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措施加快重新發展和改裝工業大廈(附短片)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十月十五日)表示,行政長官在2009-10年度施政報告中宣布一系列新措施,加快重建和改裝整幢工業大廈。這些措施可提供合適土地和場地,以配合香港不斷轉變的經濟需求。

林鄭月娥今日在記者會上介紹這些措施時指出,隨傳統製造業北移,香港經濟自八十年代初期開始轉型,但香港工業區和工業大廈演變的步伐未能配合。

她說:「因此,很多分層工業大廈已經空置或未盡其用。」

現時,香港市區和新市鎮共有1,467座私人工業大廈,總面積為1,740萬平方米。截至2008年年底,空置樓面總面積約超過110萬平方米,空置率為6.5%。

林鄭月娥說:「現時位處市區,有良好基建和交通配套的一些工業大廈,非常適合改作其他用途。事實上,九龍區內所有前工業區(如觀塘、長沙灣、旺角、新蒲崗、九龍灣等)已在過去多年改劃作其他用途,最明顯的是改劃作「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商貿」),這種土地用途地帶能配合行政長官在經濟機遇委員會選定的六項產業中絕大部分的活動用途。」

她說:「我們現時面對的挑戰是如何加快工業大廈的轉型。」

林鄭月娥指出,施政報告中提出的四項新措施,是特別為解決現時妨礙或拖慢工業大廈轉型的困難,例如業權分散、發展密度、土地補價或豁免費。

以下是三項加快重建工業大廈的措施:

(a) 為協助統一業權,准許位於非工業區而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工業大廈,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出售工業大廈重新發展,申請強制拍賣門檻由90%業權降至80%業權;
(b) 批核特別契約修訂及「按實補價」,即按最佳用途及重建項目擬議的總樓面面積評定土地補價;及
(c) 透過契約修訂重新發展工業大廈的業主,可選擇分期攤付土地補價,最長可分五年,以固定息率支付。

林鄭月娥說:「我們的工業大廈樓齡較輕。它們樓面開闊、樓底較高、樓面負荷量大、走廊寬闊,並裝有大型升降機,適合改裝作其他用途,而改裝亦是比較符合環保的選擇。」

「我們的挑戰是如何確保改裝安全、有效,並符合經濟效益,以釋放這些大廈的潛力,為新經濟活動提供動力。」

「要達致最佳效果,我們踏出一大步,讓業主在無須繳付豁免費的情況下,申請在現有工業大廈的整段使用期內或直至現行契約期屆滿前,改變整座大廈用途,兩個日期以較早者為準。」

有關申請須符合以下準則:

(a) 位於「工業」、「商業」或「商貿」地帶,而樓齡不少於15年的工業大廈;
(b) 申請須由大廈全部業主提出;
(c) 大廈改裝後,樓宇的高度、體積或總樓面面積不可增加;
(d) 在豁免期間,大廈不可回復作工業用途;及
(e) 大廈將來重新發展時,須繳付十足市值土地補價。

除了根據《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以附屬法例落實降低工廈申請強制售賣門檻這措施是永久性,其他三項措施將由二○一○年四月一日起三年內適用。

這些措施可配合經濟發展的需要,讓業主可以活化工業大廈,並為大廈增值,從而推動經濟增長,創造就業。

政府期望以上述措施鼓勵業主推行重建或改裝工業大廈的計劃。地政總署會成立一支專責隊伍,處理有關重建和改裝工業大廈的申請。

為了讓公眾更了解這些新措施,發展局會在未來數月與專業團體、工商機構、有關區議會等會面,解答他們的問題。

 

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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