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發展局局長:首先我向兩位英勇殉職的消防人員,張耀升高級消防隊長和許志傑消防隊目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對他們的離世感到非常悲痛。我想藉這個機會向現時在(牛頭角道四級火警)火場進行撲救的消防員和過去幾日參與這項工作的消防員表示最崇高的敬意。他們非常英勇,亦是香港人的驕傲。我知道仍然有兩位消防處的同事留院,衷心祝願他們早日康復,回家休息。

就迷你倉的規管,保安局黎棟國局長本星期三說,政府將成立一個由保安局牽頭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包括消防處、屋宇署、地政總署和勞工處,有需要時亦會有其他政府部門參與,發展局會全力參與;就迷你倉的安全,包括結構安全、走火安全和消防安全各方面進行檢討。消防處和屋宇署亦會以風險導向的方式進行聯合巡查,以找出迷你倉和類似處所的現況,除了短、中期內與業界聯絡尋求緩解措施;長遠來說,我們不排除修例規管迷你倉。

記者:想問在跨部門會議上,有傳言指屋宇署署長因為見到工業大廈有倒塌的危險,所以(消防處)改變策略派人內進。是否曾經發現有倒塌的危險才改變策略?

發展局局長︰沒有此事。在跨部門會議上,屋宇署署長向我們匯報,屋宇署的同事在火警發生當日下午七點已到場,而在火警當天的半夜,即星期三凌晨開始,已有屋宇署的同事在現場二十四小時監控,至星期四加強現場監控的人手。署長在星期四亦親身進入現場視察。過去幾日,大家都很謹慎評估樓宇在火警中有可能出現結構方面的不同情況。

記者:局長,剛才你提到跨部門工作小組是由黎棟國局長負責牽頭,是否表示你們會比較考慮消防安全為今次事件的主要問題?在發展或規管非法迷你倉等其他方面,發展局的參與程度是否較低?

發展局局長:我沒有這個意思。就跨部門的跟進工作,消防安全當然是重要考慮。我記得在不同的場合大家曾經提問,是否可以擴闊工業大廈的容許用途,包括內設補習班。之前我們說過非常關心工業大廈的消防安全,由黎局長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消防安全當然是其中一個重點;我們也會積極參與其中,全面審視樓宇安全、地政等其他方面;發展局會全情投入幫忙。

記者:如果立法規管(迷你倉),請問是哪一方面?

發展局局長:現階段就立法的具體討論尚未成熟,需要經過商量後再提出方案。譬如坊間曾經有人說,是否可以要求舊式工業樓宇安裝灑水系統。有專業人士說不一定可行,因為承載力不足,但是否絕對不可行?從工程的角度是否有方案可以克服?我們在跨部門工作小組會議中會研究。

記者:但以往規管迷你倉是否太鬆?現在若再有人申請經營迷你倉,你們會否收緊政策?另外,有甚麼即時的措施可以防止同類事情再發生?

發展局局長:過往對迷你倉沒有一套針對性的規管措施,跟其他工業用途一樣,若在工業大廈設立迷你倉,屋宇署在包括有關僭建等方面是有規管的。至於短、中期的措施,消防處和屋宇署會進行聯合巡查,以風險導向的方式全速進行全港的巡查,希望找出可能出現危險的地方。另外,由黎棟國局長所領導的小組會盡快就這方面尋求緩解的措施。

記者:局長,想問有關東丫背村的問題。地政總署有新的要求,以後如果再發現寮屋有擴建就會即時取消登記(寮屋登記編號)。是否因為今次事件為人詬病知情而不執法?你們是否認為沒有這樣的事和沒有官員需要負責?

發展局局長:就今次的事件,媒體的報道和社會的討論都有質疑會否因為相關人士曾經是政府的高級公務員而在處理上有所偏頗。可以跟大家說,並沒有這樣的情況。地政總署甯署長(甯漢豪)已經解釋了,亦發出了一篇詳細的新聞稿,指出當時的執法是按部門當時的執法指引去做,其中包括寮屋所處的位置是屬於非發展的第二類需要遷拆(非發展性清拆計劃區域)的地方。按當時部門的慣常做法,位於沒有即時倒塌危險的斜坡附近的寮屋,署方執法的時候會考慮到居民很快會搬遷,所以沒有優先即時處理。我們已經糾正了這個做法。

在僭建或其他方面的執法工作,相關的部門是不會理會所牽涉人士的背景,是不偏不倚地按法律公正地執法。過去的一段時間,大家看到我們在東丫背村採取了一些能夠即時採取的行動。目前同事正進行搜證工作,我們希望搜證完畢後,有足夠的證據時便會提出檢控。另外,東丫背村有幾個渡頭、碼頭,由於牽涉海岸和水域,我們恐怕會影響生態,所以要謹慎一點處理。當完成(內部諮詢)程序後,會把所有渡頭碼頭都拆掉。此外,石澳亦有寮屋僭建和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我們過去一直都有執法,將來大家都會見到我們會繼續執法。

記者:請問英國「脫歐」公投的結果對香港的物業市場和地產市場會否帶來波動?

發展局局長:影響香港物業市場的因素有多方面,例如供求和經濟環境。英國「脫歐」會否對環球以至香港的經濟有影響,大家不妨觀察。香港是一個非常外向型的社會和經濟體,我們要密切留意世界發生甚麼事情,不過我們亦無需過慮。

記者:想問一下「丁權」的問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王光亞表示要以新理念去處理「丁權」,是否代表中央會介入這個問題?

發展局局長:中央從來沒有人指示過我要如何處理「丁屋」和「丁權」。對特區政府來說,「丁屋」已經是幾十年累積下來的問題,中間牽涉相當複雜的法律、環境、權益、規劃,以至其他因素。處理這個問題需要多方面仔細的探討和商議,甚至牽涉法律上的爭議。這個問題並非短、中期內三言兩語可以解決,無助我們改善短、中期的土地供應。在現屆政府工作的優先次序,我不會優先處理這項工作,我只會透過管控土地供應的方式來限制發展的規模。就「丁屋」問題,我的政策目標並不是要找足夠的土地以滿足所有的「丁權」。謝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6時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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