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精簡工地安全工作項目

以下是今日(六月八日)立法會會議上潘兆平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答覆︰

問題:

為鼓勵工務工程承建商推行工地安全措施,政府自一九九三年推行安全支付計劃,在工務工程合約中預留款項,以支付承建商進行工地安全工作項目。發展局於去年底發出《發展局工務工程安全管理系統檢討諮詢文件》,就其對現行應用於工務工程合約的安全管理系統所倡議的改善方向,收集建造業持份者的意見。該等方向包括削減建造工料清單中部分工地安全工作項目,以節省開支。此外,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表示,由於近年建造成本持續上升,數項大型工務工程嚴重超支,政府有必要加強控制工程的成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以何種方式收集建造業持份者對上述諮詢文件的意見、受諮詢的組織和機構名稱,以及將於何時公布諮詢結果;

(二)當局有否評估削減建造工料清單中部分工地安全工作項目,會對工業安全造成甚麼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勞工處發出了無法律約束力的「酷熱環境下工作預防中暑」指引,建議僱主在酷熱工作場所,為僱員作出預防中暑的特別安排(例如提供通風設備、飲用水及額外休息時間),當局有否研究,在削減工務工程的工地安全工作項目後,當局如何確保承建商會遵守該指引;當局會否考慮立法規定所有僱主,在酷熱工作場所必須為僱員作出提防中暑的特別安排,以確保工作安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十分重視建造業的安全,我們早於一九九三年在工務工程合約要求承建商提交「安全計劃」,確保承建商在履行工務工程合約時有一套安全管理系統,保障工程人員的健康及安全。為進一步提升工地安全水平,我們在一九九六年更在工務工程實施「安全支付計劃」。自計劃推出後,我們亦不時進行檢討和推行改善措施。工務工程的意外率,由一九九六年以每千人計的56.6宗意外大幅降至二○一五年的7.8宗意外,下降超過85%。

經過約二十年的實踐,業界已經深明計劃內安全項目對工地安全的重要性。時至今日,有意見認為個別項目仍然以支付方式鼓勵承建商執行的適切性已經大大降低,業界亦有意見認為相關的行政工作比較繁瑣,因此,有必要檢討該計劃並研究是否可以精簡其內容以減省行政工作。

就潘兆平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發展局於二○一五年十一月對現行的建造工地安全管理系統進行了檢討,並建議作出優化。我們於去年年底向業界主要持份者,包括專業團體、商會、工會及項目倡議者等63個單位發出文件(單位名單見附件),提出優化方案並進行諮詢。

諮詢期間,我們一共舉行了16場諮詢會與各持份者交流意見,以掌握業界對優化建議的意見。諮詢期於今年五月結束。我們現正審視及整理收到的意見,並擬於本年年底前落實最終的優化措施。

(二)就發展局建議的優化措施當中關於「安全支付計劃」的部分,我們的考慮內容包括須支付的安全項目是否過多、行政工作是否過於繁複、支付款額是否恰當等。事實上,「安全支付計劃」清單上須支付的項目現時有25項之多,支付的總款額由一九九六年計劃開始時約為工程費的2%逐漸增加至現時最高的3.7%,其中1.7%為與安全表現掛的支出。

隨工地安全制度日漸建立,上述部分項目未必切合今天的情況或最為有效,例如支付承建商出席安全會議、支付更新安全計劃書、支付設立安全公告板等過於繁瑣,而申請和審批款項亦導致頗多的額外行政工作。我們因此建議部分安全項目不再需要以支付的方式作為監管承建商表現的手段。我們估計經精簡支付清單以後,安全支付的總款額相對於工程費仍會在較高的水平,約為工程費的2.5%或以上。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工作後,工地人員更能集中精神於工地安全的實際工作上。我必須指出,雖則我們建議精簡清單內容,但工程合約將仍指定承建商必須繼續執行現時所有有關工地安全的項目。清單以外的安全相關支出,將由承建商在工程的投標價內反映出來。我們的目的是確保修訂的安排更有效,而不會對工地安全構成負面影響。

(三)現時「安全支付計劃」清單內的安全項目並不包括勞工處有關「酷熱環境下工作預防中暑」的措施,因此不存在精簡「安全支付計劃」會影響承建商執行上述勞工處要求時的誘因或義務。

根據勞工處提供的資料,《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和《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訂明僱主的一般性責任,僱主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所有僱員的安全和健康。而根據上述條例的附屬規例,僱主有責任為在酷熱環境中工作的僱員評估中暑的風險,及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例如:加強工作地點的通風,為僱員提供充足的飲用水和安排間歇小休或轉換工作崗位等。以上資料均載列於勞工處向業界發出的「酷熱環境下工作預防中暑」宣傳單張中。勞工處人員會不時到不同的工作地點突擊巡查,並在夏季加強巡查中暑風險較高的戶外工作地點,監察僱主遵守上述法例規定和指引的情況,在需要時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至於工務工程方面,發展局已經向工務部門發出指引,在去年七月及以後招標的工程的合約條款內增加改善工地工作環境的措施,其中包括採用建造業議會有關酷熱天氣工作的指引,要求在每年炎夏季節,即五月至九月期間,承建商須(一)給予地盤工作人員每日上午額外15分鐘小休;(二)就工人因酷熱天氣而導致中暑或其他相關的熱疾病的風險進行評估;(三)為工人提供遮蔽處及良好通風設施;(四)重新編排工作避免工人長時間處於酷熱環境;(五)制定休息時段及提供相關的培訓;以及(六)在可行情況下提供附有桌椅的有蓋休息區。此外,我們亦透過評核承建商季度表現的報告,以增加評分的方法鼓勵承建商將現時建造業工人的下午茶休息時間安排常規化等。

多謝主席。

附件:



2016年6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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