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在立法會樓宇安全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的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轄下樓宇安全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的開場發言:

多謝主席,今日第一個討論項目是有關屋宇署就失修樓宇的執法程序及運作模式署方所作的檢討,以及由我委任的兩位獨立專家—高贊明教授和林濬先生—對於屋宇署報告的觀察及建議。我很高興今日高教授和林先生亦抽空親自出席本會議,解答各位議員的提問。大家都記得,這次有關屋宇署執法程序及運作模式的檢討,主要源於兩年多前,二○一○年一月底馬頭圍道樓宇倒塌事件。

馬頭圍道樓宇倒塌事件令我們感到非常痛心,但從積極的方面看,亦給予我們更大的動力改善香港樓宇安全。所以除了今日的報告,我們亦做了其他的工作,希望未來在保障香港樓宇安全方面做得更好。

因應這事件,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亦特別成立了樓宇安全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跟進有關樓宇安全的工作。我在此特別對劉秀成議員作為小組委員會的主席及其他小組委員會成員致謝,感謝你們在過去兩年多的八次會議中,就我們的工作提出了不少寶貴意見,很多均具參考價值。

由於我知道今日是小組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所以我想花幾分鐘時間,就我們過去兩年多在樓宇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作簡單的回顧。

大家都記得,我們在兩年多前,已經就政府有關樓宇安全的政策進行了全面檢討,行政長官在同年,即二○一○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宣布推行一系列多管齊下的措施,基本上是從四方面-立法、執法、對業主的支援及協助、宣傳和公眾教育,從這四方面加強本港樓宇安全。

這些工作至今大部分都已經得到落實,並印證了我們對樓宇安全工作的重視。在立法方面,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計劃的法例和準備工作已經完成,並將於本月底正式實施;為加強對分間樓宇單位,或俗稱「劏房」的工程的規管,我們亦已訂立法例將與分間樓宇單位相關的工程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兩組的附屬法例亦於最近完成在立法會的程序,在此對各位議員的支持表示謝意。

屋宇署亦實施了新的僭建物執法政策,將需要優先取締的僭建物的範圍擴大,並同時展開了多項大規模行動,集中處理僭建物、不合規格的分間樓宇單位,特別是工廈內的「劏房」,以及失修樓宇等問題。

在對業主的支援及協助方面,除了我們稍後討論的「樓宇更新大行動」外,我們聯同市區重建局和香港房屋協會整合了各項財政及技術支援計劃,推出一站式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務求更全面地為有需要的業主提供支援,第一個「市建一站通」亦已經開幕,為市民提供服務。

為配合各項工作的推展,發展局在過去連續兩年都為屋宇署爭取到額外的人手及財政資源,而屋宇署亦於去年中進行了架構重組,理順該署的內部工作安排。以量化屋宇署每一年的營運開支,過去三年的增幅如下:二○一○/一一年度的營運開支為八億元,至二○一一/一二年度是八億五千萬元,至二○一二/一三年即今年的預算案,議員批撥了十億元,即兩年間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五的營運開支。同樣的增幅亦見於公務員編制上,由兩年前屋宇署的總公務員編制的九百九十六名,增加至第二年的一千一百七十三名,今年是一千二百三十二名,增幅亦是相約,是百分之二十四。

關於今日的議程,是屋宇署的檢討和專家審核的報告。大家也記得,死因裁判官於去年八月就馬頭圍道樓宇倒塌事件作出裁決,並就屋宇署的執法工作提出其觀察和建議,我們在同一個月內已經向小組委員會報告,會對屋宇署有關失修樓宇的執法程序及工作細節作全面檢討,但為了要有公正性和獨立性,我亦同時宣布委任兩位獨立專家覆檢屋宇署的檢討報告。這種另聘獨立專家就署內的檢討給予獨立意見,早前亦應用於渠務署一宗水浸事件上。

今日,上述兩項工作都已經完成,有關的兩份報告早前亦於網上發放。我要特別感謝今天在座的兩位專家,以他們在建築測量及結構工程方面的深厚知識及豐富經驗,為屋宇署的工作提出了多項實際和有用的建議。我特別認同高贊明教授在總結內說,改善樓宇安全和執法工作程序,高教授認為是需要「持續檢視,緊密監察成效,不斷改進以應付常變的情況」。換句話說,即使今日做了此內部檢討,並經過專家的審核,也只是在一段時間內適用,往後亦應該因應不同的形勢再作不斷覆檢。回應林先生就屋宇署資源的關注和員工的考慮,我剛才已作了一些回應。屋宇署在未來仍然會因應其執法經驗以及市民與議員的意見,繼續提升其工作成效。我亦有信心屋宇署的前線員工會繼續上下一心,盡忠職守地妥善處理本港的樓宇安全事宜。

至於檢討的詳情,和各位議員就專家的審核提出意見,可以稍後討論,我現在先請區(載佳)署長作簡單的介紹。多謝主席。

 

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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