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談市建局保育永利街新構想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三月十六日)就市建局保育永利街的新構想與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發展局局長:各位好。剛才市建局張震遠主席公布市建局就H19重建項目有關保育永利街的新構想,我想在這裡作幾點回應。第一,我想如張主席般重申,其實決定全面保育永利街,並不是今日的決定,該決定在二○○八年十一月已由我及市建局主席聯同公布,我們在二○○八年十一月已推翻了早前要在永利街地盤拆卸舊樓及街市以重建大樓,改為以全面保育以發展該項目。所以,市建局主席表示並不是今日才作保育永利街的決定。他今日講的是地區保育工作可以有不同的執行方法,在二○○八年十一月公布保育永利街的方法,是怎樣保育永利街「台」的風貌,亦考慮到建築狀況,當時指在永利街十二座舊樓內,保留三間結構上比較完整的,即10號至12號,但1號至9號則會拆卸,但重建後的樓宇無論是高度、形態,都與10號至12號保留的唐樓風貌一樣,換句話說,即使用早前的執行方法,都可以保留永利街「台」的風貌,其他特色包括新建樓宇可滿足今日的建築物標準,亦方便日後進行活化時,可滿足如消防通道以至其他的考慮。

今日市建局主席提到的另類的保育執行方法,是鑑於社會上有聲音指保育工作都一定不是要考慮現今樓宇的標準,希望能比較原汁原味進行保育工作,我們支持市建局這看法。這個所謂另類的保育執行方法是,大體上如樓宇的狀況許可,我們便把永利街1至12號的舊樓原裝保育,希望能更配合該地區的氛圍,以進行這保育項目。對張主席在短時間內提出一個另類的保育執行方法,我表示讚賞及支持。當然,他事先有和我磋商,我基本上支持這取向以提供多一個選擇。城市規劃委員會本星期五會討論市建局在早前提交的發展藍圖,相信城規會會獨立地考慮這個新的、另類的保育方法。

就張主席提到這個新的、另類的保育執行方法下有幾個特點,我亦是認同的。第一,既然以保育的角度進行永利街項目,如市建局並不是透過收購行為去集齊業權,然後再作保育,我們要考慮另外的方法來保證日後是原裝保育。所以,張主席提出可能要利用城規的程序做,當然這城規程序需要政府配合,甚至是政府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就永利街這小區,是否可以在城市規劃的管制下,賦予它一個保育規劃地帶的管制,往後除市建局已收購的物業固然以保育為重,私人業主擁有的永利街物業亦會受城規保育的限制。

第二個特色是既然不是綜合發展的模式,我們稍後聽到社會上的聲音支持這種另類的保育方法,會把永利街這地盤從綜合發展區中剔除,如它不是一個綜合發展的模式,亦不存在市建局進行收購,或在不能收購百分百業權時向我提出申請,用土地收回條例收購,我們繼續尊重永利街的業主,如他們認為想參與這保育計劃,不想被收購而離開該區,我們是完全尊重的。我亦在此呼籲有關的業主往後參與永利街的保育項目。如市建局不收購,業主要承擔保育責任,政府可怎樣幫忙。張主席表示如發展局要求,市建局樂意為擁有這些舊樓的業主,如要保育、維修,及需要技術上的幫助,甚至是我們現行的資助舊樓維修貸款、津貼方面可以幫忙,我們也是樂意的。因為既然業主肯付出代價進行保育,在復修上需要甚麼幫助,我們是很樂意做的。

現時我希望在社會上就此另類的保育執行方法多點討論,深信在本星期五城市規劃委員會會議上,會就先前的保育方法及今日提出比較另類的執行方法作討論,給公眾一個看法,然後我們會做一些有關的跟進工作。

記者:你指保育的方針二○○八年已經有,但為何到今天才把永利街從重建名單中剔除?是否受到公眾壓力或是因為有電影得獎?

發展局局長:今日施政不斷和公眾互動,很多市民希望政府施政並非閉門造車,時常要有警覺性,看到社會的聲音和取向是怎樣。特別在文物保育的工作,大家可以看到過去三年,自從發展局成立,自從行政長官賦予發展局文物保育政策的工作,我們不斷推出一些新猷、一些新的嘗試,這些新嘗試往往建基於社會上有一些聲音,而我們認為這些聲音大體上可能反映公眾意願,從而作出回應。同樣地在永利街這個項目,今日市建局提出這個另類的執行方法,都是這樣的回應。其實這個回應,相較我處理其他很多發展保育的工作,是比較容易做的,因為在二○○八年十一月,當時已經做了一個很難做的決定,就是將原本重建的發展密度大幅降低,因為永利街本身要重建發展為高樓,當時的地積比率是八倍,但由於當時已經決定永利街要進行保育,地積比率已下降至四點幾倍,所以難的決定其實當天已經做了。亦因為我們做了這個難的決定,當日我們估計整個H19的重建項目將會由本來有一些盈利變為虧損一億七千萬元。今日做的決定不存在這個比較難的平衡考慮,純粹是一個保育的方法。保育方法有些人認為應該原汁原味,即是盡量復修樓宇,不要拆去,但另一個方法,世界上都有這些方法,就是保留一些樓宇,其他樓宇可以拆去,但興建的新樓宇要配合保育的精神。

記者:剛才提到公眾意見,日後有沒有一些客觀的機制收集公眾意見,以今次的個案為例,到最後階段,突然有聲音便推翻之前的決定。究竟如何決定那些項目進行保育,那些不進行保育?就這個個案,市建局上星期一直表示沒打算修訂,但見過局長後就不同,你認為政府在今次事件中是否介入程度較高?

發展局局長:發展與保育並不是容易平衡的工作,我自從擔任發展局局長,每日都是小心翼翼做這平衡的工作,當然我們越聽得多市民的意見,越客觀地分析,有助於我做這項平衡的工作。我亦很尊重我們的持份者及各個專業團體在某件事情上的看法,但你要求有一個百分之一百的客觀,一個黑與白的處理,我恐怕在保育及發展的平衡,沒有這個方程式,如果有的話我的日子會較好過。往後我們仍然會用這種相當開放的態度處理香港日常在這些文物保育及發展方面的工作。

至於我和市建局的關係,其實大家都看到,在過去三年,發展局和市建局合作無間。我們由大大小小的重建項目,到保育項目,到今天啟動市區重建策略,我們都是衷誠合作。正如張主席表示,無論特區政府、發展局或市建局,我們都是希望為社會做好事,所以我們有了共同目標,我並不覺得是一個介入或是不介入,但當然因為最終市建局的工作每年是由財政司司長按我的推薦而批核它的業務報告,如果市建局有些項目要修訂原先同意了的計劃,或要加入一些原先業務報告沒有的計劃,例如啟動馬頭圍道重建項目,它一定要得到我作為發展局局長的支持,才可以跟進。所以我和市建局的關係正正是這樣,我們大家都本着為社會做事的精神,探討每一個個案、每一件事情如何處理,但做完後我們有明確的分工。市建局是一個執行的機構,而我在政策上賦予市建局支持,有時要賦予它一些權力,甚至往後可能要賦予它一些資源上的配合。

記者:政府有沒有向市建局施壓?今次的新方法和電影「歲月神偷」有沒有很大的關係?

發展局局長:有多大關係是見仁見智。正如我剛才提到,城市規劃委員會本周五會討論這件事,其實城市規劃委員會亦收到大量的意見,我不知各位有沒有機會看到城規會今個星期五討論這項議程的文件,其實可看到不同的看法或爭議性已經突顯出來。反之我亦要在此澄清,在二○○八年十一月,我們公布了原先的保育方法,即是保留三幢,清拆九幢,再興建同類型樓宇,當時真的沒有聽到另類的聲音。大家都記得當日是一個大家都很讚許的做法,但隨着越接近落實執行項目,又會有一些新的看法。這些新的看法除了在社會上見到,其實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城規程序都反映了出來。

關於壓力,我並不是一個喜歡給其他人壓力的人,我再次講,我和市建局的關係是大家衷誠合作,我和張主席特別是合拍的,所以我們無論在馬頭圍道的重建到今天都是有商有量,大體上都是一個大家共同的意願。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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