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六月五日)出席一項活動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局長,想問問有關鉛水事件方面,水務署是否發出了指引給水喉匠,指驗水報告不用他們去做,而由驗水公司去做?

發展局局長:通常水喉匠會將水樣本送去化驗所化驗,水務署發了通函,要求化驗所化驗完水樣本之後,直接把報告交給水務署。

記者:有些水喉匠覺得無所適從,而且覺得你們沒有諮詢業界。局方有甚麼回應?

發展局局長:作為一個獨立的機構,化驗所收到水樣本後便會化驗,把化驗結果直接送到監管機構,讓監管機構知悉。水務署的要求並無不妥,在運作上我亦看不到有什麼繁複的情況,我認為這是一個合適的做法。

記者:這個安排對保障水質有甚麼好處?

發展局局長:由一個負責化驗的獨立第三者,將水樣本的化驗結果直接送到監管機構,這個安排是合適的。

記者:局長,稍後會有屋邨居民遊行,要求找出鉛水事件的「元凶」,局方有甚麼回應?

發展局局長: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已經說得很清楚,調查委員會亦確認了發展局之前成立的調查食水含鉛量超標專責小組的工作,並確認了食水含鉛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焊料含鉛。大家知道對於受影響的十一個屋邨,房屋署除了在發現食水含鉛超標後所做的一套跟進工作外,亦陸陸續續為住戶換喉。這方面的工作一直在進行中。

記者:有些居民考慮循民事途徑入稟索償,局方有甚麼回應?

發展局局長:大家明白香港的司法制度是獨立的,亦是公開、公平的。任何人士如果考慮採取索償行動,他們是有自由的。

記者:想問問有沒有收到在天水圍「泥頭山」上鋪上草皮的申請?是否容許這樣做?有關範圍是否涉及官地?

發展局局長:如果涉及官地,地政總署一定會執法。至於你剛才的提問,我請規劃署凌(嘉勤)署長解答。

規劃署署長:就天水圍堆泥事件,如果有人將泥土堆積的範圍,超越了在一九九三年(憲報首次刊登「屏山發展審批地區草圖」的公告前)現有用途的地點的範圍之外,我們便會進行規劃的執管工作。事實上,我們發出了幾輪的執行管制的通知書,要求有關人士停止有關做法。其後,規劃署亦發出了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有關人士將泥土清走。我們會繼續進行這方面的執管工作,密切監察地盤的情況。

記者:是否可以加草皮?

規劃署署長:我們會視乎泥土的擴展範圍。因為草皮下仍然是泥土,因此是受到規劃管制的。

記者:剛才提到規劃署發出了多輪的通知書,情況是否仍然沒有改善?

規劃署署長:規劃執管的工作需要時間去進行。有關搬運泥土的工作需要停止,之後需要恢復原狀。我們會給予他們三個月的時間去恢復原狀。在這方面,我們會持續地監察有關地盤的狀況。

記者:但已經過了這麼長時間,有關範圍可能由高變矮,但同時亦變闊了。署方又是否容許呢?

規劃署署長:正如我剛才所說,他們將泥土搬離一九九三年(憲報首次刊登「屏山發展審批地區草圖」的公告前)現有用途的地點範圍之外,我們便會進行執管。你剛才說(「泥頭山」)的範圍闊了,若其範圍超出了一九九三年的範圍外,我們已就有關地方發出了執行管制通知書,要求他們停止;我們亦發出了恢復原狀的通知書,要求他們清走泥土。一般來說,恢復原狀通知書會給予三個月的執行時間。直至目前為止,我們仍在監察情況。目前來說,恢復原狀通知書仍未到期。

記者:(有關的恢復原狀通知書)何時到期?

規劃署署長:即時我未能說出具體的日子。但我們會密切監察地盤的情況。

記者:想問問局長,現在可以進入「大館」(中區警署建築群)檢查嗎?

發展局局長:據我所知,屋宇署未能進入「大館」檢查塌樓的部分,但屋宇署已經完成檢查其餘十五座建築物,大致上沒有甚麼問題。現時承建商和屋宇署正緊密溝通;據我所知,承建商正進行一些鞏固工作,加固的工作完成後,亞畢諾道會重開。同時,清理塌樓部分,要找專門的承建商去做,而現在已經找到了。

記者:開館的安排如何?

發展局局長:開館的前提一定是要確保安全,確保開放後,訪客在參觀和參與活動時是安全的。目前,我們沒有訂下一個確切的開館時間表,限定要何時做好,因為安全第一。至於塌下的那一座的跟進方案,有人建議將它拆掉,亦有人建議只拆一部分,不要全部拆掉;目前是言之尚早。據我所知,香港賽馬會已找了不同的專家,並成立專家小組研究;待他們研究後,得出方案,便會跟政府商量;屆時我們會看看哪一個方案最好和最符合社會的期望,然後才確定。

記者:剛才局長在致辭時提到綠化天台,想問問就香港城市大學天台倒塌事件,政府發出了通函,通函中有怎麼指引?

發展局局長:就進行綠化天台的工作,樹木管理辦事處(樹木辦)是有相關指引的,指引中說明進行綠化工作時要注意結構安全。至於香港城市大學的個案,大學有一個調查小組正在進行調查。據我所知,有關報告將會在本星期提交予(香港城市大學)校長。屋宇署亦正進行調查,這些調查仍在進行中,我現在不適宜作太多的評論。

記者:通函提到甚麼?

發展局局長:屋宇署向業界發出通函,提醒他們進行工程時要注意的事項。同時,屋宇署會安排講座予不同的持份者參加,講解和回答參加者的疑難。

記者:局方會否發出指引?

發展局局長:屋宇署已經發出了指引,待調查報告公布後,發展局會看看肇事的原因,再作一個整體的總結,然後才考慮是否訂指引。目前來說,若果大家進行工程時有留意樹木辦的指引,並委託合適的專業人士跟進,工作會做得合適。我相信經過今次香港城市大學的天台倒塌的事件後,大家的警覺性會提高,亦會更謹慎。多謝大家。

2016年6月5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8時44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