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毗鄰欣澳港鐵站土地用途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三日)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毗鄰欣澳港鐵站原被撥作「緊急車輛停候區」用途的一幅土地,自二○○七年二月交回地政總署後,至今仍未撥作任何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因該幅土地未能租出而招致的租金損失;

(二)會否重新與各政府部門商討把該幅土地撥作臨時用途;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把該幅土地撥給香港電台在周末定期舉辦音樂會之用,讓本地爵士樂或獨立音樂表演者有定期的表演場地,增加他們現場演出機會?

答覆:

主席:

地政總署管理大量未有即時發展的空置政府土地。按個別土地的實際情況及可供短期使用的年期,署方會接受政府部門提出的臨時撥地申請;或在得到相關決策局或部門支持下,以市值或象徵式租金以短期租約方式租給非政府機構或人士使用;或考慮以市值租金進行招標,作短期商業用途。

至於問題所提及毗鄰欣澳港鐵站原被撥作「緊急車輛停候區」用途的一幅土地,我現回覆如下:

(一)如上文所述,地政總署有不同的方法安排空置政府土地的短期用途。在收回有關土地後,地政總署曾撥出部分土地予一個政府部門作短期用途,亦接獲一些人士的短期租約申請,不過,有關申請最終沒有落實。由於短期的商業用途只是處理空置政府土地的其中一個方法,且需按實際情況考慮,政府並沒有評估因該幅土地未有租出而招致的租金損失。

(二)地政總署經諮詢有關決策局及政府部門後,擬以市值租金把該幅土地以短期租約出租作收費停車場用途。有關招標剛於本月八日截標,地政總署現正處理餘下的事宜。

(三)據悉,香港電台未有計劃申請使用該幅土地作周末音樂會之用。



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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