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及保安局局長就工業大廈安全事宜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地政總署副署長(專業事務)林惠霞和屋宇署助理署長(樓宇)余德祥今日(七月十五日)就工業大廈安全事宜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

發展局局長︰各位傳媒朋友,過去一個月在工廈發生了兩宗火警,令社會十分關注工廈的消防安全問題。正如行政長官昨日在立法會提及,政府下了大決心,嚴肅處理有關問題。其中,針對舊式工廈中用作迷你倉或住用劏房的處所,政府正積極研究採取短、中、長期措施,以消除相關的消防隱患。稍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先生及屋宇署助理署長會向各位匯報這方面的工作進展。

另一方面,我們亦注意到除劏房外,有人利用工廈作一些不合適的非工業用途,例如補習社、宗教聚會場所、食肆等,引來大量公眾人士出入該等工廈,包括一些年幼的小童。這些用途往往違反相關地契條款,但更令人擔心的是,該等工廈在用途和設施方面並沒有預期會有這麼大量的公眾人流。這些公眾人士不熟悉相關工業大廈裏複雜的環境,容易出現安全風險。該等工廈若存有危險品,則有關風險會更加明顯。

有見及此,地政總署會對上述的違契情況採取更加嚴厲的執管行動。有關行動以風險為本,目的是要確保公眾安全。執管行動的首輪目標,是那些會引來大量公眾人流的違契用途,而同時有關用途的單位所在的工業大廈中已經領有消防處發出的製造或貯存危險品的牌照。地政總署會要求有關業權人在短期內糾正有關用途,否則地政總署會立即啟動重收有關單位的程序。有關具體安排,稍後地政總署的同事會向大家解釋。

我希望地政總署的行動能夠向公眾清晰傳達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在工業大廈裏的違契用途帶來消防風險,政府是不會坐視不理。有關業主應盡快糾正有關違契用途,以確保安全。

接下來,我請地政總署林惠霞副署長作出補充。

地政總署副署長(專業事務)︰地政總署檢視工業大廈違反地契改變用途的情況及在諮詢消防處的意見後,決定按風險為本的安排,有系統地處理違契用途的執管,大前提是保障公眾安全。

具體而言,由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若違契個案符合以下兩個情況,將會是我們首輪執管的目標︰

(一)若違契用途會引來公眾進出違契工廈單位以使用其設施或服務(如補習社、學習中心、宗教聚會場所、商店、食肆、娛樂或康樂場所等等);及

(二)若有關個案位處的工廈有某些地方領有消防處發出的製造或貯存危險品牌照。

若有上述兩個情況,便是我們首輪執管的目標個案,分區地政處會向有關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業權人於十四日內糾正違契用途。若業權人在警告期屆滿後,仍未糾正違契用途,我們便會啟動程序重收有關單位。

我們事先公布這些執管策略是為了讓工廈業權人、經營者和光顧工廈場所的人士了解具體安排及有充分時間作出糾正準備,這些屬於我們的酌情安排,我們亦會利用未來幾個星期向已知具有首輪違契個案的工廈加強宣傳。首輪執管目標將包括六座分布不同區域的工廈當中的違契個案。有關工廈的名稱將會於今日稍後的新聞公告列出。

正如剛才發展局局長提及,傳統工廈在用途和設施方面其實並沒有預期工業或倉儲活動和人流多的地方並存,若違契用途引來不熟悉工廈環境的人流例如學生、顧客等出入或聚集,可能對他們構成危險,若這些大廈亦同時貯存危險品,有關危險性則更加大。所以我們呼籲曾光顧這些違契工廈場所的人士,應考慮他們及其家人的安全,不要再光顧這些違契場所。

最後,我們亦呼籲土地業權人應該遵守土地契約的條款,不要有違契的用途,並且從速糾正違契事項,以保障公眾安全及避免其物業被重收。

保安局局長:各位,發展局局長和地政總署副署長剛才已經向大家介紹的新安排,針對工業大廈內有危險品倉以及一些有大量公眾人士出入的單位並存的情況,加以規管。

事實上,一般市民未必會留意到工廈的潛在危險,也未必完全清楚工廈內的逃生途徑,特別是兒童、長者或行動不便的人士,他們在火警或其他意外事故發生時,生命安全會受到嚴重威脅,如果工廈同時設有危險品倉,危險的情況就更加會嚴重。因此,我認為今次推出的安排,是一項有效改善工廈消防安全的措施,我和消防處都非常支持。

另一個工業大廈的執法重點,是迷你倉。淘大工業村大火後,消防處和屋宇署等相關部門已展開巡查全港迷你倉的工作,至今天已經巡查超過250個相關處所,發現有不少違規的情況。
 
今天早上,消防處和屋宇署向淘大工業村的四間迷你倉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及清拆令,它們涉及的違規情況包括:防火門被拆除、原本可以開啟的窗戶被封閉、逃生路徑因迷你倉間隔而變得過長以及闊度不足、妨礙消防裝置運作、出口或方向指示牌不足等。

有關迷你倉必須盡快採取改善措施,當中包括拆除某些儲存格來加闊通道,縮減逃生所需的距離,以及重新打開已封閉的窗戶。

今日之後,消防處及屋宇署會陸續向其他已巡查及發現違規的迷你倉發出指令,它們違規的情況及需要改善的措施,與我剛才所提及的類似。

我明白,部門的行動對於迷你倉的營運及它們的客戶可能造成影響,但為了加強這類處所的消防安全,這些措施是必須要實施的。

屋宇署助理署長(樓宇)︰屋宇署會全面配合地政總署對工廠大廈內違契情況的執管安排,若有資料顯示這些樓宇內有住用用途,又或有迷你倉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情況,屋宇署會果斷採取執法行動。

對於工廠大廈內的住用房間,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包括向有關物業的業主發出中止更改用途命令及清拆相關的違例建築物。假如有需要,屋宇署會向區域法院申請封閉令以便我們進行相關的清拆工程。

至於在迷你倉,我們亦都巡查了、今個大行動也做了巡查,我們亦聯同了消防處及相關政府部門聯合採取執法行動,根據現時的法例,向有關違規的迷你倉所在的物業業主發出命令,要求他們在指定限期內完成所需要的改善工程,謝謝各位。

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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