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發展機遇辦事處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使土地發展可以配合提升本港競爭力及促進經濟及社會效益,近年政府着意改善有關的工作程序及提升效率,包括在二○○九年四月成立發展機遇辦事處(辦事處),以方便推展有利香港發展的土地發展項目,而房屋的發展又與土地發展息息相關。關於促進本港的土地及房屋發展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截至本年十月底,共有多少項目獲得辦事處的協調服務;當中由非政府機構提出的社區項目及由私營機構提出的發展項目各有多少;有多少要求協助的項目不獲協助;並分別列出這些項目的名稱、地址、用途、投資額及進展情況;

(二) 鑑於當局計劃辦事處運作三年,現已過了一半時間,當局有否就其表現作出檢討;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鑑於現時由兩個政策局分別處理土地和房屋政策,當局會否將該兩項政策集中由一個政策局負責,以統籌及協調土地及房屋的發展需要;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發展機遇辦事處(辦事處)在二○○九年七月成立,旨在提供一個有效平台,讓相關的政策局和部門可一同評估個別擬議土地發展項目的效益,並向值得推展的項目提供一站式的諮詢及協調服務。要求辦事處支援的項目須符合既定準則,其中包括發展項目倡議者已擁有可供發展項目使用的土地(不過,非政府機構的項目可稍為彈性處理)及有關發展項目不可單純發展住宅,而應包含有較廣泛社會或經濟效益。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 截至二○一○年十月底,辦事處一共為34個擬議土地發展項目提供了協助,這些項目均符合上述的準則。當中,由非政府機構提出的擬議社區項目共有22個,而由私營機構提出的擬議發展項目則有12個。

辦事處聯同項目倡議者和相關政府部門已為其中的17個擬議項目釐清主要關注事項,並已將這些擬議項目提交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徵求委員的意見和支持。這17個擬議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項目名稱、項目所在地區、用途,及項目進展情況)列於附表。

委員同意支持其中的13個擬議項目,不支持另外四個項目。根據項目倡議者提供的資料,獲支持的13個項目涉及的總資本投資額約為120億元(土地補價未計算在內),而不獲支持的四個擬議項目的總資本投資額約為110億元。但是,並非所有項目倡議者均準備公開有關資料,而辦事處亦沒有查核倡議者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

至於其他仍未提交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討論的項目,辦事處正在為它們提供一站式諮詢和協調服務。由於這些項目仍處於較早規劃階段,我們不宜過早披露有關項目的名稱及詳細資料,因為這對項目倡議者來說可能屬商業敏感資料。不過,當項目發展至較成熟階段,我們會將這些項目提交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討論,確保項目得到客觀及全面的考慮。

(二) 我們已承諾將於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檢討辦事處的表現和成效,然後才決定這辦事處有否需要長期成立。若辦事處有需要長期設立,我們會一併考慮有否需要就其工作範圍、資源和組織架構作調整。此外,我們正定期向發展事務委員會報告辦事處的工作進度。我們已於本年三月提交第一份工作進度報告,並將於本年十二月十六日提交第二份報告。我們已在辦事處的進度報告中,初步檢討辦事處的工作表現,並以多項量化標準,如辦事處已處理或正在處理的項目數目、已提交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的項目數目、獲支持項目的預計資本投資額和可創造的就業機會等,列出辦事處的工作進展。

(三) 運輸及房屋局負責監察私營住宅市場的發展。就此,該局收集私營房屋市場的數據,包括私人住宅項目的動工及完工情況及涉及的單位,以及預計未來三至四年私人住宅樓宇的供應量,並定期公布有關數據,供公眾及部門參考。發展局則負責透過有效土地規劃和使用土地,提供穩定和足夠的土地供應。當局沒有計劃改組兩個政策局及其工作範疇。

 

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6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