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急切質詢一題:分間樓宇單位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質詢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答覆:

問題:

上星期三(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凌晨,土瓜灣馬頭圍道111號一幢有多個分間樓宇單位(俗稱「劏房」)的唐樓發生大火,釀成四死十九傷的慘劇,引起公眾對劏房防火問題的廣泛關注。在土瓜灣等社區,這類存在多間劏房的舊樓林立,走火設施普遍惡劣。為避免慘劇再次發生,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鑑於發展局局長在本年六月一日本會會議上回答質詢時表示,劏房不一定全部違法,也可解決基層市民的住屋需要,故無必要完全取締,但經過今次馬頭圍道火災後,會否考慮立即按照類似「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模式,撥款予有需要的業主,用於改善劏房的防火設施,以符合法定防火安全標準,並即時加強對劏房業主及住戶宣傳防火知識,以保障公眾安全;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上星期馬頭圍道舊樓火警,造成嚴重的傷亡,我在此再次代表特區政府向死傷者家屬致以最深切的慰問。

雖然立法會最近已多次討論有關「劏房」的問題,但我覺得有必要再次簡述在建築物管制角度下,「劏房」的定義及可能引起的問題。「分間樓宇單位」,即俗稱「劏房」,一般是指一個單位被分間成兩個或以上的獨立單位,有關的工程通常涉及拆卸原先的非結構性間隔牆、建造新的非結構性間隔牆、裝置新的廁所、為新設的廁所改動或加設內部供水管及排水渠系統、加高地台以埋置新設或改道的供水管及排水渠等。若有關工程質量欠妥,可能會影響樓宇安全及衞生,包括因開鑿額外門口而導致走火通道違規、渠管工程欠妥而令樓宇滲水,及過度加設間隔牆和加厚地台而令樓宇負荷過重等。這種分間樓宇單位的現象早前出現在住用單位,但近來亦在商住兩用的樓宇和多層工業大廈出現,情況事實令人關注。

正如我在六月一日回答另一條口頭質詢時所解釋,「劏房」所顯示的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包含消防及樓宇安全、建築物管理及房屋需求等事宜,有見及此,大家留意到我今日是聯同保安局局長及民政事務局局長一齊出席,回答各位議員的質詢。發展局曾於去年七月就規管「劏房」問題,諮詢發展事務委員會屬下的樓宇安全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議員當時普遍認為全面取締「劏房」,並不是最切合實際需要的辦法,但當局必須以保障公眾安全為首要目標,以多管齊下的措施去打擊違例「劏房」,並提高相關工程的安全質素。我們正積極從樓宇安全的政策目標,加強對「劏房」的巡查及規管。

在立法方面,我們正逐步把一般「劏房」涉及的工程,納入適當的法定監管,要求業主循合法途徑進行工程,提高工程的安全水平。剛於去年十二月底實施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已涵蓋了「劏房」常見的室內渠管工程,市民可透過簡便而又合法的機制,聘請註冊承建商去進行有關工程。我們已進一步建議把「劏房」常見的其他工程,例如加建間隔牆及加厚地台等,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管,屋宇署目前正就相關的技術細節諮詢業界。我們會加緊工作,爭取於明年首季把修訂規例提交立法會。

在執法方面,屋宇署在本年四月一日起展開針對「劏房」的特別行動,會查察懷疑「劏房」單位的改建工程是否符合建築物規例下的消防安全規劃、設計和建造要求,特別是對走火通道的影響,並會對違規之處採取執法行動。署方預計在每年的特別行動中,會巡查一千三百多個分間單位。

梁美芬議員建議我們按照類似「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模式,為有關人士提供資助以改善「劏房」的安全,我對這個建議有很大保留。「樓宇更新大行動」是一項一次性的特別措施,主要目標是改善舊式樓宇的公用地方的安全,包括樓宇結構及消防設備的維修,但並非為業主提供個別單位的內部維修費用。無論從善用公共資源和公平角度考慮,為把個別單位分間作出租或出售牟利的業主提供維修和改裝資助也不合理。「劏房」單位業主有完全責任確保自己的物業沒有違反法例,我們並不適宜以「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模式去協助其維修工程。

不過,我們的伙伴機構及屋宇署,亦設有其他的常設計劃,去幫助有需要的業主。例如業主如需要拆卸其單位的違例工程,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共同管理的一站式「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可提供技術意見及免息貸款予合資格的業主,以拆除或糾正個別單位內的違例建築工程,包括與「劏房」相關的工程,在這方面的最高貸款額可達五萬元。樓宇業主亦可向屋宇署申請「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的貸款,以改善樓宇的消防安全;提供、改善及維修樓宇的消防裝置及設備;及清拆違例建築物,貸款額可高達一百萬元。而由政府撥款,並由香港房屋協會管理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更為合資格的長者自住業主就上述工程提供津貼,最多達四萬元。

近日接連發生的有關違例建築物及「劏房」的事故,顯示市民的消防及樓宇安全意識依然薄弱。因此,我非常認同梁美芬議員提出的建議,要即時加強對「劏房」業主及住戶宣傳防火知識。事實上,在最近連串的僭建物事件發生後,屋宇署已相應調整了該署的大規模宣傳及公眾教育活動的策略,加強宣傳打擊違例建築物的信息。為特別對「劏房」業主及住戶宣傳防火知識,該署正更新一系列包括樓宇安全規定及注意事項的常見問題,並會在日內上載該署網頁,而1823查詢熱線提供的內容亦會同步更新。該署亦會在短期內推出相關的巴士車身廣告、報章特稿及電台宣傳信息,更廣泛宣傳有關「劏房」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向樓宇業主灌輸不應進行非法分間單位工程的意識,並勸喻擬租用「劏房」的人士在決定承租前查看有關樓宇情況,例如查看有關建築工程是否已獲得批准。為加強市民在火警時的逃生能力,消防處亦已安排於短期內在電視台及電台播放教育市民逃生方法的電視及電台宣傳短片。 

為了更有效及更全面減低舊式樓宇的火警風險,消防處已在二○○八年年底開始推行「四管齊下」的行動,在人口稠密的地區,例如土瓜灣、油尖旺及灣仔等,揀選一些有較高潛在火警危險的舊式樓宇,從四方面減低火警風險,包括:

(i)派出「特遣執法隊」巡視該些舊式樓宇,全面採取執法行動,以清除火警隱患;

(ii)在「特遣執法隊」完成巡查及跟進後,有關地區的消防局定期巡查該些舊式樓宇及作出適當執法,以確保消防安全;

(iii)由該大廈的「樓宇消防安全特使」不時作出巡查,以確保違規事項不再出現;及

(iv)邀請各區防火委員會,消防安全大使及地區知名人士向舊式樓宇宣傳防火。

民政事務總署及消防處並會好好利用地區網絡,提高全港各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現時,全港十八區均設有地區防火委員會,推動和宣傳防火安全意識,並教育區內居民防火安全的重要性。地區防火委員會亦不時與區議會及其他地方團體,如業主立案法團、互助委員會、業主及大廈物業管理公司等、合力推廣合辦宣傳及教育活動,以加強區內人士對防火安全及其他有關大廈安全的事宜。

多謝主席。


2011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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