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談中環灣仔繞道及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工程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五月二十日)就中環灣仔繞道及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工程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發展局局長:昨日公布了最新一季的失業率,由百分之五點二增加到百分之五點三,特別是在建造界的失業情況仍然非常嚴峻,新一季的建造界失業率由百分之十一點二上升到百分之十二點七,所以這表示我們在推動基建,無論大中小型的工程都仍然要不遺餘力。在本立法年度,早前我們表示希望爭取撥款1,000億元進行各類工程,為建造界開創更多就業,截至今天早上已開了的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我們已經獲得立法會同意一共535億元,而且我們亦在這些撥款工程的其中百分之四十採取同期招標,亦包括剛才在議會內提問的啟德郵輪碼頭的工程,我們都採取了同期招標,希望能夠加快我們開展工程的能力。

就這些工程推展,我在這裏向大家匯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昨天的會議上已授權進行中環灣仔繞道、灣仔第二期填海及相關工程,這幾項工程的重要性是它們的總造價為328億元,這項工程開展亦都能為建造界,不論是專業或工人開創一共8,700個就業機會。我們會於今日稍後發出文件,就這幾項工程的撥款,我們會於五月二十六日,即下星期二的發展事務委員會上徵詢議員的意見,在獲得議員的支持後,我們會於六月提交工務小組,爭取於本立法會暑假休會前通過財務委員會。連同之前的535億元,再加上這328億元,再加上已排期的工務小組會議,我們有信心可以達標,即在今個立法年度希望爭取撥款總共1,000億元開創各式各類的工程。

大家都可能知道中環灣仔繞道全長4.5公里,其中3.7公里是以隧道形式進行,會紓緩港島北區由東至西的交通擠塞情況。由於它以隧道形式進行,所以我們要進行灣仔北及北角的填海來提供土地,總填海範圍為12.7公頃,是經過多年的努力、磋商及公眾諮詢,這12.7公頃的填海幅度是一個最少的幅度,亦完全可以符合有凌駕性的公眾需要。如果大家記得灣仔填海在2003年引發了一系列的填海官司,我希望隨行政長官授權我們展開灣仔第二期這最後的維港填海工程,有關填海的爭拗可以告一段落。稍後我們完成這項填海,完成灣仔中環繞道,當然重點聚焦要做的工作是按照行政長官的指示做美化維港的工作。在灣仔及北角填海上,我們會提供10公頃,全長4公里的海濱長廊,是連接中環三期填海上另外2公里的海濱長廊,及11公頃的海濱休憩用地。換句話說,由東區即北角到中環往後透過中環填海及灣仔填海一共提供6公里、延綿不絕的海濱長廊,超過20公頃的休憩用地供市民享用。

於發展局經過我們成立一個海港小組,美化維港的工作往後將以三個重要理念進行,第一是強調我們重視城市設計,即urban design及綠化工作;第二我們會引入一個新管理模式,希望能夠促進一個有活力的海濱;第三會延續我們過去這幾年就海濱工作所做的公眾參與及公眾諮詢,讓市民繼續有機會除了享用海濱長廊,亦可以參與海濱設計工作,在這方面發展局會聯同共建維港委員會繼續努力,多謝大家。

記者:新方案如何確保不再受到法律上的挑戰,另外建築署提交的鐵閘報告內容是怎樣?

發展局局長:就灣仔二期的填海工程,我們在過去幾年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亦提交了一個可信性的報告來證明它是符合有凌駕性的公眾需要,而填海的範圍這12.7公頃亦是一個最少幅度的填海。在公眾諮詢過程,我們出席了無數的會議,亦在立法會討論過,至今日為止經過行政會議審核及批准的工程,我們有信心,亦因得到市民的支持,希望於暑假前透過立法會的批准撥款,可以於年底動工。即使年底能夠動工,整個工程都只能在2017年才可完成,所以這項這樣大規模的工程我自己很希望經過這麼多的努力今日可以「上馬」。對於建造界來說這328億元的工程,開創8,700個職位,可以說是今日建造界失業情況的及時雨,這就是我們的信心。

有關鐵閘的不幸事件,正如我早前要求建築署署長提交報告,在本星期一建築署署長亦就這事件提交了一份報告。報告的涵蓋範圍簡單來說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就這不幸的事件作出調查。調查的內容包括在更換和維修這鐵閘的過程是如何;承建商在進行維修的工作的情況如何;承建商和用家,即社會福利署這宿舍在安排安裝的工序如何。第二部分是由於這事件而引起了建築署亦就整個小型工程,特別在政府建築物的維修保養的小型工程的管理有沒有改善的空間,署長亦向我提交了一些見議。我們在徵詢了律政司的意見後,認為關於這事件的調查鑑於已經進入了警方的調查工作,稍後亦可能需要召開死因庭,根據我們一向既定的程序,暫時都是不適宜將它公開,因為它牽涉到一些有關人員就這事件給了一些證供,警務處九龍城區重案組已經在昨日向我們索取這報告。但當然同時間社會福利署亦就這事件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了報告。至於報告的第二部分,即有關改善的措施和小型工程的管理,我們將以文件的形式向立法會的發展事務委員會交代。因為在下星期二發展事務委員會會就政府在小型工程裏的維修保養、程序方面作討論,所以我亦會率先就報告裏在這一方面我們的觀察和可以改善的措施在文件中交代。在不違反影響警方調查和不會為將來死因庭構成任何不便或干擾的情況下,我亦希望就社會福利署和建築署這兩份報告我們做一個事件撮要,事實經過的事件撮要,亦會在文件中向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交代,相信在本周內我們可以完成這文件,可就這兩方面有一個交代。

記者:報告會否涉及程序上的出錯或人為的疏忽?

發展局局長:這正正就是為何整件事件已進入了警方的調查,不方便在現時透過署方自己的調查將之公布。相信警務處在看過我們兩個部門的報告後會進行它自己的獨立調查,然後再提交死因庭。

記者:在小型工程的管理上初步覺得有甚麼可改善的地方?

發展局局長:請你等我們將在這兩天發出的文件,正如我較早前所說這是很大量的工作,但安全是至上的,所以我們與建築署署長這數天都有詳細討論,看看有甚麼空間能再加一些措施保證既能做到有效率,亦都是安全至上。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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