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政府平整的土地面積

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七日)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在發展局局長缺席期間)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土木工程拓展署預算在二○一三-二○一四年度平整的土地面積僅為16.5公頃,比上一年度的34.6公頃減少逾半。由二○○三-二○○四至二○○六-二○○七年度,該署每年實際平整的土地面積,分別為134、91、87及74公頃。然而,在二○○七-二○○八年度平整的土地面積急跌至只有5公頃,而之後維持在相當低的水平,以致由二○○七-二○○八至二○一二-二○一三年度6年平整的土地面積合共只有82.7公頃,該數字比之前4年平均每年的數字還要低。關於平整更多土地以落實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多項短中期增加土地供應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二○一三-二○一四年度的預算平整土地面積比上一年度減少逾半的原因為何;

(二)在二○○七-二○○八至二○一二-二○一三年度內平整的土地的用途為何,並按土地用途列出土地面積的分項數字;

(三)平整的土地面積自二○○七-二○○八年度起大幅減少的主要原因為何;

(四)當局如何評估,平整的土地面積大幅減少對香港的土地供應及土地儲備帶來甚麼影響,以及平整的土地面積是否足以落實本年的《施政報告》所提增加土地供應的措施;及

(五)有否計劃將未來數年平整的土地面積增加,並回復至二○○五-二○○六年度或之前的水平;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正如二○一三年《施政報告》表示,政府會繼續以多管齊下的措施,透過善用現有已開發土地、及開發可供發展用途的新增土地,增加短、中和長期的土地供應,以滿足香港市民的住屋和各項需要。當中透過平整土地以開發新增土地,是長遠十分重要的土地來源之一。我們正積極推展有關方面的工作,務求開拓更多土地資源,建立充裕的土地儲備。

就提問的各部分,發展局的回覆如下:

(一)每年平整的土地面積,會因持續進行的基礎設施工程的進度及分期完工的情況而有所不同。土木工程拓展署預計在二○一三年平整的土地面積較二○一二年少,主要原因是多項進行中涉及平整土地的大型工程已於二○一二年大致完成,例如將軍澳的餘下發展。

(二)二○○七至二○一二年,由土木工程拓展署負責施工、涉及平整土地的主要工程,包括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大埔發展計劃、將軍澳餘下發展、安達臣道發展計劃、馬鞍山發展計劃,以及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部分項目現時仍在進行中,於二○一三年將有新的土地完成平整。

上述工程加上其餘項目所平整的土地涉及不同用途,包括房屋、政府、機構及社區、休憩用地、以及道路等,它們所佔的面積大致如下:

土地用途      面積(公頃)*
----      -------
房屋         16.4
政府、機構及社區   18.0
休憩用地       22.5
道路及其他      25.8
----      -------
總共:        82.7

* 有關土地面積僅為完成工程項目時的預計土地用途的粗略估計,最終實際作相關用途的土地面積可能會有所調整。

(三)正如上述第一部分答覆所提及,每年平整的土地面積,會因持續進行的基礎設施工程的進度及分期完工的情況而有所不同。二○○七年以前有不少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包括青衣九號貨櫃碼頭的後勤用地、啟德發展區舊啟德機場大樓的拆卸工程、佐敦谷發展、以及馬料水發展等,有關項目涉及的土地平整面積較大。另一方面,各項長遠土地供應大型項目,包括新發展區的開拓及在維港以外適度填海,現時仍屬規劃階段,因此未能在平整的土地面積數字中反映。與此同時,各個新市鎮的發展已趨成熟,需要進一步進行土地平整的土地不多,因此近年平整的土地面積相對較少。

(四)及(五)我們重申,政府決心增加土地供應,並會繼續以多管齊下的方式,積極開拓土地資源,建立土地儲備。在未來數年,隨新界的新發展區、東涌新市鎮擴展,以及啟德發展區等項目得以陸續落實,我們預計未來將會有相當數量需要進行平整的土地。

此外,根據「優化土地供應策略」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所確立的填海選址準則,我們提出了五個近岸填海地點,包括龍鼓灘、馬料水、小蠔灣、欣澳及青衣西南,總面積約600公頃。我們並會考慮在大嶼山及香港島之間的中部水域興建人工島。人工島若能提供便捷及具成本效益的交通運輸連接,可望作為遠期擴展現有市區的新發展區。聯同近岸填海地點,合共可提供總面積約2 000至3 000公頃的土地。而在發展岩洞方面,除研究中的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岩洞計劃外,我們建議就三個搬遷公共設施往岩洞的計劃,包括鑽石山食水及海水配水庫、西貢污水處理廠及深井污水處理廠,以騰出現址用作其他用途。

當局正就近岸填海地點、人工島方案及發展岩洞地點諮詢公眾意見,期望能早日展開深入技術研究。至於人工島方案,我們計劃先進行策略性研究,以提出具體的填海地點及接駁交通方案,再諮詢公眾。若上述土地供應措施得以落實,將進一步增加香港的土地供應和儲備。

至於短中期而言,二○一三年《施政報告》提出的10項措施中,例如在規劃許可的情況下,適度提高住宅土地的發展密度、以及檢討土地行政程序、及批地和補地價的流程等,均能有助增加短中期的房屋土地供應,而不涉及平整土地工程。因此,單是平整的土地面積數字,並不能反映政府在增加土地供應方面的持續工作。

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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