的活動時,都應該去合適的地方。
 
記者:要在十四日內進行調整工廈地契,執法上是否太嚴格?
 
發展局局長:我們由昨日宣布起,會給予他們有六個星期的時間停止違契的用途,即在八月二十九日前停止違契的活動。我的同事在八月二十九日後巡查那六幢工廈時,如果看到有違契的用途仍未停止,我們會給予十四日的通知,要求他們停止,如果他們仍不停止,我們便會啟動收回單位的程序。
 
記者:有些業主剛剛才簽了兩年的租約,如果要他們用一個月的時間去調整地契,對於他們來說損失是頗大的,政府會否酌情處理?
 
發展局局長:我希望大家明白工業大廈的用途可以做些甚麼和不可以做些甚麼,地契條款有甚麼限制等並不是今天才有,這些限制本來便存在,所以當那些人士租用大廈的時候,其實會知道有些活動不應該在工廈內進行。今次我們給予六星期的通知要求他們停止違契的用途,否則就算業主本身沒有從事違契的活動,只是租了給租戶,我們亦會收回單位。多謝大家。 

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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