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談「樓宇更新大行動」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會向傳媒講述「樓宇更新大行動」的內容(中文部分):

發展局局長:各位早晨!今早我想向大家交代「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最新進展。大家也應該記得,由特區政府、香港房屋協會和市區重建局共斥資10億元的「樓宇更新大行動」是一項針對性措施,希望於現時建造界失業情況比較嚴重的時候,透過加快香港的屋宇維修開創更多的就業機會。我們當時估計可以以10億元幫助香港大約1,000幢樓宇做維修。樓宇分兩大類別,是平均分配的,500幢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若符合我們的行動計劃,可以由法團提出申請,獲得大行動下的資助進行屋宇維修;第二類別是長久以來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成立不到業主立案法團,或有其他困難不能安排屋宇維修的樓宇,會由屋宇署透過法定維修令幫助進行維修工程,這些樓宇亦佔500幢。我們簡稱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為第一類別樓宇,而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或很難自行維修的樓宇為第二類別樓宇。

上星期六是第一類別,即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的截止申請日期,業主對於這計劃的反應相當踴躍,我們一共收到1,100個由業主立案法團提出希望加入大行動的第一類別樓宇的申請,可看到超額一倍有多。這些申請來自全港各區,最多的是油尖旺區,佔295幢大廈,即27%,其次是深水埗區,128幢,佔12%。這都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很多舊樓都是在市區裡面。

香港房屋協會和市建局現正核對申請的1,100幢樓宇的基本資格,大家都記得基本資格是要求他們的樓宇有30年以上樓齡,單位數目不超過400個,及差餉物業估值相對低一點。我們初步發現在這千多幢的申請內有5%未符合最基本的資格。一般而言,他們的樓齡不足30年,及他們的差餉物業估值高於我們行動計劃的水平,換言之是物業價格比較高一點的樓宇。

至於第二類別的樓宇,即沒有組織能力自行進行維修的樓宇,屋宇署已選定226幢未能履行早前或於過去兩、三年我們發出的強制維修令,它們未能自行執行維修令的樓宇。這226幢由屋宇署選定的樓宇會進入大行動計劃內的第二類別。為率先開創就業,原本計劃是要到6月才能開展第二類別的工作,我們已提早於5月開始8幢樓宇的維修工作;這8幢樓宇現時已有200多名裝修工人及建造業人士工作。由現時開始我們估計屋宇署每個月會平均發出25個強制維修令,讓維修樓宇陸續開工。於第二類別樓宇中,除了由屋宇署自行選定,我當時亦邀請18區區議會提交一些於區內的樓宇名單,換言之是區議員一向都很關心自己區內的殘破樓宇,今次很多謝各區區議會很踴躍支持我們的呼籲,我們一共收到501幢來自區議會提名的第二類別樓宇名單,這些樓宇大多數位於九龍城區,佔31%,一共有153幢,有80幢來自深水埗。

經過我們的初步核對,發現區議會提名名單與屋宇署已選定的名單有一定的重疊,目前發現重疊的已有84幢,所以屋宇署的226幢及由區議會提名的501座不可以簡單加在一起,因為有一些重疊的個案。

財政司司長在5月26日公布新一輪的紓困措施,其中一項是預留10億元加碼做「樓宇更新大行動」,希望能夠在計劃出現供不應求時,可以加大力度幫更多的樓宇維修,及開創更多的就業機會。

鑑於我剛才向大家匯報的數字,明顯看到現時出現了供不應求的情況,所以發展局會馬上啟動加碼行動,希望盡早取得另外10億元的撥款,為更多的業主立案法團提供資助,讓他們能進行屋宇維修,亦為本港建造界工人提供更多就業機會。我們現時計劃在下星期,即6月23日會將行動計劃的最新進展及額外要求的10億元撥款提交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若得到議員的支持,我們會在7月3日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這額外10億元的撥款,換句話說,是能趕及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加碼將整個大行動的計劃由原先的10億元增加至20億元。換句話說,能夠得到大行動計劃協助維修的樓宇亦會由早前的1,000幢,倍增至2,000幢;在未來兩三年能夠開創的就業機會亦會由大約10,000個增加至20,000個。

我們初步掌握的資料顯示,在第一類別裡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的戶數比較多,而由我們發出強制令的樓宇的戶數則較少,所以早前我們所說會用一比一的比例撥款,現時可以更靈活去用這20億元的總體撥款,務求希望可以滿足到在上星期截止,而入了申請的所有業主立案法團的訴求。這純粹是先後的差別,最終所有1,100幢入了申請的業主立案法團,如果符合資格,都可以在大行動計劃下得到資助。所以我在這裡可以請該千多個業主立案法團、數以萬計的小業主放心,我們是有足夠資源可以滿足各位的申請,但當然要符合我們的申請資格。

具體來說,我們會在下星期,即6月19日按原定的計劃聯同房屋協會和市建局進行抽籤,安排先後次序;在抽籤完後的首500個業主立案法團,會即時收到我們的通知信,讓它們可以啟動維修工程,即可委派認可人士開工,至於在500名以後的其他業主立案法團,應稍為耐心等一等,到了7月3日,當我們取得額外的10億元撥款便會通知這額外的數百個業主立案法團,他們亦可以開工,最早估計在今年秋季,這些第一類別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可以陸續開工。

你會問是否可再申請?我們現時估計是當我們完成這1,000多幢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及屋宇署和區議會提名的法定維修令的樓宇,在20億元裏,我們應該尚有餘力可以為更多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進行維修資助,現時,我們打算在今年年底可能是第四季,邀請新一輪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提出在大行動裏的申請,所以我在此呼籲及鼓勵如果目前是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的業主,應該把握未來這數個月的機會,盡早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當我們再邀請新一輪的申請時,他們便可符合資格,多謝大家。

記者:你剛才說有餘力,估計額外有多少幢樓宇可受惠?

發展局局長:目前估計應可多做數百幢。原因是正如我剛才所說,在沒有業主立案法團但需要出維修令的樓宇,一般為舊樓或唐樓,所以每一座樓,我們估計只有30-40個單位,所以做這些樓宇,每一座的成本比第一類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會較低,所以可以騰出一些餘力、一些額外的資源可幫助多些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今次的反應如此熱烈,表示他們有組織能力,不過以往因為在籌集資源時有問題,所以既然政府推出一個有相當大資助的計劃,亦希望能利用今次機會改善這些樓宇安全。

記者:今次加碼與政治因素是否有關?是否要在七月一日前消消市民怨氣?

發展局局長:我剛才說了,這計劃效益很高、規模亦大,亦很有針對性。我們很關心現在的經濟情況,特別關心工人的就業情況,所以加碼做這計劃。計劃自從在2月財政預算案首次提出,至5月26日加碼的時候,我們亦得到相當正面及積極的回應。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9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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