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東花園列為暫定古蹟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以古物事務監督的身分,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宣布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將山頂道75號的何東花園列為暫定古蹟。

這項宣布今日在憲報刊登,有效期為十二個月。在這段期間,何東花園將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受到法定保護,包括除非獲古物事務監督發出許可證,否則禁止在暫定古蹟進行任何建築或其他工程,或拆卸、移走、阻塞、污損或干擾暫定古蹟。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該宣布讓何東花園得到為期十二個月的法定保護,並讓當局有更多時間與業主進一步磋商保育何東花園的方案,期間古物事務監督亦會詳細考慮應否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把何東花園宣布為永久性的法定古蹟。

發展局已向何東花園業主解釋有關宣布的法律效力,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今早已按既定程序,就暫定古蹟的宣布發信正式通知業主。

何東花園具高度歷史和建築價值,何東是香港開埠後顯赫的社會領袖,在多個領域參與本地事務及作出重大貢獻。何東亦是首位獲香港政府准許在山頂區居住的非歐籍人士。何東花園象徵華人社會地位的提升,是香港現存唯一與何東直接相關的住宅物業,亦是本港少數具中國文藝復興風格建築中的代表作。

古物諮詢委員會於本月二十五日確定何東花園為一級歷史建築,並支持政府將何東花園宣布為暫定古蹟。發展局正繼續積極與業主商討保育方案。



2011年1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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