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轄下文物保護小組委員會的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轄下文物保護小組委員會的發言重點:

我很高興今日能夠出席民政事務委員會轄下文物保護小組委員會的會議,特別是首次以發展局局長身份出席會議。

我想借此機會與大家談談發展局成立後在文物保育工作方面的理念,希望在往後的日子裡面,與立法會循我們這個將發展和文物合併來看的新理念能夠將我們的工作做得更加好。

行政長官在他的競選綱領中,提到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我們要照顧環境和文化保育,而發展與保育並非對立的。經濟是要持續發展,而兩者之間必須取得適當的平衡。行政長官特別承諾了三個事項,第一、我們要更新現行的文物保育政策。正如委員會知道,這個課題在民政事務局,當時我以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都有積極參與,我們希望在今年下半年,能夠很快就這些保育政策和大家商討;第二個承諾是會增撥資源,加強文物保護,我們亦正就這點做一些建議;第三方面,最重要是更廣泛,更深入地去諮詢社會各界的意見,這當然包括受影響的居民。

我認為發展局在架構上有優勢來處理特首的承諾,以及處理文物保護的事項。首先一個優勢是,我們可以以一個更加前瞻性的角度去看文物保護的工作。因為規劃、土地使用,以至文物保護的工作已合併在同一個政策局之內。換句話說,往後文物保護的工作或想法,可以在很早期的規劃階段已融入我們的政策考慮當中。這特別有利於我所謂小區式的文物,在本土文化方面的保護。大家都記得我們在文物保育政策的討論中,有一個所謂點、線、面,以往的重點是放於點上,即每一項文物建築,但現在越來越看到市民的訴求是以一個小區方式的保育工作。稍後有一兩個項目,其實不單是一個建築物或者一個古蹟,而是整個小區式,如何保持其本土特式以及人民文化。

第二個架構上的優勢是在於其可行性,文物保護是要付出一個代價。在香港來說,代價方面除了公帑的運用外,當然還有土地的運用,例如一些發展權的轉移,來促成文物的保護。由於在發展局中,地政署以及土地的政策亦歸於發展局旗下,當然我們亦有市區重建局作為我們重要的合作伙伴。市區重建局的所謂四個R當中,其實有兩個很重要的R是與文物保護不能分開,一個是活化舊區,另一個是文物的保育。

第三個架構上的優勢是連貫性,從古物諮詢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以至市區重建局,這幾個與發展及保育有非常密切關係的組織架構都全部在我們發展局範圍裡面。所以,在這些諮詢架構合作方面應該產生一個更加大的連貫性。

第四個優勢最重要,是執行性。以往我們很多的討論,在實際執行時都會遇到或多或少的困難。但今次發展局除了歸納規劃地政的部門,還有所有的工務部門,建築署以至其他的工務部門的結合。所以我已率先要求我轄下的十個部門,每一個部門都要在未來的兩三個星期,從一個保育的角度,來提出該署究竟可以怎樣有利於文物保護的工作。例如建築署其實是保護文物的執行機構,署內亦有很多專家,如何可以令這些專家的力量聚,成為專業的小組來處理香港文物建築的保護。另外在我們發展局旗下的屋宇署,屋宇署的建築物守則是否有利於文物建築的保護,保存及活化,都是一個我們需要深入研究的問題。

正如我剛才所說,在今日發展局成立這麼短的時間,我們未必能夠作出具體的承諾。但希望主席及各位議員可以明白,今次發展局的成立是基於一個我們重視文物保護,亦希望在經濟發展和文物保護當中取得一個既務實亦進取的平衡,尋求一個共識,讓我們在第三屆政府這五年,讓大家看到我們在這一方面的工作是煥然一新的。

今日就灣仔道太源街的項目H9,以及衙前圍村的項目K1,兩者都有相當長的歷史背景,我亦知道各位議員有不同的意見,我會在這次會議中,很小心的聆聽。多謝主席。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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