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香港賽馬會攜手保育及活化中區警署

政府將與香港賽馬會以伙伴合作關係,共同推展保育和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的工作。

經考慮香港賽馬會在去年十月至今年四月進行為期六個月的公眾參與工作的結果,以及由馬會委託進行的中區警署建築群保育建議方案,行政會議於今日(七月十五日)通過這個伙伴合作項目。

政府與香港賽馬會同意在下列的基礎上,推展中區警署建築群項目:

* 該項目的目標是要做到保育和活化這個非常重要的文物古蹟,並藉此機會展示香港如何以別具創意的方式,把新的和可持續的用途,融合到歷史建築之中,同時保存該址整體的歷史及建築價值;

* 建築群內將設立一所法治博物館,以反映該址的歷史意義,並訂立可持續的藝術及文化新用途,包括規模不大的演奏廳、黑盒劇場、藝廊/演講廳、藝廊/展覽場地和附屬設施,但不會設置瞭望台;

小組委員會就修訂規例提出多項意見。經考慮委員會的建議後,當局現提出以下修訂,以釐清修訂規例內的有關要求:

* 鑑於現有建築物的空間限制、保育建議方案所提出的建議,以及訂立新而可持續的用途的目標,該址範圍內有需要興建新的建築物,以容納上述設施;

* 相較早前的建議,新建築物的高度和大小,將會因應市民的關注,以及公眾參與工作蒐集所得的意見,予以適當下調,但會藉此機會,在香港興建一幢別具特色的現代建築物;

* 相較早前的建議,新建築物的高度和大小,將會因應市民的關注,以及公眾參與工作蒐集所得的意見,予以適當下調,但會藉此機會,在香港興建一幢別具特色的現代建築物;

* 該址及建築物將會交由馬會管理,但並非批給馬會擁有。馬會會負責所有翻新、改建及新建工程,並自費承包整個項目,包括管理、營運和維修保養中區警署建築群,並以禮物形式餽贈香港市民。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說:「我們有信心,只要依循這六項指導性原則,我們可按照行政長官在2007年施政報告所公布的新政策,為香港文物保育工作樹立卓越的範例。」

「政府與馬會的合作,將可確保盡早完成這項重要的文物保育項目。這種伙伴合作精神,與發展局推行的另一項重要的文物保育計劃以活化政府擁有的歷史建築物是一脈相承的。」

「香港賽馬會就建議進行了為期六個月的公眾參與工作,並獲得公眾廣泛支持,我們對此深感鼓舞。市民清楚贊同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非牟利模式保育和活化中區警署這個非常重要的文物建築群。」

「為回應市民能盡早參觀和享用這個非常重要的古蹟建築群的合理期望,我們必須馬上把保育計劃付諸實行。」

中區警署建築群這項目仍然會受到公眾監察,包括要符合古物事務監督所訂的法定要求,並且通過《城市規劃條例》和《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法定程序。當局亦會進行一項詳細的交通影響評估。

林鄭月娥感謝香港賽馬會對中區警署建築群項目所作的承擔。根據政府與馬會的伙伴合作關係,馬會將負責項目所有建設費用和經常費用,但並沒有要求有關土地或建築物的擁有權或命名權。馬會亦同意把日後從建築群所得的任何盈餘,投入本港的文物保育工作。

她說:「香港賽馬會的承擔實在非常值得讚許,這是給香港人一份恆久的禮物。」

香港賽馬會主席陳祖澤說:「首先,我謹代表香港賽馬會,多謝政府接納馬會保育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的計劃,並且非常高興政府決定以合作模式,與馬會攜手實現這個計劃,相信不但能有助計劃循序漸進通過必須的法定程序,同時亦能讓各界看到政府與非牟利機構一起推動古物古蹟保育活化的共同決心。」

「馬會早前委託了英國著名的保育建築師,為項目編撰保育建議方案。該份建議方案提到如將建築群完整地保留,並發展為博物館或純粹留作紀念是不適當的做法。建議方案亦提到要在建築群內興建新設施,有關發展或新建築必須尊重建築群的歷史價值,這些均與馬會想法不謀而合。」

「現在,我很高興宣布,計劃已踏入一個重要里程,我們已將各界表達的意見,交給設計建築師『赫佐格及德默隆』,亦會把政府提出的修訂指標給他們作為依據。事實上,他們亦聽到了公眾的聲音,並將會根據有關要求,作出修訂設計。我相信改良後的設計由於是以回應公眾意見為基礎,必定能符合大部分市民的期望。」

此外,負責中區警署建築群設計的瑞士建築師德默隆表示,他們已聽到市民於六個月諮詢期間提出的意見。他說:「我們十分感謝公眾對計劃的支持,當我們改良設計時,必定考慮各界就有關方面所提出之不同意見。改良設計將繼續包括所需之藝術文化元素,然而將不設瞭望台,並會縮減其高度及體積。」

「一如其他國際建築項目,我們有需要聘任本地建築師,透過他們的參與,為項目注入本土文化及意見,以確保活化後的中區警署建築群能充分反映香港人對建築群的熱切期望。」

2008年7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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