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就保育中區警署建築群項目的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七月十五日)在保育和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項目記者會上的開場發言:

各位,我很高興今天能聯同香港賽馬會陳祖澤主席在這個新聞發布會上向大家宣布,在今早的行政會議中已同意政府將聯同香港賽馬會以合作伙伴形式推展中區警署建築群的文物保育項目。

若大家記得,去年十月我亦聯同陳主席,向大家公布政府當時原則上接納馬會的建議,保育和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當時行政會議亦要求香港賽馬會進行一項六個月的公眾參與,希望能夠收集市民對這個保育項目的意見。當時的建議,大家都記得是將這建築群發展為一文物、藝術、文化的綜合設施。馬會其後按我們的要求進行了為期六個月的公眾諮詢,進行廣泛的討論。在五月,馬會向政府提交了公眾參與的報告。此外,為回應市民對中區警署建築群特別是保育管理的關注,馬會亦委聘了一間英國非常著名的保育建築事務所就該建築群的歷史進行研究,並擬備一個保育建議方案。我很高興,我在五月中訪英期間亦親自前往該保育建築事務所和負責的建築師見面,親自聽取他們對文物建築群的建議方案。稍後馬會和政府都會公布該保育建議方案供市民參考。

  
根據在公眾諮詢活動期間收集到的意見,我們感到欣慰的是,各界對由馬會斥資以非牟利形式保育及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大體上非常支持,亦很欣賞馬會當時將這文物保育項目以禮物形成送贈給香港市民,作為慶祝香港回歸十週年。中西區區議會其後亦通過動議,原則上支持政府盡快落實以馬會資助的營運模式來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

  
事實上,盡早開展保育這個重要古蹟的意見,可以說是多年來社會共同的願望,而盡早進行亦有很實在的需要。在此我向大家匯報在上個月熱帶氣旋「風神」吹襲香港期間,中區警署建築群下層平台的一棵大葉榕被強風連根拔起及吹倒,倒下時更壓壞了旁邊的其他三棵樹和影響了一個陽台。當然我們覺得好可惜,亦表達出其實這些文物建築應盡早將其好好的保育,更需要活化讓市民能享用。我剛才提到受損的四棵樹,經專家檢驗後,不幸地有三棵不能存活。我們會在往後的保育工作中,在原地點重新種植適當的品種。

  
諮詢期間,很多人支持通過保育安排,設立法治博物館、文化藝術表演場地、及別具特色的零售商店和食肆等,從而能夠達致這個項目成為每個人和遊客、本地居民喜歡享用及消閒的地方。特別是藝術和文化界亦非常支持我們在中區警署建築群內設置表演場地。當然,我們亦聽到諮詢期間大家對當時設計師提出的新建築物的高度及體積有一定的關注。有人認為設計喧賓奪主,與古蹟不是完全協調。亦有居住在中區警署建築群附近的居民對新建築物的高度、體積、對景觀及該區交通的影響,亦表達了一定的關注。

  
在充分考慮公眾的意見後,行政會議於今日通過政府與香港賽馬會合作推展這項目,是基於下列的六個準則,換句話說往後的工作要因循這六大原則進行:

* 第一個原則是這項目的目標是什麼,行政會議同意這個重要的歷史建築群應該以保育及活化的方向來做,換句話說,希望利用這個項目能展示到香港如何以創意的方式,把新的和可持續的用途,注入及融合到歷史建築之中,從而達到活化的作用和效果,亦能保存該文物建築的歷史價值及意義;

* 第二點,為配合它的歷史價值和意義,行政會議認為建築群內需要設立一所法治博物館,以反映這地點的歷史意義,同時為可持續及活化的功能,亦希望在建築群內有藝術及文化新用途,講明包括規模不大的演奏廳、黑盒劇場、藝廊/演講廳、或展覽場地和附屬設施,但不會設置瞭望台。當然項目亦會包括適當和有本地特色的零售、餐飲綜合設施,使建築物能夠成為一家大小和遊客喜歡消閑的地方;

* 第三點,鑑於現時的現有歷史建築物,它們的空間及可用的樓面面積有限、亦參考到我剛才提到的英國保育建築師的意見,亦因為需要訂立我剛才於第二點提及的新而可持續的用途,行會同意在這個建築群範圍內有需要興建新的建築物,以容納上述設施;

* 第四點是為充分及正面地回應市民於公眾諮詢期間對這個新的建築物表達的關注,行會認為往後再設計的新建築物,無論其高度和大小,將要適當地下調,但我們在設計新的建築物,亦希望為香港的景觀帶來一幢現代的建築物,令我們覺得別具特色,亦配合香港作為國際城市;

* 第五方面,中區警署建築群範圍內的歷史地方及建築物的修復、保育和發展,均須符合古物事務監督按法例所訂的規定,而有關計劃亦須經過及通過相關的法定程序,包括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批准。

* 最後這地點及建築物將會交由馬會管理,但並不會將地權及業權批給香港賽馬會。馬會將負責所有翻新、改建及新建工程,並自費承包整個項目,包括建造改裝完成後的營運和維修保養都是由馬會以禮物形式餽贈香港市民。

  
我深信如果我們能依循這六項指導性原則,我們可以為香港文物保育工作樹立卓越的範例。

  
政府與馬會的合作,將可確保盡早完成這項重要的文物保育項目。這種伙伴合作精神,其實與發展局在文物保育政策下推行的另一個重要的項目,即邀請非政府、非牟利機構與我們一起活化歷史建築是一脈相承的。

  
中區警署建築群這項目往後仍然會受到公眾監察,包括要符合我剛才所說的古物事務監督所訂的法定要求,亦要通過《城市規劃條例》和《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法定程序。當局亦會進行一項詳細的交通影響評估。

  
最後,我想在此特別感謝香港賽馬會對中區警署建築群所作的承擔。根據政府與馬會的合作伙伴關係,馬會將負責項目所有建築費用和經常費用。馬會並沒有要求有關土地或建築物的擁有權,甚至沒有要求這項目的命名權。馬會亦同意把日後從建築群項目所得的盈餘,投入本港的文物保育工作。

  
所以正如馬會最初提出這個構思時的承諾,這是真正給香港市民一份恆久的禮物。

  
我現在請香港賽馬會主席陳祖澤先生與大家談一談保育建議方案的重點和往後的工作,稍後我與陳主席很樂意回答大家的提問。

2008年7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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