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談馬灣公園建設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成立發展機遇辦事處的發言(只有中文):

發展局局長:我想向大家介紹為何我們認為在這時候需要成立發展機遇辦事處。面對現時經濟情況及失業率高企的問題,今年財政司的預算案裡,甚至是現時特區政府的工作重點,都是「保就業、拓經濟」,在這方面,發展局除了大力推動各大、中、小型的基建項目,希望這些項目能夠盡早上馬,為本地建造界工人提供就業之外,在2009-10年度財政預算案裡,我們有兩個更具針對性的措施,第一是連同市區重建局和香港房屋協會一起推出總值十億元的「樓宇更新大行動」,直接開創建造界的就業機會,同時亦美化市容,加強香港的樓宇安全。在這裡我特別感激各委員在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支持,令上星期五財務委員會撥款七億元,讓我們在下星期便展開「樓宇更新大行動」。在預算案裡的第二個針對措施便是成立發展機遇辦事處,這辦事處不會直接開創就業機會,但透過促成更多的私營項目和非政府機構的發展項目,主要都是樓房項目,希望可以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在這方面需要立法會批准今日這份文件,我們希望開設一個首長級第三點編外的職位,為期三年,作為發展機遇辦事處的主任。在出席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審議預算案之前,我們已提交了發展機遇辦事處的資料文件;今日這份文件更加詳細交代整個運作的模式和發展機遇辦事處的規模,大家可以見到其實發展機遇辦事處的規模極小,連同這位主任,我們也只有數個人,總開支連同今日希望大家支持的首長級第三點職位和三位我們打算以非公務員條件聘用的人員,一年開支也不會超過五百萬。這投資亦是透過發展局內部調撥以進行。此規模極小的專注單位,我們希望能更快速地回應一些項目倡議者,在擁有土地的同時,希望能盡快在香港開展他們的發展項目,不需要他們走很多個衙門,而可以取得一個一站式的支援。某程度上,這與特區政府在多年前成立的投資推廣署有一些相若,但當然投資推廣署的對象是香港的海外投資者,透過署方,為海外投資者提供一站式的諮詢服務。我在此強調發展機遇辦事處並不會做成架床疊屋的情況,因為它的規模極小,它的工作只是統籌現有各個政策局和部門就著一些發展項目,特別一些比較創新、複雜,和可能是跨越不同政策範疇的發展項目,提供一個經過整理和統籌的一致性意見,讓項目的倡議人大體知道政府各有關部門對這個項目的看法。

另一點我想強調,發展機遇辦事處一定不會黑箱作業,當然作為第一站,我們在收到項目倡議人的建議時,初期的討論或聯絡,我們是需要和項目倡議人聯繫,但最終我們的設計上由發展機遇辦事處為他提供的諮詢服務,最後也會呈交予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為這些項目提供社會的看法和意見。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是一個由社會人士和透過相關團體提名有關人士組成的。正如財政司長於預算案演辭上表示,發展機遇辦事處不會取代現行的法定程序,更加不會提供任何優惠,這是一個facilitator提供意見的地方。我們於文件的第八段亦交代了要於發展機遇辦事處尋求一站式諮詢服務的項目需要有一些先決條件,這些先決條件基本上有兩方面。第一,項目倡議人手頭上要擁有土地,他不能只有構思,然後問政府取地。另一個是這項目的內涵、內容,不能是單一的純地產項目,需要對香港長遠的經濟發展競爭力有貢獻。就著這第二個條件,行政長官在第四次經機會之後亦表示,希望在六個經濟範疇,我們能否為其提供更多的推動作用。所以簡單來說,符合這六個範疇的經濟活動,似乎亦都符合發展機遇辦事處對香港競爭力和經濟有貢獻的範疇。畢竟我只是要求各位同意,這數年,相對日子會比較艱難,經濟需要有更大動力的時候,讓我們嘗試透過這發展機遇辦事處,為香港的發展再出一分力,我亦都承諾,我們樂意做中期檢討,才決定香港是否需要一個常設的單位。所以希望議員在這個項目上,特別是稍後提交予人事編制委員會的編外職位,給予我們支持,多謝主席。


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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