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立法推行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附短片)

為推行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政府將於明日(一月二十二日)把《2010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刊登於憲報,並於二月三日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樓宇失修是香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主要原因是部分業主對樓宇維修的意識薄弱,沒有認真負上定期檢驗及保養自己物業的責任。

發言人說:「預防勝於治療,業主若能定期為樓宇進行檢驗,及早找出問題並進行維修工程,便可避免意外發生。強制驗樓及驗窗的政策已醞釀多年,現時各項可向有需要業主提供的支援亦已準備就緒,是落實有關計劃的好時機。」

根據條例草案的建議,在強制驗樓計劃下,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須每10年一次檢驗(及視乎需要並維修)樓宇的公用地方、外牆及伸出物。在強制驗窗計劃下,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須每5年一次檢驗(及視乎需要並維修)樓宇的所有窗戶。

政府曾先後於2003年及2005年進行了兩輪公眾諮詢,所得的社會共識,是業主應負起妥善保養及維修樓宇的責任,並應承擔所需的費用。政府亦就執行細節諮詢了立法會以及與樓宇檢驗和維修有關的專業組織。社會普遍支持有關政策方向。

發言人補充說:「為配合落實兩項強制計劃,政府會聯同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為有需要的業主提供適切的技術和財政支援,以協助他們履行法定要求。」

合資格的業主可在政府、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的多項計劃下申請津貼和貸款,例如由香港房屋協會向合資格的業主提供的首次強制驗樓費用的資助,以及在「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下向合資格的長者自住業主提供檢驗和維修費用的津貼。

視乎立法會審議法案的進度及附屬法例的制訂,政府預計兩項強制計劃將最早可於2011年第四季/2012年年初推行。

有關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立法建議及相關支援措施的詳情,可在發展局(www.devb.gov.hk) 或屋宇署(www.bd.gov.hk) 的網址下載有關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或宣傳單張,亦可在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該宣傳單張。

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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