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二月十九日)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發展局局長﹕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勝意,新的一年事事順利。政府注意到「雍澄軒」被分拆出售,我們必須指出「雍澄軒」只可作旅館用途,而且受到旅館牌照的限制,不是住宅單位;所以各位市民在考慮是否購買時,務必要小心,而且要留意以下幾項資料:

  第一,物業的用途。根據已批准的建築圖則,「雍澄軒」是一座只可作旅館用途的建築物,有關的建築物在批地文件內的用途是「非工業」,指定這座建築物內必須有不少於21 190平方米的旅館樓面面積。雖然這個地契當年是二○○三年七月前所訂,所以沒有禁止業權擁有人將裏面的單位分拆出售,但買了這些單位的人士必須注意,這些單位必須繼續用作旅館用途,否則會違反批地時的條款。任何違反批地條款,地政總署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包括收回這些物業。

  在規劃上,已列明「雍澄軒」不可用作分層住宅。至於已經批准的圖則,正如我剛才所說,可以興建只可用作旅館用途的建築物,部分業主或原本的業主均不可更改這用途,否則會干犯相關的法律。我們目前正向業主索取其分拆單位出售的詳細資料,以及其日後的運作模式。在此我再次提醒市民在考慮是否購入有關單位時,務必注意剛才我所提到的法規和法例要求,有需要時可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記者:如果買入這類分租的酒店單位後再租予自己或友人,是否違反批地條款?

發展局局長:我們正向出售單位的業主索取日後該單位的運作模式資料,在我們未取得資料作充分考慮之前,我不想作揣測性的回應。

記者:覺不覺發展商公然挑戰政府的「出招措施」?

發展局局長:正如我剛才所言,該物業坐落的地方屬舊的地契,當年這類酒店用途的地契並無限制業主將裏面的單位分拆出售。在二○○三年七月,以及之後所批出的地契,或更改土地用途的酒店地契,全部已訂明酒店如要出售,便要整座出售,不可分拆單位出售。

記者:擔不擔心以後會有同類或更多發展商如此出售酒店房間?政府有甚麼措施去堵塞漏洞?

發展局局長:首先我希望各位市民必須注意,正如我剛才所講,這些出售的單位並非住宅單位,而是酒店單位。我亦已囑咐地政總署同事翻查有多少香港的酒店屬於這類地契。

記者:你是否覺得這個漏洞是一個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發展局局長:這漏洞已於二○○三年七月堵塞。

記者:擔不擔心有更多發展商這樣做以避過「買家印花稅」和「額外印花稅」?

發展局局長:我已要求地政總署同事檢視香港有多少屬這類地契的酒店,我要先掌握相關的資料。

記者:地產商根本不怕政府的出招?

發展局局長:對政府來說,希望地產市場平穩發展,無論從管理需求、從增加供應,我們都會盡全力去做。財政司司長亦緊密地監察物業市場的情況。正如他之前所言,有需要時政府會亳不猶豫推出新措施。

記者:政府是否未有具體措施去堵塞漏洞?

發展局局長:如果買這類單位的人士將單位用作酒店單位的投資,這本身是沒有違法的,但如果作為住宅單位使用,這是有問題的。多謝大家。


2013年2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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