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馬灣公園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七日)立法會會議上李永達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一個發展商正在興建的馬灣公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馬灣公園興建工程的完工日期一再延誤(原定於2006年6月完工的第一期發展已延遲至本月底完成,亦有報道指當中的大型設施「挪亞方舟」要到明年3月才會正式開放供公眾使用,而第二期發展仍未有落成日期),除了要求發展商繳交工程費用餘額及利息外,政府會否提高對該發展商嚴重拖延上述工程的罰則,以免工程進一步延誤;

(二) 該發展商曾就馬灣發展計劃提交的每份總綱發展藍圖及每項修訂的詳情(包括修訂所涉及的改動、有關申請有否獲得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以及有關批准有哪些附帶條件);

(三) 鑑於根據1994年的珀麗灣總綱發展藍圖,發展商須在有關的發展項目範圍內興建接駁道路連接馬灣的道路網絡;然而,現時經修訂的總綱發展藍圖卻顯示有關路段的土地上已興建住宅樓宇,發展商亦沒有在馬灣興建其他道路(包括在馬灣公園內的通道),政府為何容許該發展商不興建有關的道路,以及政府會否作出跟進;若會,詳情為何;及

(四) 鑑於現時沒有有效准許證的車輛均被禁止進入馬灣,政府有否評估馬灣公園在開放供公眾使用後的交通暢達程度;若有,評估結果的詳情;若否,政府會否要求發展商興建有關的道路,以改善馬灣公園的交通暢達程度?

答覆:

主席:

「珀麗灣」的發展商原本構思的馬灣公園,是一個設有多種機動遊戲的圍封式主題公園,並以收取入場費的商業形式經營。其後,為了減少與香港迪士尼樂園在概念上重疊,並為保育樹木及保留馬灣舊村的風貌,發展商建議公園以「香港大自然」為主題,著重保留和翻新馬灣舊村的現有構築物,以及保護自然環境和文化傳統。根據這新構思,發展商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及有關政府部門提交經修訂的總綱發展藍圖,並獲批核。

正如我在2008年6月11日回答立法會質詢時表示,由於時間延展而引起的影響,政府會按協議項目的條款跟進。在馬灣公園第一期完成時,新鴻基須向政府繳付在1997年「珀麗灣」發展項目的土地補價中所扣除用作興建馬灣公園但未支用的結餘款項,連同所計算的利息。

政府會就馬灣公園的不同範疇簽訂「補充協議」及就未來管理的具體安排簽訂「管理協議」,雙方正就有關協議的條文進行詳細討論。

就問題的四部分,我答覆如下︰

(一) 馬灣公園第一期共有三個項目,包括「大自然公園」、「挪亞方舟」及「太陽館」。其中「大自然公園」已於2007年7月正式開放給市民使用。「挪亞方舟」亦已於本年8月取得入伙紙,工程預計將如期於2008年底完成,並在2009年初開始運作。至於餘下的「太陽館」,發展商承諾於有關的道路修訂計劃獲得核准後24個月內完成該項目。現時有關政策局及政府部門正處理有關道路修訂計劃的刊憲工作及受影響業主的申訴。至於公園的第二期發展,在協議內並無訂明落成日期。

如上文所述,馬灣公園相關工程完成後,發展商須向政府繳付在1997年「珀麗灣」發展項目的土地補價中所扣除用作興建馬灣公園但未支用的結餘款項,連同所計算的利息。如馬灣公園的完成日期推遲越久,發展商須向政府繳付的利息便會越多,以目前估計,數額將達數億元。我因此相信發展商將會盡早完成有關工程,但有關道路核准的法定程序並非發展商可自行全權處理。

(二) 馬灣公園發展計劃至今共有7個在《城市規劃條例》修訂前按照第16條規定而遞交的規劃許可申請(包括編號A/MWI/3,A/MWI/9,A/I-MWI/14,A/I-MWI/27,A/I-MWI/29,A/I-MWI/35及A/I-MWI/37–其申請內容載於附件)。該7個規劃申請均獲城規會在有附帶條件下批給許可(有關附帶條件可瀏覽城劃會網頁http://www.info.gov.hk/tpb)。公眾亦可在土地註冊處查閱有關總綱發展藍圖。

(三) 「珀麗灣」發展項目的總綱發展藍圖其後經發展商修訂,當中涉及修訂發展項目內通道的路線和住宅佈局,這些修訂均經城規會批准。

1996年獲准興建的道路計劃其後因為發展計劃的修改而須進行相關的修訂工作。待整個刊憲及審批程序完成後,發展商須進行馬灣公園內尚未完成的道路工程。

(四) 目前,馬灣共有兩條渡輪服務分別往來中環及荃灣,以及四條居民巴士服務分別往來青衣、葵芳、荃灣及機場。當局一直鼓勵旅遊人士多採用上述交通服務,特別是渡輪服務出入馬灣。最近,運輸署經檢討並諮詢相關區議會,以及城規會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經考慮後,就放寬分區計劃大綱圖說明書上有關馬灣陸路及水路交通比例的限制,以容許當局可作更富彈性的交通安排,已在2008年8月1日刊憲,讓公眾可就此項修訂提出意見。在「挪亞方舟」運作測試期間,運輸署同意在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後,包括交通情況及實際需要等,有限度地發出馬灣路禁區許可證,以便接載團體旅客前往馬灣公園。視乎測試結果及有關陸路及水路交通比例的限制經修訂後,運輸署會進一步考慮有關規管旅遊巴士進入馬灣公園的具體安排,以顧及前往馬灣公園的團體旅客的實際交通需求,並同時確保青嶼幹線的交通暢順。



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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