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談中環新海濱研究專責小組報告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今日(八月十七日)在共建維港委員會會議上,有關中環新海濱研究專責小組報告的發言:

多謝主席,正如主席所說,共建維港委員會是由我於二○○四年倡議成立。這幾年來,委員會實在做了大量的工作,所以上星期我看到有報章指這委員會不外乎做了兩個臨時海濱設施,一個在灣仔,一個在西九龍,我私底下亦與某幾位委員說這並不是公道的說法。委員會實在是播了大量的種子,不過是要等種子成長及收成,我們往後亦會循著這方向去做。

我今日特別親自出席,當然除了感激各位委員的貢獻外,亦希望能夠在委員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礎上,給委員一個清晰的政府回應,因為如果委員交了報告,而我們行政當局又用一年半載來研究報告,我恐怕會損失太多可以落實工作的時間。剛才Vincent(吳永順)的報告我已向大家說了會全盤接納,現在是看如何長、中、短期去落實,以及如何能動員政府整個架構來支持共建維港的工作,這是我們要如何跟進的,亦是我們的挑戰。

在這份報告內,主席請容許我花多些時間去解釋。首先,我很多謝Greg(黃恩澤博士)和這個委員會花了大量的時間及精力,特別是如Greg說,很多時是在工餘時間及周末大家聚首一堂來探討中環新海濱的未來設計。及至今日中環新海濱專責小組能夠向共建維港委員會提交最後報告其實真的得來不易,我亦在此致以衷心的感謝。在去年四月我們啟動了中環新海濱研究第二階段的公眾參與工作,我們原本預計以幾個月的時間去完成這個階段,讓我們能夠有中環新海濱的設計方案,從而進行跟進工作。但工作開展後,我們亦感受到有很多委員及一些團體對這事的熱情及投入,某程度上欲罷不能,所以不斷延伸了公眾參與的時間,結果是遠遠超出了我們原本預計的完成日期。但今日來說,我認為花了的額外時間是完全值得的,因為剛才Greg的匯報中,我們在很多方面,我們都能夠透過這些深入的討論及大家在某程度上的互諒互讓,在我們聽到有可取之處,我們政府的同事亦盡量接納這些意見,所以現在放在大家面前的報告大體上在很多方面都達成共識,讓我們往後跟進中環新海濱的設計工作能真正做到為全港市民建設一個引以為傲的中環新海濱。

在去年四月展開中環新海濱研究的公眾參與工作時,我也曾說過在第二階段的公眾參與應該體驗了政府對於保護海港,及減低發展密度的決心,因為在第二階段的修訂方案,當時我們已正面回應了公眾的訴求,將中環新海濱這大概有八幅的土地的總樓面面積減少了19%,由32萬平方米減至26萬平方米,但畢竟在過去這一年,政府亦繼續小心聆聽專責小組成員、多個海港、保育、商界和環保團體,以至各區議會的意見。各方意見亦普遍認同,透過中環新海濱,海旁擁有2公里連綿不絕的海濱長廊和面積達11公頃的公眾休憩空間,必須能做到寬敞舒適、綠意盎然,而且亦應加入新的元素,令海旁朝氣蓬勃、充滿生機,所以剛才Greg說,委員其實不是抗拒有商業發展,這些商業發展是可視為對於一個有活力、有吸引力的海濱發揮互補作用,但很多人都不希望見到在中環新海濱的土地,以商業發展作為主導,這個意見我們聽得很清楚。

考慮到專責小組在今天提交的報告中所述的意見,以及剛才Greg表達的方式,有些unbridged views,即有距離的意見,有些是有共識的意見,我謹此作出以下回應,這亦是政府當局在經過了一年與大家一起合作,以及我們內部再思考得出來的結論:

第一是我們得悉專責小組一致認為,在海濱一號及二號用地的發展密度應進一步降低,以建造一個世界級的地標式海旁,與其周邊公眾碼頭用地更能融為一體,亦與剛才Greg說一樣,不希望有高樓大廈阻礙市民享用這一片土地及公眾碼頭。除了專責小組有這個意見,我可以說相同的意見亦得到代表社會各界的人士認同,當然我必須強調亦有不少人士指出,畢竟這個是中區的心臟地帶,不能抹煞甲級寫字樓的需求,所以今日來說,對於特區政府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我只能夠在今日說我們會認真研究有關意見,希望日後,或者數個月內,能夠研究出另一個方案。

在幫助我們考慮如何處理一號及二號用地的發展密度上,我很欣賞專責小組以很務實的態度,剛才黃博士也有重申,明白到商業用地對香港的整體價值,這不只是土地收益,是作為一個心臟地帶、一個金融區的價值,所以專責小組都很務實提出如果在一號和二號用地剔出來的部分商用總樓面面積是否能夠轉移到原本屬於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即五號用地。如果委員會同意我們會探討這項建議的可行性。我假設五號用地稍為作為商業用途應該不違背剛才黃博士所提出的harbour front principle,因為五號用地都是填海而來的,希望大家同意由於它的位置及實際上中環的心臟地帶開始慢慢向東移,可能與灣仔北形成一體,這是我今天對一號及二號用地的具體回應。

第二點是在過程中,經過內部的統籌,因為這個某程度上不是發展局完全可以負責的,我們已經完全接受了專責小組的倡議,取消了原設於二號用地的公共交通交匯處,並以巴士停車處取代,沒有這個交通交匯處其實對二號用地的整體規劃及設計,特別是地面空間會更有靈活性。

第三點是專責小組提出,日後批出作為綜合發展區用途的三號用地CDA site,即慣常稱為「摩地大廈」,往後都只會建設小型發展模式樓宇的用地,剛才Greg 表示這是有距離的意見,unbridged view,我可以跟大家說這不是unbridged view,這是大體上我自己亦認為是一個好的意見,實際上今日賣地都不一定要整幅地賣,於規劃或發展上一定有利。我們有不同方式可保證於不同時間、不同形式批出的土地都有一定的設計連貫性。我們會審慎考慮專責小組這項建議,不過畢竟這個意見不是短期內需要落實,因為site 3現時都未準備好,因為還有郵政局及其他建築物存在,但將它分拆成較少地段批出,以致日後於擁有權及設計上能夠更加多元化,是一個好的意見,我們會積極考慮。

第四點是我們得到全面共識的意見,我希望議員及委員諒解今日達至的共識其實已經代表了我們坐在這邊的政府官員,特別是所謂的技術的官僚,用了很大的努力去克服技術上的困難,所以我們會原址重組天星鐘樓,並在三號用地往後批出的綜合發展區內設置鐘樓展廊,以陳列天星舊鐘樓拆下來的組件,並設有資訊中心供市民了解歷史的一部分。

第五點是我們聽取了大家的意見,我們會於海濱提供單車徑,甚至其他新科技或更環保的綠色運輸系統亦歡迎,我們亦都會接納專責小組的建議,例如在解放軍不使用其碼頭時把碼頭開放,作為長廊一部分供公眾使用;在海旁闢建更多相連的露天休憩空間和提供綜合行人路系統,以改善海旁、南北及東西的連接。

我自己特別花了一點時間觀察過於灣仔北以西,怎樣可以把連接做好,希望稍後可以有些想法與大家討論。所以可以說有距離的意見大體上都變得沒有距離,唯獨是剩下一個問題,這個問題當然是皇后碼頭究竟應該於中環新海濱哪一處重組。我相信這是專責小組所有成員一個未能完全達成共識的事項。事實上於社會上有關皇后碼頭重組的意見亦不是完全一致,不過於不一致當中,我亦留意得到專責小組的主流意見與社會上的主流意見剛巧相反,專責小組內的非官方成員,大部分贊成原址重組皇后碼頭,但社會上大部分人的意見認為皇后碼頭應重組於海邊,恢復碼頭的功能。無論如何我想專責小組都同意由政府及政府顧問組成的研究小組(Study Team),很認真花了功夫與大家解釋原址重組皇后碼頭及內港,以至到lagoon的建議所帶來的影響,於今次的報告內亦有詳述,所以我不想現時再重複。

但我們不是以這些技術的理由來抗拒皇后碼頭原址重組,而事實上如果政府是認真聆聽社會的意見,亦真正讓公眾有參與,我作為局長亦必須要於公眾發表的意見之上作出決定,這決定為皇后碼頭需要重組於海邊,來恢復碼頭的功能。除了於工作小組裡有幾位成員,包括我們官守議員之外,於整體社會公眾參與期間,我們得到的意見都是以這個為主流意見,好像剛才黃博士所說,於諮詢了的18個區議會裡,有16個表示支持於海邊重組皇后碼頭,而特別是中環新海濱所屬的中西區區議會,更於去年5月15日通過動議支持皇后碼頭於海邊重組,恢復碼頭的功能供市民大眾享用的。

於公眾參與階段,由香港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獨立整理的具體回應,亦反映出公眾大多數支持在海旁重組皇后碼頭,報告中有列舉了一些統計數字,簡單來說於收集到的意見卡中,49%是屬意於海旁;於面談的訪問裡,58%是屬意於海旁;電話調查中,意見比較平均,贊成於海旁是27%,贊成於原址亦是27%;於公眾參與論壇中,55%屬意於海旁,25%屬意於原址;唯獨於專題小組工作坊中,可看到一個接近專責小組的意見,39% 贊成原址重組,於海旁有16%。 此外於剛才黃博士提到以書面提出的意見中,約有61%亦贊成在海旁重組皇后碼頭。

基於這個公眾參與的情況,我剛才已說過政府已決定在九號及十號碼頭之間的海旁位置重組皇后碼頭,恢復其碼頭功能。我誠懇希望專責小組成員,特別是一向對皇后碼頭重組問題十分熱心、很關心的成員,能夠理解政府為何作出這樣的決定。我們已花了兩年時間於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的工作上,現時大家每一天經過中環都會看到中環三期填海已經去到最後的階段,P2路如無意外會於2010年初落成啟用,我們實在有需要總結中環新海濱的設計工作,使我們可以開展下一階段落實執行的工作。下一階段的工作如一切順利,及得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額外撥款,皇后碼頭重組的工作大概在2013年完成。屆時,大家可以看到皇后碼頭處於香港中環海岸線第二次的搬家,或是第三次的位置。我於這個工作小組的工作和回應亦希望於今日作一個完整的回應,如各位委員有任何提問,我很樂意回答,多謝主席。



2009年8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2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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