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就「對發展局局長及教育局局長投不信任票」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對發展局局長及教育局局長投不信任票」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各位議員,多謝黃毓民議員這個動議和剛才二十二位議員就這項議案所發表意見。早前我在首次發言時已經將議案內與我有關的兩件事情的事實扼要羅列,讓各位能更好地掌握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在此我盡量不再重複。不過就我發言後議員再提出的一些重複的質疑,我亦免不了要重複地回答,雖然這樣做只是對着高牆說話,不論怎樣說、說得如何清楚,對於選擇不聆聽的人也是徒然。

梁耀忠議員質疑景捷公司和田生的關係,容許我在此引述我太太在八月一日的聲明內容:「景捷公司只是將有關的單位出售予地產公司,與該地產公司並無合作關係。」

陳志全議員關於逃稅方面的質疑,容許我重複引述同一日的聲明:「景捷公司收到的搬遷費和樓價均有記入公司的損益表內向政府報稅,並不存在避稅或逃稅行為。」

至於田北俊議員質疑我太太將她於景捷公司的股權售出後,是否可以不理會有關單位的違規改建,讓這些違規工程不了了之,這是與事實不符。我太太早前在八月三日的聲明中已表示,作為前董事,她在這件事上要負上一定責任,所以當時她已經採取糾正行動。為讓我今日來立法會為此議案進行辯論答辯,我太太最近向景捷公司查詢,得到以下的回覆:「就大角咀的物業,景捷公司已經委聘了認可人士向屋宇署提交有關拆卸露台僭建物工程的圖則,屋宇署目前正就此拆卸工程進行評估和審批,當此圖則獲批准之後,他們便會施工。至於上海街的物業,由於初時部分租客不願意遷出,所以收回物業的時間阻延了。景捷公司在收回物業後,已經委聘認可人士處理有關清拆和維修工程,因此並不存在不了了之的情況。」

我在此議會差不多四年,我清楚知道大聲不等於有道理,有時反而是詞窮理屈、胡亂指控的表現,所以對於一些「聲大夾惡」但不準確的指控,我是不會回應的。此外,正如我在辯論開始時所說,請大家也注意一下客觀的事實,如果只是憑一些猜測性的報道或評論,甚至是一些偏頗的報道,而對別人提出誠信的指控,我認為並不恰當,亦不負責任。

至於梁繼昌議員問我,控制景捷的兩間海外公司,我是否擁有股權,或者有否通過信託方式得到分紅,我可以清楚回答:我沒有。如果還有相關的指控,請提出證據。

至於酒後駕駛一事,剛才我聽到葉劉淑儀議員引述她一位當時在場的朋友表示,我喝得不多。她所說的人證,我不知道是誰,我也是今日才聽到,但我重申我有信心符合法例的要求,並無醉駕,並已主動聯絡了警方跟進,會全力配合他們的調查。酒後駕駛與醉駕是兩回事,不可以混為一談。這事件後,我自己亦有深切反省,我同意飲了酒是不要駕車,要駕車就不應該飲酒,我會警惕。

最後,我想就我上任發展局局長以來的感受說幾句。過去十多年,我淡出生意,並增加投放在社會服務的精力,除了會計師行的業務外,家庭的資產很久前已轉給由太太擁有和管理,而在二○○八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我更把自己的會計師事務所跟另一間會計師事務所合併,以便騰出更多精力、時間,全心、全意、全力做好公職。我的人生下半場,是以服務社會為主軸。

發展局局長的工作非常重要,包括土地規劃、土地供應、地政、樓宇安全、工務工程、保育、供水、排污、海濱等等,與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亦是市民十分關注的課題。我不時提醒自已要虛心聆聽、勇於任事,廉潔奉公,全心、全意、全力做好我的工作。

這幾個月來,我深深體會到政府問責官員在所有事情上,不論公私,均須接受社會和傳媒的監察,我非常樂意接受這些監察,並會虛心聆聽對自己的批評,更警醒地待人處事。

我希望市民、傳媒和議會將來能夠更多關心我們的政策工作,並且給予建議和回應,因為這對於發展局以至政府往後的工作十分重要,只有透過彼此的互動,我們才可以使政策更全面和更完備。在往後的日子,我會繼續和局內及轄下部門的同事,並肩努力,齊心一意為建設更美好的香港而打拼。謝謝主席。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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