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私人住宅土地供應

以下為今日(三月九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評論指出,自2002年政府推出9項穩定樓市的措施(俗稱「孫九招」)後,透過拍賣土地、重建舊區及改變土地用途所產生的私人住宅用地銳減,致使近年新增私人住宅單位的數目銳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2002年至今,每年透過拍賣土地、重建舊區及改變土地用途此三個途徑產生的私人住宅用地的面積分別為何;及

(二)2002年至今,在透過拍賣土地、重建舊區及改變土地用途此三個途徑產生的私人住宅用地上興建並已落成的私人住宅單位數目分別為何?

答覆:

主席:

正如財政司司長在2011-12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辭中提及,私人住宅土地供應的來源包括政府出售的住宅用地、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發展和重建項目的土地、需修訂土地契約或進行換地的私人項目的土地,以及無須修訂土地契約的私人重建項目的土地。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負責監察私人住宅一手市場供應,並定期公布有關資料。

有關當局監察和存檔的資料和提問的方式有別,我現按現存的資料就問題的兩個部分答覆如下:

(一)根據運房局的資料,2003年至2010年(運房局並沒有2002年的有關資料)上述五類私人住宅土地供應來源可提供的住宅單位數目載於附件一。

(二)視乎發展商的銷售時間和策略,附件一所載的房屋土地供應可提供的單位大致可於其後三至四年落成。按地政總署預售樓花同意方案的規定,發展商最早可在樓宇預計落成日期前20個月獲發預售樓花同意書。就上述五類住宅土地供應在2003年至2010年產生的私人住宅用地面積,運房局現沒有完備資料。如需運房局提供政府售出的土地、港鐵公司和市建局的發展和重建項目的土地面積,運房局需逐一翻查所有項目的詳細資料,而由於個案數目眾多,需要頗長時間才可整理。此外,運房局的資料數據庫並沒有所有修訂土地契約和無須修訂土地契約的私人項目的土地面積資料。反之,由於公眾對房屋用地的關注在於私人住宅單位的供應,我們樂意提供住宅單位供應的逐年數字。根據運房局的資料,2002年至2010年落成的私人住宅單位數目載於附件二。


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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