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就「樓宇更新大行動」的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就「樓宇更新大行動」的發言:

多謝主席,很高興今日在發展事務委員會向各位議員再次匯報「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最新進展和藉這會議請各位議員支持我們另一次的五億元撥款。「樓宇更新大行動」在二○○九年五月推出的時候是一項創造就業的措施,大體來說除了可以就在金融海嘯之後香港的失業情況而創造就業外,當然從我們的出發點,「樓宇更新大行動」亦有助香港的舊樓維修,亦可以改善公眾的安全和香港整體的市容。到今日來說我可以大膽地說,大體上我剛才所講的目的是達到的。

首先有關財政方面的投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分兩次先後撥款7億和10億元,再加上市建局和香港房屋協會各自注資1億5,000萬元,今日的「樓宇更新大行動」總共牽涉20億元的撥款。正如計劃的設計方面是協助兩類樓宇,即第一類別和第二類別的樓宇,第一類別的樓宇截至目前為止共有1,014幢舊樓受惠,因第一類的樓宇是由業主立案法團提出申請的,所以這1,014幢合資格的舊樓受惠已是總數,因目前已沒有再邀請申請。在這1,014幢的受惠樓宇裏,有21幢已完成維修工程,102幢正進行工程,其他接近900幢在不同的準備階段。大家可能會感覺到為何開工的進度慢,這是因為由業主立案法團組織的維修有一定的程序、招標等工作。我知道有些議員對於整個維修工程的招標和監督工作有興趣,稍後香港房屋協會和市建局的同事可以在這裏解答各位的問題。第二類別是當時設計為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或是有業主立案法團,但沒有能力組織樓宇維修的,到目前為止一共有639幢這些樓宇獲挑選成為「樓宇更新大行動」中第二類別的受惠樓宇,開工的情況是86幢已完成了,136幢正進行工程,其他的樓宇正在不同階段。雖然最初設計時,第二類別的樓宇是針對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或不能夠自已組織,於是由屋宇署的承建商入場進行工程,然後收回費用,即在「樓宇更新大行動」津貼中先收回錢,但做下來發覺在639幢中,亦有133幢業主最後安排自己做,稍後如果大家有興趣我們可以解釋用「樓宇更新大行動」第二類別和第一類別在做工程的範圍是有分別的,所以對一些業主有誘引,如果自己有能力不如自己組織起來做,所以總數來說,在「樓宇更新大行動」至目前為止,共有1,653幢的樓宇受惠。

在這裏再向大家交代一項資料,我們針對做了或正進行工程的樓宇,做了一個樣本的分析,有兩點值得和大家匯報。第一是整體來說屬於第一類別的樓宇的單位數目比第二類樓宇要多,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有能力組織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都有一定的規模和有一定的單位數目,所以在第一類別的樓宇如果以樓宇的受津助額計算,它們平均受「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津貼額是遠比第二類高,我們以樣本計算出來每一幢屬於第一類別的樓宇我們要津貼140萬元。

第二項值得和大家分享的是在座很多議員都關心老人家,屬於長者自住業主在「樓宇更新大行動」下無論是第一類別或第二類別,特別是那些有業主立案法團安排的,平均的津貼額大約是31,000至33,000元,換句話說我們提供的40,000元上限不需要盡用,即是說他們不需要補貼,用「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津貼便可應付。我們掌握的資料是,在一般情形之下老人家都未必需要墊支,因為有安排可撥款給業主立案法團,如果大家有興趣,稍後兩個機構可以補充。

第二點我想介紹的是在就業成效方面,「樓宇更新大行動」更為立竿見影,在座工會的議員都樂意聽到。至今為止,在「樓宇更新大行動」中,我們直接看到已開創的職位,就業的機會一共是8,100個,有專業人士、技術人士及工人,當然以工人為主。從另一角度看,過往一年香港的失業率,特別是建造界有相當多的改善。十二個月前,即二○○九年三月至五月的季度建造界失業率是12.1%, 最新二○一○年三月至五月在建造界的季度失業率是8.5%。在建造界的裝修及維修行業,用同一時期比較,由去年的18.7%失業率,下降至今日的10.7%,較整個建造界有更大幅度的改善。

另外有一個有意思的就業數字,值得大家留意的,是同期屬於裝修及維修的勞動人口有所增加,即多了人入行,因他們見到有就業機會,同期的裝修及維修的勞動人口,由一年前的66,100個增加至現在75,500個,如果再計算剛才所說的失業數字,在去年即12個月前,在裝修維修界就業的人數,是53,700個,到今天是67,400個。換句話說,在一年間,在裝修維修的就業機會,增加了13,700個,這比我剛才說開創了8,100個職位還要多,所以可看到過去一年香港的裝修維修業有相當大的改善。

第三方面我想向各位匯報的是,除了我剛才所說幫助維修舊樓及開創就業外,「樓宇更新大行動」亦為大家帶來了其他效益,至少有幾方面。第一,是為我們解決長期無法履行由屋宇署發出的法定修葺令,以往我們發出的修葺令,以往很多議員在立法會都曾提問,究竟要多少時間才能履行這法定修葺令,有時需要很多年。但今次可一次過透過「樓宇更新大行動」的第二類別中的639幢樓宇,幫助解決相當大部分未能履行法定修葺令的樓宇。第二,是由於有這樣大量的「樓宇更新大行動」舊樓維修工作,促成了兩個執行機構,即香港房屋協會和市區重建局連同廉政公署,就香港維修工程給業主的指引發出一套更完備的指引。在文件裡我們亦夾附了這小冊子。這可確保往後業主立案法團在組織這些維修工程,都可在一個公平、公開、公正的環境下進行。

第三方面,由於我們在這樣短時間、這樣密集地做大量的舊樓維修工作,讓有關部門和發展局對樓宇維修現在面對的種種問題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認識,相信有助我們下一階段的政策。

最後,正如我剛才所說,請議員支持我們的另外五億元建議撥款,換句話說,將「樓宇更新大行動」的財政承擔,由20億元增加至25億元,協助多900幢香港的舊樓。我們大體上沿用計劃的內容,因為「樓宇更新大行動」畢竟已實行一年,大體上受到歡迎和支持,所以我們都覺得沿用計劃的建議,只是提議放寬其中一項申請條件,即現在如要申請第一類別,除了業主立案法團和樓宇的樓齡外,我們還有一個條件,是樓宇單位不多於400個。今次在進一步擴大「樓宇更新大行動」的財政承擔,我們提議放寬這個條件。換句話說,一些有400至500個單位數目的舊樓亦有資格申請,相信這可回應過去一年這些大廈提出的訴求。現在我們初步估計,這5億元額外撥款,加上早前20億剩下的3億元撥款,應該可以幫助900幢樓宇,這900幢的分配,現在估計300幢是第一類別,600幢是第二類別。雖然今次的進一步撥款是300幢第一類別、600幢第二類別,但可以和大家說,大部分在「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撥款其實用於第一類別的樓宇,即有業主立案法團。剛才我已說了,第一類別的樓宇平均要140萬元一幢,第二類別由於單位數目少,以及由屋宇署承擔,其範圍較小,維修內容沒有那樣豐富,所以價錢亦較低。另外由於上一輪我們已幫助了超過1,000幢第一類別,但第二類別只做了600多幢,所以我相信最終在「樓宇更新大行動」的25億元的總承擔用完時,能幫助更多第一類別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所以希望今日的說法可以促成更多現在蘊釀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舊樓業主早日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當我們得到撥款,約於九、十月期間邀請它們申請時,它們已經準備就緒,可以提出申請。多謝主席。





2010年6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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