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在港鐵沙田至中環線工地發掘出的古物及古蹟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八日)立法會會議上鍾樹根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港鐵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土瓜灣站的工地早前發掘出大量可追溯至宋代的古物及古蹟。有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成員、歷史學家和教育界人士指出,該等古物及古蹟在考古學上的意義較上世紀五十年代發現的李鄭屋漢墓的為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已掌握在上述工地發掘出的古物及古蹟的數量、所屬朝代和類別;若是,詳情為何,並以表格列出該等資料;若否,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委聘進行發掘的考古專家有否定期向政府或古諮會匯報進展;

(二)是否已把完成考古工作的限期定為本年九月底;若否,有否就考古工作定下限期(若有,限期為何);若是,當限期屆滿但考古工作未及完成時,沙中線建造工程會否復工;

(三)鑑於有意見認為,現時由港鐵公司自行委聘專家在上述工地進行考古工作的做法值得商榷,原因是港鐵公司或會在如期完成工程的壓力下輕率破壞古蹟,當局會否要求港鐵公司邀請本地考古學家、歷史學家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專家一同參與發掘工作,以妥善保護古蹟;

(四)會否盡快徵詢獨立專家的意見或進行公眾諮詢,以決定應否原址保育在沙中線工地發現的古蹟,以及需否改動沙中線的鐵路走線等事宜;若否,用以訂定保育方案的機制為何;及

(五)鑑於有歷史學家指出,是次考古工作對了解香港歷史的意義重大,會否考慮在相關發掘工作完成後成立一個專家委員會,跟進後續的研究工作,包括根據發掘出的文物重新編纂香港歷史,以加強港人對古代香港的認識及對國家的歸屬感?

答覆:

主席:

就鍾議員問題的五個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及(三)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時,港鐵公司聘請的顧問曾經評估沙中線鐵路方案對文化遺產地點的影響,其中包括土瓜灣站工程範圍內以往聖山位置及其附近可能存有具考古價值的考古文物。因此,沙中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建議,在土瓜灣站工程展開前,須在工地指定範圍進行「考古調查及發掘」(註:「考古調查及發掘」通常在指定考古潛藏地點施工前進行。考古調查是為了釐清考古遺存的準確分布範圍及其性質,繼而在該範圍內進行發掘工作,務求能取得全部考古資料。考古學家須向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提交考古工作的建議,包括考古挖掘方法和程序,經古蹟辦審核,並獲得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的支持下,古物事務監督(即發展局局長)向申請人發出牌照,並根據考古工作建議和古蹟辦緊密監察下進行考古工作。)工作。經諮詢環境諮詢委員會和公開給公眾查閱及提供意見後,沙中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於二○一二年二月獲環境保護署署長批准。

在土瓜灣站工程範圍內進行的「考古調查及發掘」工作是由沙中線承建商委聘的考古專家負責。根據條例規定,考古專家必須具備有足夠科學訓練或經驗、有足夠人手及財務資源或其他資源供其運用,以及能對挖掘及搜尋所發現的任何古物進行或安排進行妥善的科學研究。在古蹟辦緊密監察下,有關考古工作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展開(即沙中線土瓜灣站工程範圍東面)。在此考古工地內發現的宋代方形石井,文物價值非常高,在諮詢了古諮會的意見後,認為由於該宋代方形石井保存完整,能反映古代的聚落,決定原址保留。政府亦已修訂在啟德發展區內第五期基建工程擬建L9路行車道的走線,令行車道移離古代方井,方便將來向公眾展示。而其他的主要發現包括零碎的陶瓷碎片、錢幣、殘存的宋元和近代遺蹟,已經被移走以方便繼續向下發掘尋找其他文物和了解它們的考古意義,考古專家亦已進行詳細紀錄,包括拍照、繪圖及測量出土層位,以作日後研究。至於可移動的文物如陶瓷碎片、錢幣等,考古專家在完成詳細研究和處理後,將移交古蹟辦的中央文物收藏室妥為保存,其中具特別文物價值的文物日後將會安排於適當場地展出。這區域已發掘至離地面2.3至4.8米深的原生土層,現場考古工作於二○一三年十二月結束。

考古專家已就上述「考古調查及發掘」向古蹟辦提交中期報告。而古蹟辦亦於考古工程期間,先後多次向古諮會作過匯報(註:古蹟辦先後於二○一二年十二月、二○一三年三月、九月及十一月就考古專家的「考古調查及發掘」向古諮會作過四次匯報,亦曾安排古諮會委員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到工地現場視察遺蹟及出土文物。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會議上,古諮會亦討論了遺蹟的保存安排和對遺蹟將來詮釋的意見。此外,古蹟辦亦於二○一四年四月及五月就第二個考古工地的工作進展向古諮會作過兩次匯報並安排古諮會委員於五月二日到工地現場視察。),有關文件亦已上載於古蹟辦的網頁,供巿民查閱。考古專家正繼續研究分析有關的考古發現和編寫最終報告,預計於今年年底向古蹟辦提交。承建商在已完成「考古調查及發掘」工作的第一個考古工地內分階段恢復施工。

另一方面,當承建商在隧道鑽挖機豎井範圍內(即沙中線土瓜灣站工程範圍的西面)進行打樁工作時,發現超過500個宋朝錢幣,承建商的考古專家隨即通知古蹟辦有關發現。在古蹟辦要求和緊密監察下,考古專家於二○一三年十二月在隧道鑽挖機豎井範圍進行「考古監察工作」(註:「考古監察工作」是一種與發展工程施工期間同步進行的考古工作。工程期間發現任何考古遺存,便可有考古學家即時跟進。考古學家必須先擬備計劃書,詳列考古監察的目的、方法和可能的緩解措施。如發現重要的考古遺蹟,考古監察便會由考古發掘取代。「考古監察工作」開展後,考古學家須向古蹟辦通報所發現的考古文物及遺蹟。接覑,古蹟辦會向古諮會匯報有關發現。古蹟辦亦會定期監察有關的考古工作。),該範圍即被劃為第二個考古工地的範圍。現時在第二個考古工地內進行的考古工作只剩下西南角約400平方米的T1區,第二個考古工地內其他地方的考古工作已發掘至離地面2.6至4.5米深的原生土層,現場考古工作已經完成。

在T1區內確定發現另一宋代方形石井及其他殘存石構建築,但這石井並沒有像較早前所發現的石井完整。現階段,港鐵公司已經採取適當措施保護相關石井及其他殘存石構建築。另外在T1區內及其外圍共發現兩個坑,其性質與功能尚需進一步研究才能確定。目前,除了第二個考古工地的T1區外,考古工作已應古蹟辦的要求擴展至第三個考古工地,即東、西考古工地之間及T1區以外西面和西南面的地方。在古蹟辦緊密監察下,考古專家於二○一四年四月在第三個考古工地內分區展開考古工作。港鐵公司亦已停止此工地內的工程,以免影響考古工作。

現時最重要的工作是盡快完成考古工作,以掌握更多的資料,對遺址及出土文物的文物價值,有更全面、更深入的分析。古蹟辦對考古工作進行嚴密監察,確保考古遺蹟及文物,受到適當的保護。遇有特別的考古發現,考古學家會即時向古蹟辦報告。有需要時,古蹟辦會就發現的內容邀請其他專家給予意見。有關處理方法符合考古學的原則。

(二)及(四)由於考古工地的考古工作尚未完成,目前對於該處宋元時代人類聚落遺址的資料並不完整,我們相信待相關考古工作於今年第三季完成,蒐集得更多遺址的資料作研究和分析後,才能一併對該址上的考古遺蹟(包括後期發現的石井)訂定合適的保育方案及措施。屆時,我們會在諮詢古諮會後,作較全面和具體的結論。

運輸及房屋局一直關注考古發現事宜,並在工程方面作全面配合;在未完成考古工作的工地範圍內,港鐵公司已停止工程,只進行需要配合考古發掘工作的工序。至於在已完成考古工作的工地範圍內,港鐵公司會陸續恢復施工。

(五)根據考古遺物顯示,公元前四千年開始,先民已在香港一帶活動。在香港的宋元時期的遺址,根據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鄧聰教授估計有數十處之多,香港在宋元時期已有人聚居並不是首次的發現。

正如上文所述,由於相關考古工地的考古工作尚未完成,我們對於該處宋元時代人類聚落遺蹟的整體狀況及範圍並未完全掌握,我們相信待相關考古工作於今年第三季完成,蒐集得更多遺址的資料作研究和分析後,才能對考古遺蹟的範圍、狀況,以及整體文物價值作較全面和具體的結論,並訂定合適的保育方案和措施。



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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