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就完善房屋政策議案辯論的總結發言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完善房屋政策,解決市民住屋需要」議案辯論的總結發言全文:

多謝主席。首先,我要感謝各位議員今日對如何完善房屋政策,增加土地供應提出了很多寶貴的意見。就議員的建議及關注,我有以下幾方面的回應。

第一,香港事實上需要土地,市民對住宅土地的需求甚為殷切。香港人口由一九八一年約五百一十一萬人增加至去年約七百零七萬人,並預計到二○四一年再增加至約八百四十七萬人;家庭單位的數目則由一九八一年約一百二十四萬個增加至二○○九年的二百三十一萬個,並預計再增加至二○三九年的三百一十二萬個,而每個家庭的成員人數亦由三點九個下跌至二點九個,並預計再下跌至二點七個。

同時,市民對住屋環境、鄰近配套設施,以及整體城市規劃的要求亦日漸提高。近年私人及公共房屋的單位面積逐漸增加,新市鎮的發展密度亦較以往的低,而在規劃住宅用地時,我們亦需避免出現「屏風樓」的情況。

不單是上述住宅土地的需求,現時市場對不同經濟活動如辦公室、酒店及物流設施等的土地需求非常殷切。隨著香港的經濟轉型,加上越來越多的內地及外國企業進軍香港,各類商業及服務業對土地的需求會持續增加。根據規劃署《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的報告,預計由二○○三年至二○三○年,香港甲級辦公室、一般商業,以及各項工業活動所需的樓面面積,共達一千一百萬平方米。

此外,各類公共設施亦需要覓尋空間。市民近年對休憩用地、運動場、游泳池,以及圖書館等不同公共設施的需求越來越大,要尋找足夠而合適的土地興建有關設施,配合各區居民的需要,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

主席,多位議員質疑本局之前就閒置土地公布的數字,甚至指我們前後不一,我覺得有必要作出澄清。本局在本年十月十七日回覆議員質詢時已經指出,本局前局長麥齊光先生回覆議員在七月四日質詢時,所講述的空置土地面積,是指在具有法定效力的規劃圖則,包括分區計劃大綱圖,及發展審批地區圖中,不同規劃用途地帶裏,未經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面積。有關數字純粹是將法定圖則中不同規劃用途地帶所覆蓋的土地面積,減去已批租或撥用的土地面積而得出。有關統計截至二○一二年六月底,該數字並非土地儲備,我們亦從來沒有講過該數字是土地儲備,請大家不要再混淆這兩個概念。我在十月十七日在此再回覆議員時表示,鑑於公眾對有關數字的關注,發展局和地政總署對有關土地資料進行整理和分析,並且將其中個別不適合發展的,例如道路/通道、人造斜坡,或現時未能提供作發展的,例如簡易的臨時撥地,或者發展潛力相對較低的,例如零碎地塊,將這些土地扣除之後,「住宅」和「商業/住宅」用地餘下三百九十一點五公頃。我們同時將有關的土地面積分析的資料,以及標示這些地塊範圍的地圖,同日上載至發展局網頁,供公眾查閱,可以說我們是採取公開透明的態度和最大的誠意,與大家討論香港土地供應的問題。這些數字公布後,傳媒、一些社會人士和團體曾經提過一些質疑,其中存在不少誤解,我舉例說明。

第一,有人質疑為何有些「未決定用途」的閒置政府土地不包括在上述三百九十一點五公頃的土地內,例子有位於堅尼地城海濱的「未決定用途」的閒置政府土地,指政府早前公布的「空置政府土地」不包括這幅土地是資料不全。主席,位於堅尼地城海濱的「未決定用途」地帶用地約九公頃,包括位於西寧街的堅尼地城臨時遊樂場、前焚化爐和屠房舊址,前摩星嶺平房區及前已婚警察宿舍用地等。它們都被納入規劃署正進行的「堅尼地城西部的土地用途檢討」的研究範圍。雖然該檢討尚未有定案,但初步的計劃包括預留臨時遊樂場、前焚化爐和屠房舊址部分用地作海濱長廊及休憩用地,以供市民使用。規劃署亦正聯同房屋署探討可否在前摩星嶺平房區和位於加惠民道的前已婚警察宿舍用地興建公營房屋。

主席,亦有人問為何一些政府土地上有寮屋,但亦包括在該三百九十一點五公頃土地裡。主席,這些寮屋所佔用的土地是政府用地,由於未經批租或撥用,因此計算在內。事實上,倘若政府認為有需要發展這些土地時,可以收回作發展之用。

主席,因為時間關係,其他質疑我不在此一一反駁。我並非說我們提出的資料完全無錯,例如有些已賣出的土地,或已撥予房委會的土地,仍然包括在剛才提到的三百九十一點五公頃土地之內,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地政總署資料更新跟不上,我已經責成地政總署檢視其程序和作出改善,日後要及時更新有關資料。主席,我們歡迎大家監察,指出我們的錯漏,我們一定會勇於糾正,但同時我們亦很希望大家注意我們提供的數據的基礎及事實,這樣大家的交流會更為有效。

主席,有議員指出,有報章曾提出質疑,指政府未有善用現有土地資源,例如一些空置政府宿舍為甚麼不用來發展呢?舉例如(1)前房屋署觀塘職員宿舍(將軍澳道4號)、(2)前房屋署樂富職員宿舍(樂富杏林街20號)、(3)前房屋署田灣職員宿舍(香港仔田灣街64號)、(4)前灣仔已婚警察宿舍(灣仔謝菲道188號)、(5)前西區員佐級已婚警察宿舍(德輔道西280號)。剛才所提的宿舍,其中第一、二及三個,日後會重新發展為紀律部隊宿舍;第四個已拆卸並移交地政總署作發展之用;第五個因為該建築物位於支撐皇后大道西的護土牆上,拆卸工程非常複雜。主席,我舉這些例子是想向大家說,我們公布的數字事實上是有所根據。

主席,土地供應並非單純剛才所講的三百九十一點五公頃,在開場發言及發展局多次回應傳媒或議員提問時曾指出,我們的土地供應是多渠道的。而我剛才發言時亦指出我們正進行一些研究及檢討,牽涉的土地有二千五百公頃。剛才有議員提出,就此二千五百公頃,顯示我們未來的供應是足夠的,或這二千五百公頃是完全可以落實的。我想指出這二千五百公頃是包括新界東北新發展區(787公頃)、洪水橋新發展區(790公頃)、北區/元朗現時主要用作工業用途、臨時倉庫或荒廢的農地(257公頃)、東涌新市鎮擴展(287公頃)、西鐵錦上路站/八鄉維修中心及毗連土地(138公頃)、工業用地(60公頃)、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57公頃)、「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及其他政府用地(27公頃)及多個石礦場用地(168公頃)。但我們必須注意到,這些有關工作非常困難,一點也不容易。除了需要詳細的規劃及研究外。當中亦要解決不少問題,交通配套、供水、排污、空氣、噪音污染等技術因素都還可以處理,但在推展這些項目時候,一定有人受到影響,所以與各持分者及市民溝通很重要,我們會虛心清楚聆聽,然後作適當回應。我必須指出開拓這些新增土地往往需要很長時間才可落實,由規劃至有一幅土地可供發展,最少要幾年,要不需十年以上時間,我們會傾盡全力進行有關工作,充分諮詢市民及各持分者,但我們亦希望大家理解,這些項目是否可以落實,香港未來的土地供應如何,是有賴市民大眾及各持分者對相關項目作深入討論,以及我們可能要在發展及保育方式、生活情調及各方面作出抉擇。

主席,我想同大家講講利用現有土地的進度。在這方面早前行政長官宣布會將三十六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改劃為住宅用地,涉及土地面積共二十七公頃,可以提供一萬一千九百個公私營住宅單位。當中十幅現時已經劃作住宅用地或改劃住宅用途,而規劃署亦會繼續努力將餘下的土地視為優先工作進行改劃。

第二,規劃署首階段「綠化地帶」的檢討工作亦已經完成,在新界區一些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中,適合作住宅發展的土地合共有五十七公頃。

第三,在二○○九年完成,涉及六十公頃工業用地的檢討中,五幅共約六點七公頃,業權屬政府的工業用地,亦建議適合作私人或公營房屋發展用途。此外,為了更好地利用現有工廈,特別是已改劃作非工業用途的工廈,我們正在推動活化工廈政策,利便業主重建或整幢改建現有工業大廈,以達到地盡其用的目的。

為了配合整體土地供應,我們會聯同規劃署及地政總署,繼續有系統地檢視較早前提到的各項現有土地,務求更加有效率地審視每幅土地,盡快利用其中可供發展的空間。

剛才亦有議員提到市區重建的問題。我只想在這兒簡單說三點。第一,工業大廈重建為住宅或工廠這個先導計劃已經推展了。市區重建局亦選了兩幢工業大廈參與這個先導計劃,一幅日後會發展成為住宅用地,另一幅會發展成為商業用地。另一方面,市區重建局的需求主導重建計劃亦頗受歡迎。第一期的申請處理完畢之後,亦做了第一個項目;第二期收到相當多的申請。我們從政策局的立場會繼續鼓勵他們去做和給予政策上的支援。

至於剛才蔣麗芸議員提及的重建十三街的建議,情況是這樣的,我們已經根據二○一一年公布的市區重建策略,在九龍城區設立第一個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以加強地區層面市區更新的規劃。諮詢平台會就區內的市區更新計劃經發展局局長向政府提供意見之後,包括配合市建局的核心業務,而建議重建和復修的範圍,以及保育和活化的項目。九龍城諮詢平台在今年五月委聘顧問就諮詢平台提出的九龍城市區更新初步方案在過去數個月進行了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聽取公眾的意見。根據初步方案,土瓜灣十三街一帶建議為重建優先範圍,適宜重建。諮詢平台委聘的社會影響評估顧問正就當區居民和商戶對初步方案的意見作出分析和評估,並且計劃在明年第一季展開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由於十三街一帶有很多修理汽車的工場和相關的經濟活動,因此任何重建方案都須要很小心處理。

主席,最後一點要在這裏報告的是關於簡化批地程序。地政總署近年實施了數項措施,以簡化及加快處理契約修訂和換地的申請,早點向申請人提出有關項目的建議條件及補地價金額,是有助發展項目能早日落實,增加住宅單位供應。但如申請人對建議條件,尤其是補地價金額有異議並提出上訴,則會對完成該申請有影響,雙方可能需要長一些時間才能達成協議。

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於二○○八年四月至二○一一年三月期間以專責小組形式,試驗以整合管理架構形式運作,加快處理契約修訂及換地的申請。鑑於成效理想,該分區地政處在試驗期屆滿後繼續以專責形式處理契約修訂和換地申請。此外,地政總署亦在其總部集中處理所有分區地政處大型發展項目,即契約修訂或換地後估計的總樓面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或估計的補地價金額超過一億元。這些補地價評估工作是返回地政總署中央處理,目的是加快補地價評估工作的程序。因此,處理補地價評估所需的平均時間縮短約八個星期,由十四星期減至六星期。

地政總署亦已擴大補地價上訴快速程序,適用於第二次及第三次的補地價上訴。在該快速程序下,申請人可在十二個工作天內提出反建議及支持理據,而地政總署會在其後的二十四天內作出回應,令處理第二及第三次補地價上訴的時間縮短約四個月。地政總署會繼續監察契約修訂和換地的工作,並探討如何進一步簡化及加快有關程序。

主席,最後,我想和大家再次強調,房屋問題是本屆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們各個相關部門需要優先處理的工作。面對需求緊張,根本出路在於增加和確保持續的供應,以回應社會上不同組群的住屋和自置居所的需求。發展局的態度是對於可能有機會提供作發展的土地,是一定不會放過的。我們定會繼續積極在利用現有土地及開拓新增土地兩方面,增加短、中及長期的住宅用地。

我在此再次感謝王國興議員今日提出的動議,七位議員的修訂,以及其他三十位議員的發言,我希望在日後土地開拓的工作上,可以有更加多的機會跟各位議員作深入的交流,使我們的工作可以做得更好。多謝主席。


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3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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