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景賢里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楊森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位於灣仔司徒拔道四十五號的中式傳統大宅景賢里於本年九月中曾進行拆除工程,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現行保護文物古蹟的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景賢里的損毀情況對其日後的評級及保育工作的影響;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二)鑒於古物諮詢委員會已於二○○五年三月委託一個專家評審小組,為全港一千四百多幢具歷史價值的文物建築進行文物評審,當中哪些建築物被評定為不屬歷史建築,原因為何,哪些建築物正在被評級或等待評級,請按所在地區列出該等建築物;評審小組每年可完成評審多少個項目,以及當局有何措施加快現時文物評審的進度;

(三)當局有否研究已被評級但未被列作法定古蹟的歷史建築中,哪些建築物有充份理據歸類為「文化遺產地點」,從而令它們可以受《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保護;若有研究,結果為何(包括有關理據的詳情);及

(四)當局會透過何種途徑評審非建築物的文物古蹟(例如維多利亞城的界石),從而使該等古蹟得以永久保存?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根據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的初步視察,景賢里屋頂上的中式瓦片和內部的仿中式宮廷風格裝飾物,大部分已被拆下,但建築物的整體結構、間隔和輪廓仍然保持完好。建築物的橫楣、斗拱和仿中式建築特色的裝飾物已被拆下,不過它們的結構形態和輪廓仍保持完整。部分石扶欄和欄杆已被拆除,而餘下部分(包括有雕飾的圍欄)則大致上仍保持完整。

古蹟辦已展開研究工作,以確定修復景賢里所需工程的可行性。為此,古蹟辦將成立一個由本地及內地專家組成的特別專責小組。古蹟辦會考慮研究結果,並全面評估景賢里的歷史和建築意義,以便就該建築物是否足以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3(1)條宣布為古蹟一事向古物事務監督作出建議。

另一方面,政府已獲景賢里擁有人知會,願意在不影響他們的合法產業權益的前提下,先行自費復修景賢里,並歡迎政府或專家提出及介紹修復方案,希望盡量爭取回復景賢里的舊貌。

(二)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委任的一個專家評審小組,正就一千四百多項文物建築進行評審,當中約九百多間是未被古諮會評級的。由於這批文物建築大部份屬私人產業,現階段不適宜公佈它們的名單。我們現正與專家小組研究加快評審工作的可行性及方案,期望能在二○○八年內完成所有評審工作。在此期間,古蹟辦已設立行政措施,有關的審批部門會就任何影響這批有待評級的建築的政府及非政府拆卸或重建計劃,先取得古蹟辦的意見,從而令它們得到適當的保護。

(三)政府已仔細研究應否將已評級的建築物,歸類為「文化遺產地點」,並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予以保護。但經詳細考慮後,政府認為識別過程會極為複雜,因為會涉及有關經識別地點和識別準則的爭論,其他問題包括把經識別的地點刊憲和處理因此而受影響的私人業主提出的上訴或反對意見。識別地點亦可能引致私人業主不滿當局決定把其物業列入名單,又或有人認為某一文物地點應該列入名單,但最終落選。因此,政府暫不建議跟進此建議。

(四)對於非建築物的法定古蹟,在經過古蹟辦的專業評審及諮詢古諮會的意見後,古物事務監督亦可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予以保護。以現時已確定的六塊維多利亞城的界石為例,雖然它們並非法定古蹟,但基於它們有一定的歷史價值,而又位於政府土地上,古蹟辦已透過行政措施,使任何會影響它們的政府及非政府工程都必須先取得古蹟辦的意見,從而令它們得到適當的保護。

2007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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