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談「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三月三日)就「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與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發展局局長:財政司司長上星期三在2008-09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公布了一項關懷長者的措施,預留了十億元,希望推行資助有需要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的屋宇維修津貼計劃。

我很高興今日來到葵涌區,先後探訪了一對年長的自住業主,了解關於他們的大廈將要進行維修,而他們有一些財政困難,因此有點擔心。我亦與葵涌區一班一直關注年老長者業主進行舊樓維修的朋友會面。

事實上,我在去年11月底前往葵青區訪問的時候,亦獲本區民政事務專員安排,與一班葵青區長者業主會面,從而了解香港有很多長者一生辛勞,購買了一間屋,但退休後已沒有固定收入。所以若這間屋需要大型維修或需要清拆僭建物,會對他們帶來很大的財政負擔。有見及此,財政司司長推出這項十億元資助長者自住物業維修計劃。我們知道很多長者對於屋宇維修及安全是很關心的,如果有能力,他們都希望能承擔維修大需付出的財政費用。

目前屋宇署、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都有各式各類的資助計劃去協助長者,但這些計劃卻有不同的限制。就以政府推出的計劃來說,屋宇署有一個計劃,但純粹是貸款計劃。雖然針對長者的貸款維修是以低息甚至免息,亦可以將還款期由一般的三十六個月伸延至七十二個月,但畢竟對長者來說,財政上是很大的負擔。

所以今次是一個十億元的津貼計劃,換句話說,是向長者發放津貼進行樓宇維修。透過這個計劃,凡是60歲以上居住在自住物業的長者可申請這個津貼,以進行樓宇維修工程。樓宇維修的涵蓋範圍十分廣闊,包括大廈的公共地方、大廈結構、外牆、排水系、消防系需要更新和改善,都有資格申請這個津貼計劃。根據過往經驗,四萬元的上限應足以應付進行這類維修需要,我們所掌握的數字是平均做一次大型維修,約需三萬元,因此我們定出四萬元的上限。長者若在一次過維修中用不足四萬元,在未來五年內可繼續申請。總之,五年內可為其自住物業申請四萬元的津貼。

透過這個計劃,我們一方面幫助長者進行屋宇維修,其實對整體社會有很大的稗益的,因為樓宇的安全和消防系統都是大眾關心的事。所以能夠透過這個計劃,促進長者業主做好屋宇維修,整體社會是有所得益的。當然亦有市容的問題,我們希望看到樓宇有很好的保養。透過十億元,我們評估約有30,000名長者業主受惠。當我們在未來推出強制驗樓和強制驗窗計劃,透過這個資助計劃,會有所幫助,因為屆時可能更多業主因為強制驗樓而需要進行維修工作。

這個計劃畢竟是為有需要的長者業主而設,所以並非所有長者業主有資格申請,但在設計這計劃時我們傾向寬鬆,故此我們會進行簡單的經濟狀況審查,所以我們只需他們填報簡單的經濟狀況審查,只需填報一些資料,提供文件,而他們作出申報後,我們便會接受這些財政情資料。至於入息和資產上限亦是十分寬鬆,可以說是我所處理過的社會福利計劃中最寬鬆的一種。入息方面我們採用65至69歲「普通高齡津貼」的規限,即單身長者月入不超過每月$5,910,一對長者夫婦月入不超過$9,740便合乎資格。

而資產限制方面,則更為寬鬆。我們採取「普通高齡津貼」雙倍資產作為上限。只要單身長者業主撇除自住物業的資產不超過$338,000,而一對長者夫婦撇除自住物業的資產不超過 $508,000便有資格申請四萬元的津貼。

再進一步落實「以人為本」的施政精神,今次有一個很大的突破,這個計劃不但可以令準備進行維修但有財政困難的長者得益,如果他們早前已按屋宇署或其他大廈維修要求,已借貸進行維修但現在有償還困難,無論他們所借貸的是屋宇署、房屋協會或市區重建局的貸款計劃,若他們符合資格也可在這個資助計劃推出後申請津貼以償還有關的債項,而有關的維修工程可能已完成。根據我們初步估計,現時約有1,000多名經濟有困難或無法償還這些貸款的長者業主可即時受惠,希望可消除他們在心理及財政上的負擔。如果再進一步,若有些個案將要在法庭處理追討欠款,我們亦會取消有關追討欠款的法律行動,讓長者得以安心。

計劃執行方面,我們很高興取得香港房屋協會的同意,由他們落實這項計劃,因為房協多年來在屋宇維修管理及協助市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所以由他們推行這項計劃是最理想的。稍後當計劃推出後,房協會聯同屋宇署及有關部門會廣泛宣傳這個計劃,令受惠長者及業主立案法團都會知悉這個計劃的詳情。

最後大家都有興趣知道計劃何時推出,上星期三公布後,其實我們之前已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希望在本月底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計劃作討論。在取得發展事務委員會同意後,我們會在四月提交財務委員會申請十億元撥款。希望這個計劃最快可以在本年五月初落實推行。

記者:其實很多老人家更關心的是家中天花漏水,或地板浮起等的安全問題,這十億包不包括這些,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幫助他們?

發展局局長:其實是有另外一個計劃已經撥款二億元,這個計劃是屬於勞工福利局,由張建宗局長主理。計劃的內容正正就如這位朋友所講,是一個主要方便長者屋內安全或舒適而設計,我相信勞工福利局稍後會公布計劃的詳情。當他們公布計劃詳情後,我們亦會考慮有沒有一些協同效應,可以方便長者,如在同一個福利機構單位,他們可以得到兩個計劃的資料。

記者:預算案中提到每名合資格長者可以得到四萬,如果一戶有兩名長者,是否就會有八萬?

發展局局長:其實是每名合資格長者自住物業的業主,因此我剛才提到是以業主來計算的。如果是兩夫婦共同擁有一個物業,那兩夫婦便可就這個自住維修物業可以共同申請到四萬。

記者:有些長者現時是租樓的,可能環境也不好,這是否沒有辦法可以幫助他們?

發展局局長:如果他們是租樓的話,維修的責任應該是業主的責任,所以這個計劃是針對長者自住的物業。如果他們的物業是用來收租,我們也不會以這個計劃來幫助他們。畢竟是公共資源要用得其所,所以我們要針對幫助有需要的長者。

記者:可能他是一個六十多歲的長者,但有一個三十多歲的租客,那他是否便不能受惠?

發展局局長:這應該是那個三十多歲的人來負責屋宇維修。

記者:怕不怕工程公司知道政府有補貼後,會借機坐地起價?有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會不會在工程方面有審查,例如要是一些大型工程,或超過某個金額才可以申請?

發展局局長:其實業主立案法團在進行這些大廈維修時,往往已經有很多專業的團體,包括房屋協會來提供一些專業的知識給他們,來如何安排投標的程序,或公平公開的程序。但政府不可以因為有一個津助計劃而管得太多,我相信現時有的制度是行之有效,亦可以保証到業主立案法團在進行維修時能滿足到這些公平公開的要求。

記者:怕不怕加價?

發展局局長:加價不是因為我們這個計劃,是因為一般通脹,或者工人人工上升。

記者:有甚麼機制確保這十億不會被人濫用?有沒有一些入息審查,或資產審查?

發展局局長:這個正如我們很多的資助計劃一樣,我們會有一個經濟狀況的調查,但正如我剛才所說,計劃的受益人都是有需要的長者,而計劃的受益者,宏觀來說不單是長者業主,亦是整體社會。我們是傾向寬鬆,但寬鬆不等如我們助長濫用,我們都會有一些突擊檢查。而且在發放津貼時,是要實報實銷的,是要當他工程完成後,我們會發還款項,除非是一些很特殊的情況,業主連訂金都未能支付,我們最多都是支付津貼的百分之三十讓他們落訂金進行工程。所以我們是有這些保障。

記者:現時房協的貸款計劃是讓長者進行室內裝修,如果長者正償還貸款,但又向十億基金申請,是否可以用來還款?

發展局局長:總括來說,我們是不會規範是室內還是室外,一般來說是跟建築物的安全及維修有關。因為有時他們可能室內有潛建物,我們都會容許他們申請津貼來拆卸建築物。所以分界線並非是室內還是室外,而是看工程的情況如何。

記者:那石屎外露剝落,是否包括在內?

發展局局長:太細節的,我們再找個機會解釋及澄清,但基本的原則是能夠到位地幫助業主,我們是會盡量做。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8年3月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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