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就《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第四節)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第四節:宜居城市)的致辭全文:

主席,各位議員:

剛才多位議員提到「明日大嶼」,朱凱迪議員特別提到有關「明日大嶼」未來的種種研究和以往進行的研究是否有關係。第一點我想講清楚,是有關係的。我手上的《香港2030+》(《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歡迎大家細閱,其中「綜合土地需求及供應分析」講述未來30年需要的住屋單位是多少呢?是大約100萬個。這個數字從何而來?戶口增長40多萬;劏房戶,即居住環境欠佳人士約有10萬戶;因為重建而需要安置的人士約有30多萬戶;其他主要由流動人口組成的住戶,如非本地學生,則略多於10萬戶;合共90多萬戶。再考慮到私人住宅亦有空置率,因此是100萬伙。大家都很熟悉,之前非建制派議員也引述過,我們多次提到,在短、中期透過改劃和其他措施,我們找到約38萬伙,稍遲一點,新發展區和鐵路項目有22萬伙,合共60萬伙。換句話說,未來30年,如果看大數,我們還欠40萬伙單位。當然市場也可提供一些單位,如發展商透過重建項目,在目前來說一年約有4 000至5 000個單位,30年間我們希望有十多萬個。但我要指出這是不由我們控制的。我們還欠20多萬伙才滿足到《香港2030+》當時的推算。然而,正如政府多次指出,《香港2030+》的推算其實趨於保守,我們沒有顧及香港人希望提升居住面積的訴求,也沒有顧及香港人口老齡化帶來種種在住屋方面的需要。因此「明日大嶼」,特別是第一期交椅洲項目的出現,正正彌補這方面的不足。交椅洲根據政府現時的估量,約能提供15萬至26萬伙,剛剛彌補眼前20多萬伙的不足。新界北項目,如果能同時做到,約可提供9萬至13萬伙,但政府之前也說過,新界北項目如何做、何時做,都需要考慮種種因素。

我亦想講講「明日大嶼願景」中1 000公頃和1 700公頃的關係。之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很清楚的觀察,香港尚欠1 200公頃土地,這不是交椅洲填海的1 000公頃,大家不要混淆,這是總數欠1 200公頃土地,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清楚指出,這是遠遠不足的。第二點,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說我們需要未雨綢繆,需要考慮為香港的未來建立土地儲備。因此,經規劃和工程專業的同事研究過,並考慮一些初步的參數,如水深、水流、航道安全和初步生態參數等,覺得在中部水域填海,做到1 700公頃,表面上應該是可能的,但當然這要再進一步研究。政府亦有清楚表示,在首階段,「實」的是交椅洲附近的1 000公頃填海,這與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在公眾參與工作當中提出來的、當時名為「東大嶼都會」的1 000公頃不謀而合。所以我們指專責小組十二月底向政府提交的報告,在這方面的建議和觀察極具參考價值。

昨天何啟明議員和黃國健議員都提及,指「請告訴我們交椅洲所為何事?交椅洲為誰而造?讓市民知道。」第一點,交椅洲為何而做?交椅洲有多個好處。第一個最直接的、大家要面對的是,特首也說了,交椅洲的土地若以單位數目來算,會有七成用作興建公營房屋。換句話說,若以15萬至26萬伙為基礎,交椅洲有105 000到182 000伙會為公營房屋。這是甚麼概念?大家熟悉的東涌擴展區、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洪水橋新發展區,以及現時推行的元朗南新發展區,加起來公營房屋的數目只不過是129 000。這四個區我們做了多久?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由二○○八年開始規劃,我們明年將會提交立法會審議,希望立法會會批准撥款開展主體工程和開始收地工作。東涌擴展區,多謝立法會去年下半年批准了撥款,我們已開展了工作。洪水橋新發展區的規劃已經完成,我們希望明年較後時間向立法會爭取撥款。元朗南規劃正在進行中。這四個區加起來,能夠為我們提供的公營房屋數目是129 000。一個交椅洲,如果取上限,可以提供182 000個單位,這可以幫到公營房屋供應方面的重大不足。

另一個角度,我們目前每一年公營房屋是28 000個單位,交椅洲的182 000個單位可以為滿足我們未來六至七年的需要。當我們討論這個議題時,怎可以忽視這麼重要的事實?有人說在別處找1 000公頃的土地,為何一定要交椅洲?這就帶到交椅洲另一個好處,交椅洲的策略性位置,是其他地方不能取代的。首先它讓我們有機會──其實麥美娟議員說得很好──扭鬆了新界西、屯門及元朗目前交通的巨大壓力,讓居民可以由屯門經公路和鐵路去到大嶼山和交椅洲,然後去到近距離的市區。

第二點,它可以令香港人口的布局更加合理。如果沒有交椅洲,我們未來住屋的需要仍然要處理。無可避免地,我們要繼續在新界北擺放更多的人口,「插針」也好,其他新發展區也好。未來幾個新發展區,除了東涌擴展區,全部位於新界東或新界西。我們正在做改劃的工作,希望透過改劃增加至超過31萬個單位,大部分都在新界,這是否代表新界要不斷承受人口增加的壓力?我們如何解決交通和基建配套的困難?交椅洲可以令我們人口布局更合理。交椅洲亦接近我們目前的市區,它讓我們可以為受市區重建影響的住戶覓得合適居所。或者大家記得我之前曾說過,如果我們希望將深水埗和油尖旺的居住密度由每平方公里5萬人壓低至4萬人,不是很多,只是壓低至4萬人,我們需要有辦法安置15萬人口。這15萬人口,如果你要他們到新界數十公里以外,或是一個相對接近市區的地方,當中的分別希望大家都看得出。

另外,由於交椅洲非常策略性的位置,可以成為我們第三個核心商業區。方才朱凱迪議員和麥美娟議員亦提到洪水橋,洪水橋會有就業機會,洪水橋會在物流方面有商業機會,有15 000個就業機會,但洪水橋做不到第三個核心商業區。你看中環,現時觀塘亦正上來。將來的交椅洲十公里便到達中環,有種種配套,會做得到(第三個核心商業區)。洪水橋的位置有局限,這不是不敬,但我們不能太一廂情願地,或者英文說wishful thinking,不能無限意志做下去。

交椅洲作為我們第三個核心商業區,你看《香港2030+》,當時這個看法已寫得很清楚。在技術上,無論是工程可行性或面對極端天氣,社會有關注,我們認同並會坦然面對這些關注。但在這裏,我希望引述香港工程師學會早前一份寫得很好的聲明,該會怎樣說呢?該會說:「在技術層面上關於填海造人工島的工程技術已非常成熟,世界多個國家及城市過往已有不少成功造島項目的實踐案例,當中包括香港的赤鱲角國際機場。」該會進一步指出,「事實上已見到這些造島工程項目可通過不同惡劣天氣、海浪高度及水淹的考驗,即使為迎接極端天氣的挑戰的承受能力或有需要加強,亦不難透過考慮興建稍高的海堤或放置弱波石等防禦措施而達到。」大家都知道,我們希望下年回來立法會,就相關研究申請撥款,我們一定會小心充分考慮有關角度。

在財力上,我想多位議員已說過,我不在這裏詳細再重複之前很多觀點。簡單來說,目前我們每年在工程方面的公共支出已達1,000億元,交椅洲填海本身大約1,300至1,500億元。如果我們為了這個工程和連帶的基建設施,每年其實要支付數百億元,而攤分十多二十年的時間,香港絕對有財力支付。

方才亦有議員指,其實有些交通基建,即使不做交椅洲人工島,或者我們都需要進行。方才提到的11號幹線,本來已經在討論,或另一條鐵路,有說等同半條荃屯鐵路,通過大嶼山,再到交椅洲和港島,可能本來都要考慮的。所以,交椅洲的出現,正是為這些急需的基建提供更強的理據。

方才我最驚詫是聽到有非建制議員指,不支持進行研究。在討論上我要說清楚這一點,目前我們並不是說明年要開始填海工程,絕對不是。接下來需要進行一些程序,首先我們需要進行規劃及工程研究。在研究當中,我們會收集到很多數據,讓我們可回答很多問題。因此,若有議員一方面指政府很多假設和數據也沒有說清楚,另一方面不支持我們做研究,我只能說這是自相矛盾。以事實為依歸,以證據為基礎,這科學態度,我希望大家也能支持。

在我們的研究中,例如何俊賢議員提及對海洋生態或漁業界的影響,以及大家很關注,對環保和海洋生態的影響,我們也會在研究中作適當的處理。但我在此必須一提,由八十年代開始到二○一一至二○一四年,我們在填海方面的研究。當時為何會選擇中部水域,除了因為水比較淺外,其實海洋生態的敏感度是較低的,這是基本的原因。儘管如此,我們未來的研究仍然會小心考慮這些方面。

許智峯議員提到供與求的問題,就此我有些驚詫。同樣的需求,若能增加土地供應,當然價格會下跌,賣家的能力會相對低,我想這是基本的經濟道理。我實在很難明白,若一方面我們口誅筆伐地產霸權,覺得一些土地持有者的權力太大,而政府有一個計劃能在一段時間後大幅增加香港能提供的土地,從基本道理來說,當然你可能有其他原因反對,但從供與求這點來說,為何這樣也可以質疑?這是很基本的道理。若香港不能有多些土地,不要說與地產商作為博奕對手議價,沒有這些土地,土地上承載的各種設施,包括住屋、社區設施等,從何談起?剛才郭家麒議員義正嚴詞地說我們不夠這些、不夠那些,但另一方面他們對我們增加土地的建議抱着很保留、很懷疑的態度。為甚麼呢?

有議員提到短期租約用地和臨時政府撥用地。我想說若看專責小組的文件,已經很清楚,無論短期租約用地或臨時政府撥用地,大部分也是用於工地或施工區。有關的設施在完工後,相當的部分會成為最終建成設施的一部分。至於一些未批租和未撥用的空置政府用地有800多幅,但這800多幅土地大部分也是少於500平方米。換句話說,它們難以作獨立的高密度住宅發展。儘管如此,政府也想用民間智慧。其實在二○一八/一九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已預留了十億元,資助民間團體可在未來申請資金把這些土地或土地上的設施作非牟利社區用途。   

有不少議員也提到「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亦有問及為何要進行這計劃?為何不收回所有土地?為何不將全香港都做新發展區呢?第一,香港的法制尊重私有產權,有關公權須在一些前設得以成立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這些前設是要有一個公共用途,例如興建公屋、道路,至於公共用途是否存在,是要規劃先行,我們透過規劃可以知道公共用途是否存在。目前的光景,政府規劃資源是有限的。大家記得我多次提過,二○一三年開始至今,我們找到210多幅土地,現在四、五年後,我們已經做了五、六成,但處理中加上未處理的,其實還有差不多90多幅。

另外,如果提到新發展區,我想大家都熟悉的,我們是「身水身汗」、「一步一腳印」,「揼石仔」般的。洪水橋規劃我們剛剛完成,元朗南所能夠盛載的人口亦不多,我們現正投入規劃過程;至於新界北,我們要看看落馬洲新田是否可以早些開始,但正如過往的歷史可以看到,新發展區如果以古洞北、粉嶺北為例,由開始規劃到現在,如果你翻閱當時的文件,有提到是二○一九年可以入伙的。但現在事實是,我們希望在二○一九年可以在立法會得到主體工程撥款,可以開始進行收地的工作。事實便是如此。因此,一個新發展區所需要的時間,剛才有議員提到未必較填海快,很遺憾地他是對的,我希望未來不是。正因為如此,我們需要有方法善用市場力量,「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其中一個好處是不單在規劃上,不需單單倚靠政府主導的規劃,因為我們的人手資源確實有局限;第二,土地基本上不用再收,因為已經在私人土地擁有人手上;第三,我懇請議員看一看公眾利益在那裡,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清楚提到,透過這個計劃,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新增樓面面積,即超過一半,大部分會用作公營房屋,行政長官亦已責成發展局在來年制定有關計劃的細則,待我們完成相關工作,我們會回到立法會解釋。

主席,最後我想談談工廈活化和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

馬逢國議員提到在整幢改裝的時候,政府指定用途的百分之十的樓面(面積)是否可能包括康樂(用途),這個我們樂意考慮的。我們希望在今年年底向立法會解釋計劃的詳細情況。我們覺得馬逢國議員的看法符合我們本來的想法,就是這些本身已經在工廈存在的商業活動,只要不構成消防的隱患,亦未必會和商貿活動在租金上有競爭時,其實都符合我們本來的考慮。

最後,有關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林卓廷議員關注到圍標,政府分享這個關注,並承諾會與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好好把關,做好有關反圍標的工作。林卓廷議員亦提到市建局顧問是否可以在升降機的驗收上出一分力,我在昨天晚上確認了,有關工程完成後,首先機電工程署會就安全事宜把關,至於一些安全以外事宜,例如瓦仔、磚面等,市建局顧問在整個過程包括驗收階段都會向立案法團提供技術支援。

主席,我謹此陳辭,希望議員支持有關動議。

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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