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局長根據《建築物條例》動議擬議決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五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建築物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感謝由陳恒鑌議員領導就今次決議案成立的小組委員會對議案的支持,亦感謝他們在商議過程中提出的寶貴意見和無私付出的時間和努力。

主席,進一步增加可被容忍的小型適意設施類別,讓市民能受惠於一個簡便可行的檢核計劃,同時照顧到「風險為本」的原則,是一個務實及利民的安排,這一點剛才陳恒鑌議員、謝偉銓議員和剛剛發言的柯創盛議員都清楚指出。政府相信亦盼望社會可以支持我們這個做法。

陳恒鑌議員提及是否可以將更多設施納入這個檢核計劃的範疇,這個之前都提到,我們的基本原則仍是「風險為本」,屋宇署會不時檢討實際情況,如果發現有更多的設施可以被納入,我們是會這樣做的。陳恒鑌議員提到可否定下時間,每多少年做一次,這個我們會再作思量。

寮屋方面,我想清楚指出,目前的政策,我們不容許一些登記寮屋作任何非法的擴張或擴建,因為若我們容許的話,就有被濫用的可能性,遺害可以很大,所以就這方面的政策處理,地政總署要非常謹慎。但無論如何,就寮屋的設施,有沒有一個適當處理的空間,我們仍願意小心考慮。

柯創盛議員提及要做好宣傳,我非常同意。屋宇署就小型工程檢核計劃,目前網頁上已有非常多資料,如有改動,他們亦會和相關專業人士做好溝通、做好解釋工作,這一方面我們會進一步努力。我亦非常同意柯創盛議員剛才說的,樓宇結構安全非常重要,所以如果我們看到一些違例建築,在建築安全上,甚至防火安全上有問題的時候,不單是屋宇署,亦包括消防處,均一定會嚴正執法。

主席,我謹此陳辭,懇請議員支持這項動議。
 

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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